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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龙泉阳光赛鸽公棚2006年第二届秋季公棚比赛规程

发表时间:2005-12-24 0:24:36   浏览数:1612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四川省成都龙泉阳光赛鸽公棚2006年第二届秋季公棚比赛规程 

成都龙泉阳光赛鸽公棚 



 
成都市龙泉阳光赛鸽公棚
2006年第二届秋季公棚比赛规程
主办单位:四川省成都龙泉阳光赛鸽公棚
审批单位:四川省信鸽协会
监管单位:成都市信鸽协会
一、参赛办法及收费标准:
1、信鸽爱好者、职业俱乐部、职业鸽舍承认本规程均可参加。
2、参赛鸽必须是30-40天健康雏鸽。
3、参赛鸽必须佩戴中鸽协2006年统一足环壹枚,入棚即带公棚正式电子脚环壹枚。
4、公棚统一为参赛鸽接种疫苗。
二、参赛费用:
1、每羽参赛费500元整,请鸽主在交鸽时一并交清参赛费,谢绝拖欠。集鸽完毕20天内如多次催交没有结果者,视为自动放弃,公棚将与第三者认购,其比赛成绩与奖金属第三者。
2、凡一人交满5 羽者,可交1羽预备鸽,预备鸽每羽饲料费100元。训放查棚前,若参赛鸽飞失,预备鸽将自动替补参赛鸽,若参赛鸽(包括预备鸽)于查棚时尚在,鸽主应补足预备鸽参赛费用400元即可参加比赛,若在通知10天内催交预备鸽参赛费没有结果者,视为自动放弃,公棚将按其所交鸽预赛最快成绩视为预备鸽,指定于第三者认购,比赛成绩、奖金及拍卖收入均属第三者。
三、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
1、 预赛录取100名,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冠军5000元、亚军3000名、季军2000元,4名-10名各奖1000元,11名-100名各奖500元。
2、 决赛录取前20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11名-200名发证书。冠军80000元 、 亚军40000元、季军20000元,4名~10名各奖10000元,11名~100名各奖5000元,101名~200名各奖4000元。
3、 决赛团体奖在决赛录取名次内,进入4羽(含4羽)以上者,如羽数相同,以最后一羽名次在前取胜,不重复计奖,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冠军30000元、亚军15000元、季军10000元、四名5000元,凡进4 羽者各奖3000元(名额不限)。
4、 交上10羽者有资格参加多羽奖。
四、交鸽时间、地点与汇款方式:
1、 时间:2006年1月15日至5月31日收鸽(节假日不休息)。
2、 地点:四川省成都龙泉阳光赛鸽公棚
3、 外地鸽友:可空运至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提前告知公棚工作人员航班和时间),公棚将派专人接鸽并回电鸽主。
4、 川内鸽友:客运班车托运(提前告知公棚工作人员客运车牌号、到站时间及羽数),公棚将派专人接鸽并回电鸽主,运费请鸽主自理。
5、 联系人:陈建先生028-88431766、13608226688、13198592888
           黄玉玖先生028-81204936      张强先生028-81837699
6、 晚间联系电话:13608226688
7、 本公棚在成都市成华区设集鸽站(青龙桥立交桥下)每星期二、四、六集鸽,统一送达公棚。联系电话:028-81984698、028-88824368
8、 汇款方式:中国建设银行卡号 4367423811910388345       
中国农业银行卡号:9559980461774902914
   邮局汇款:邮编610100  地址 四川成都龙泉柏合镇工农村十七组阳光赛鸽公棚陈建收
9、 汇款后请将汇款单传真到阳光赛鸽公棚,以便查询。
11、公棚传真:028-88431766    公棚电话:028-88431766
12、公棚网址:http://yggp.chinaxinge.com(中国信鸽信息网)
五、预、决赛时间及距离
1、 预、决赛前训放8次以上,5KM、10KM、25KM、40KM、80KM……
2、 预赛时间:2006年10月14日(暂定),空距200KM,正负5%,当天归巢成绩有效,如遇天气不好,时间顺延另行通知。
3、 决赛时间:2006年10月28日(暂定),空距400KM,正负5%。以第一羽归巢时间计时两日内有效(见鸽为一天),录取有效时间内名次未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如遇当天气不好,时间顺延另行通知。
4、 为保证预、决赛的顺利进行,公棚组织者会根据比赛期的气候择日集鸽与放出。
5、 比赛规则按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最新《信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执行,预、决赛时由四川省信鸽协会委派国家信鸽一级裁判员到现场执裁,以示公正。
6、 赛鸽比赛名次的排定,以电子扫描器计算为准。
7、 电子扫描器如出现故障,以裁判员人工记时为准。
六、公棚对参赛鸽游棚、病亡及训赛中赛鸽异常情况处理方法:
1、 自参赛鸽入棚,发生游棚及病亡,公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未及时补交者按自然淘汰处理,公棚不负任何责任(当届补清)。
2、 参赛鸽在训养、训放发生游棚、病亡,属自然淘汰。
3、 在训养、训放、比赛中,如遇到不可抗拒因素(例如禽流感、非典等)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赛鸽损失,一切不予赔偿。公棚按每羽所交金额20%做为饲养费,剩余退还鸽主。
七、对获奖鸽的奖金发放、拍卖及迟归鸽的领取方法:
1、 决赛获奖鸽于本次比赛结束后,第二个星期六上午在本公棚进行发奖大会并展示拍卖鸽。
2、 发奖会结束以后,开始对获奖鸽拍卖,拍卖收入的60%归鸽主,40%归公棚。
3、 迟归鸽在拍卖会结束后10日内,凭参赛卡每羽交50元人民币领取,过期不领者,公棚有权自行处理。
八、预、决赛指定鸽奖金分配:
   每羽100元人民币录取前三名,冠军50% 、亚军30% 、季军20%。
每羽200元人民币录取前三名,冠军50% 、亚军30% 、季军20%。
每羽300元人民币录取前三名,冠军50% 、亚军30% 、季军20%。
每羽500元人民币录取前二名,冠军60% 、亚军40% 。
每羽1000元人民币录取一名,奖金一人独得。
注:一羽赛鸽可同时参加各档次的插组,指定鸽奖金公棚提10%作为运作费。剩余按百分比分配奖金发放。
九、其他:
1、 鸽友将幼鸽交入公棚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生效,双方应遵守合同条款:
2、 本规则解释修改权属成都龙泉阳光赛鸽公棚。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阳光赛鸽公棚
二OO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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