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规程

新疆博乐市信鸽协会2012年春秋季竞赛规程

发表时间:2012-01-12 16:34:26   浏览数:2987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新疆博乐市信鸽协会2012年春秋季竞赛规程

 

为了做好我市的信鸽竞赛工作,提高我市信鸽竞翔水平,根据中鸽协《信鸽竞赛规程》的有关竞赛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程:

一、报名集鸽:

1、参赛者必须是本会2012年度注册会员。会员必须按规定缴纳会费,否则无资格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竞赛活动,非会员搭放信鸽的其比赛成绩无效。入会截止时间为2012315前,过时不予办理。

2、参赛鸽必须佩戴中鸽协统一制作发放的足环,套有私环或有人为标记的信鸽无权参赛。

3、参赛会员在赛前需认真填写竞翔单,错填、涂改均视为无效,不计成绩,责任自负。

二、报到验棚:

1、采用中鸽协认可的计时钟,电子鸽钟及持鸽报到,有人为拆卸或人为加工的计时钟不可使用。

2、采用计时钟的从第一羽计时开始2小时内报到有效。赛鸽报到凭证必须正确贴在塑料柱上(塑料柱不可人为削剪),计时钟有漏打孔以后归巢鸽视为持鸽报到。

3、计时钟验钟时间,春季和秋季比赛资格赛集鸽时,在协会办公室;未验鸽钟不可使用,使用无效不计成绩。每块钟验钟费为10元。

4、优胜鸽在归巢后72小时内由裁判组进行查验棚,与规则不符者成绩无效。

三、2012年春季竞赛项目及奖励办法:

1、乌苏200公里普赛:取前30名,集鸽费60%作为奖金发放。

1名奖金的15%;第2名奖金的10%;第3名奖金的8%;第4名至第10名奖金的35%;第11名至第20名奖金的20%;第21名至第30名奖金的12%;按实际名次发放,不设伯马,如有余款留协会(前3名各发奖杯壹樽,奖杯款从奖金中扣除)。

2、放飞当日18:00时截止比赛。

3、五工台375公里奖赛奖金5000元,取前30名。

1名奖金的10%;第2名奖金的8%;第3名奖金的6%;第4名至第10名奖金的5%;第11名至第20名奖金的各3%;第21名至第30名奖金的各1.1%;按实际名次发放,不设伯马,如有余款留协会(前3名各发奖杯壹樽,奖杯款从奖金中扣除),比赛截止时间为放飞当日20:00时。

4、吉木萨尔500公里普赛,取前10名,集鸽费60%作为奖金发放。

1名奖金的25%;第2名奖金的20%;第3名奖金的20%;第4名至第10名奖金的各5%;按实际名次发放,不设伯马,如有余款留协会(前3名各发奖杯壹樽,奖杯款从奖金中扣除)。

5、吉木萨尔500公里特比环赛,取前30名,实行伯马制。

⑴、第1名奖金的10%;第2名奖金的7%;第3名奖金的5%;第4名至第10名奖金的各3%;第11名至第20名奖金的各2.5%;第21名至第30名奖金的各1.2%

⑵、团体取前3名,同一参赛鸽主名次内羽数多者为胜;羽数相同,分速相加高者胜(团体资格购环10枚以上含10枚者);团体奖金额为总奖金的20%作为团体奖。团体第1名,按团体奖的50%发放;团体第2名,按团体奖的30%发放;团体第3名,按团体奖的20%发放(团体前3名各均发奖杯壹樽,奖杯款从奖金中扣除。

比赛截止时间为放飞当日21:00时(普赛和特比环同一截止时间),特比环赛如当日无归巢鸽,奖金为上笼鸽均分;特比环赛如当日名次未报满,余款由获奖鸽均分。

四、2012年秋季竞赛项目及奖励办法

1、乌苏200公里普赛:取前40名,集鸽费50%作为奖金发放。

1名奖金的10%;第2名奖金的6%;第3名奖金的4%;第4名至第10名奖金的20%;第11名至第40名奖金的各2%;按实际名次发放奖金,不设伯马(前3名各发奖杯壹樽,奖杯款从奖金中扣除)。

比赛截止时间:放飞当日18:00时。

2、五工台375公里普赛,按集鸽费的50%作为奖金发放,取前20名。

1名奖金的20%;第2名奖金的15%;第3名奖金的10%;第4名至第10名奖金的各5%;第11名至第20名奖金的各2%;按实际名次发放奖金,不设伯马(前3名各发奖杯壹樽,奖杯款从奖金中扣除),比赛截止时间为放飞当日20:00时(普赛和幼鸽特比环赛同一截止时间)。

3、吉木萨尔500公里万元奖赛,取前30名。

1名奖金的10%;第2名奖金的8%;第3名奖金的6%;第4名至第10名奖金的各4%;第11名至第20名奖金的各3%;第21名至第30名奖金的各1.8%;按实际名次发放奖金,不设伯马制(前3名各发奖杯壹樽,奖杯款从奖金中扣除)。           

     比赛截止时间为放飞当日21:00时。

4、训放、比赛集鸽地点:博乐市信鸽协会办公室。

五、竞赛时间与项目(详见附表)

六、其他事项:

1、                         对在竞赛中违反规则或投机取巧、作弊者,成绩一律无效,取消其会员

资格。

2、                         凡参加竞赛的会员在集鸽报到现场发生争吵、谩骂、斗殴者取消其会员

资格。

3、参赛者应在赛前认真仔细检查电子鸽钟的电源、电话线、扫描板数量及连接线的各项功能是否处在正常状态。如在比赛中出现电源断电,电压不稳,电话线路不通,电子环漏扫等故障,导致不能正常扫描及报到信息传输的,均属个人原因造成,责任自负。赛鸽归巢后请鸽主不要过早拔掉电源,以免影响信息传输。

4、司放当日11:00时之前,为电子鸽钟与报到中心数据连接时间,参赛鸽主如超过此时间进行连接操作出现任何问题,责任自负。

5、司放当日,如果报到中心电子扫描系统出现故障,导致不能正常排定名次,协会将取消所有参赛鸽成绩,上笼鸽均分奖金。未归巢赛鸽属于自然淘汰,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6、所有比赛当日公布初榜总成绩表,两日内经裁判和会员核查没有异议后(如有异议,请当日申请),公布正式成绩,正式成绩一经公布,不做任何更改。

7、为增加比赛透明度,协会决定由参赛会员对集鸽现场、司放现场、电子扫描报到中心进行监督,监督人员选择办法:从春、秋两季资格赛中选定。

⑴、春季资格赛第3名和第30名负责监督200公里普赛;第2名和第20名负责监督375公里奖赛;第1名和第10名负责监督500公里特比环赛。(秋季资格赛第18名和第28名为秋季260公里特比环监赛)

⑵、秋季监督人员选定名次和春季相同,从秋季资格赛中选定(从电子鸽钟报到名次中产生,试机赛每位电子鸽钟会员最少要提供5羽佩戴电子足环鸽),如故意不带电子环或不传输归巢鸽数据,等同放弃这个赛季比赛,无资格参赛。

⑶、监督(监放)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本人却因特殊原因不便,可委派他人代为监督,如弃权者,协会有权取消其所有比赛,所获成绩均无效。

 8、集鸽至比赛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疫情或与国家规定相冲突,导致比赛不能正常进行时,择日再赛。因各种无法预见或不可抗拒的原因所造成的损失,协会不负任何赔偿责任,特比环按入笼鸽均分应发放的奖金,普赛退集鸽费。

9所有获奖鸽产生的税费,均有获奖鸽主自理。

10、未参加资格赛的信鸽无参赛资格。

11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则解释权属信鸽协

 

                                    

                                     博乐市信鸽协会

二○一二年一月七日

博乐市2012年信鸽竞赛组委会名单

 

一、组委会:

组长:韩岩平

成员:张金光、李文东、秦哥、何新军、邵世团、热依木江、许志敏(红泉片区负责人)、张辉(89团片区负责人)、巴图吉尔格力(哈镇片区负责人)

二、竞赛组:

组长:李文东

成员:邵世团、许志敏、张辉、巴图吉尔格力

三、裁判组:

组长:张金光

成员:秦哥、何新军、热依木江、何江林(特邀)、吕宜飞(特邀)

四、网络信息组:

组长:秦哥

成员:吕宜飞、热依木江、何江林

五、财务组:

组长:陈栋(会计)

成员:热依木江(出纳,管理现金)、秦哥(记账员)、何江林(收款员)

    六、财务监督组:

组长:柯大林

成员:高柯敏、孔黎明、张学勇、谭小龙

七、仲裁组:

组长:韩岩平

成员:何新军、秦哥、孔黎明、柯大林、热依木江、高柯敏

 

 

                                    博乐市信鸽协会

二○一二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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