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记录 第 1/1
[首页][上一页][1][下一页][尾页]  
匿名    2009-04-24 23:02:26
公布环号,当然不是上上之选,但是确实是帮助鸽主找到鸽子的有效可行的方法。如果有更好的办法找到这些盗鸽人,当然更好。关于yangxing所讲到的定刑,我国在赛鸽这方面还没有确切的法律,以至于赛鸽方面的法律空白,有多少人正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利用盗鸽,网鸽来获取利润,如此可耻的行为,绝对应该严惩!希望各地鸽会,联合公安机关,早日制出惩治网鸽盗鸽的有关法律,让治理网鸽盗鸽有法律依据,彻底杜绝此类事情发生。
匿名    2009-04-24 6:55:30
由于赛鸽价格昂贵,以赛鸽作为盗窃对象,动辄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通常都构成盗窃罪。 事实上,目前国内一些赛鸽的价值有的达到人民币上万元,乃至数万元,数十万元。如果网捕了这样的赛鸽,或者网捕赛鸽多羽,还可能构成严重的盗窃犯罪。因为盗窃财物的数额,不仅决定着罪与非罪,也是区别轻罪与重罪的主要标准。又由此决定量刑的轻重。根据我国刑法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 北京地区人民币一千元以上 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 北京地区人民币1万元以上 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 北京地区人民币6万元以上 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匿名    2009-04-23 11:42:05
对于这些防不胜防的事情我们只能在自身的防备上做得更好!公布环号这个提议上本人觉得还是不可行!一旦公布的话又有多少个找到鸽子的人会很仗义的通知鸽主帮助破案呢!你没看到过河北出的那本什么赛鸽档案!那上面可是全国各地的公棚\协会\俱乐部等等......所有丢失\被网的鸽子环号,也许还存在盗窃的鸽子的环号还说不定!!所以我们只能加强自己的防范意识做好自己的防盗工作!痛恨盗窃信鸽的贼子!更加痛恨的是网鸽这一行为!因为到现在为止网鸽这一行为在法律上还是一片空白!
3 记录 第 1/1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