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规程

新疆博乐市“探路杯”260公里幼鸽特比环竞赛规程

发表时间:2012-01-12 16:36:34   浏览数:1689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新疆博乐市信鸽协会

第二届试点“探路杯”260公里幼鸽特比环赛竞赛规程

 

协会为探索新的司放点,丰富比赛项目,鼓励新会员参赛,因风险较大和会员空距的公平性,方圆半径5公里范围内的会员方可购买。

一、           竞赛项目及奖金分配细则:

1、  预设奖金10万元人民币。

2、特比环预销售1000枚,售价每枚100元,(不含赠环),201219开始售环,买5枚赠1枚,买10枚赠5枚(设团体奖,团体资格购环10枚以上含10枚)。

3、  名次录取售环量的10%

4260公里司放地点巴音沟牧场。

集鸽时间2012924,星期一。(2000-2300风雨无阻,过时不候,超时按自动放弃比赛对待,协会有权取消参赛资格)

5、比赛截止时间放飞当日1800前。进奖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奖杯款从奖金中扣除。

6、奖金分配方式(售环款全额)不提留。

1)冠军:总奖金的20%

2)亚军:总奖金的15%

3)季军:总奖金的10%

44-10名:总奖金的5.4%均分。

511-20名:总奖金的5%均分。

621-100名:总奖金的24.6%均分。

7)团体奖取三名,获奖金额为总奖金的20%发放(同一参赛鸽舍为单位,进奖羽数多者为胜,羽数相同者,以分速相加,高者为先)各发奖杯一樽,奖杯款从奖金中扣除。

A)团体奖第1名,按团体奖的50%发放。

B)团体奖第2名,按团体奖的30%发放。

C)团体奖第3名,按团体奖的20%发放。

7、集鸽地点:博乐市信鸽协会办公室门前。

二、参赛条件:

1)承认并履行本届比赛规程,属于2012年度博乐市信鸽协会的在册会员,非会员谢绝参赛。

2)售环截止时间2012315

3)本次比赛实行实名制,特比环在2012530日前可转让,需提前申请登记备案,过后不得转让,购环时鸽主必须将姓名,棚号,固定电话,手机号,鸽舍详细地址登记备案。

三、执裁标准:

1、依据中鸽协2002年信鸽竞赛与裁判法规作为执裁标准。

2、本届比赛实行伯马制,比赛不管何时开笼,开笼当天1800前为有效报道时间,过时报道协会不予受理,电脑关机不再授权报道信息。

3、如当日1800前没有归返赛鸽,则视比赛结束,按上笼鸽数均分全部奖金。

4、为增加比赛透明度,协会决定参赛会员对集鸽现场、司放现场、电子扫描报道中心,进行监督,监督会员从秋季资格赛中产生,秋季资格赛18名和28名为本场特比环赛的监督,监放员,监督(监放)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本人却因特殊原因不便,可委派他人代为监督,如弃权者,协会有权取消其所有比赛,所获成绩均无效。

四、计时方式:同375公里特比环赛相同。

五、统一查验日2012912,参赛鸽在参加秋季资格赛集鸽时加盖参赛资格章。违者视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六、所有获奖鸽产生的税费,均由获奖鸽主自理。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归信鸽协会。

 

博乐市信鸽协会

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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