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翔赛鸽俱乐部补充规定
发表时间:2011-10-05 18: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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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翔赛鸽2011年秋季信鸽比赛规程”
补 充 规 定
各组员:
1、原海翔赛鸽2011年秋季信鸽比赛规程中第二款第一条:300、
500、600、700公里各项目及综合赛比赛同时进行,比赛按(6时30
分至18 时计算)分速录取成绩,300公里截止分速460米/分、500公
里截止分速740米/分、600公里截止分速850米/分、700公里截止分速
1000米/分,按各站成绩排名先后录取各项目成绩。
现更正为:当天达到以上规定分速的有效,第二天归巢的无效。
其它规定如有抵触,以本规定执行。
2、规程中(元旦足环除外)是指已参赛2011元旦赛的号码段不能
参加该项目比赛。
特此规定
海翔赛鸽俱乐部
2011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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