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鸽刊撰稿者要讲“职业”道德(吴斌)

发表时间:2005-10-31 22:01:15   浏览数:8994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近年来,随着赛鸽运动的蓬勃发展,作为鸽友良师益友的鸽刊鸽报以及赛鸽网站越来越多,一大批或业余或职业半职业的鸽刊撰稿人则伴随着鸽刊的兴旺发达,得“名”得“利”。
    古人云“文以载道”。许多养鸽的理论和道理在鸽刊撰稿者的悉心演绎下,变的越来越清晰和透彻,人们从这些信鸽媒体中不但能得到种养训方面的理论知识,还能品味到其中的文化内涵。应该肯定的是,在以祝匡武、柴爱书、王治国、周真龙等同志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鸽刊撰稿人的带动下,不少写作高手运用新颖的角度、流畅的文笔、灵活的体裁、客观的态度,撰写了一大批鸽事文章,充分展示了我国的赛鸽风貌,深入浅出,有理有据地研讨了广大鸽友关心的赛鸽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对提高我国的赛鸽整体水平和档次,尤其是营造健康向上的赛鸽文化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作为一种有“职业”味道的写作人,鸽刊撰稿人越来越得到大众的关注和重视,目前类似夏拉肯的职业鸽刊撰稿人也初见端倪。
    撰稿者中的“亮点”值得充分发扬。但其中的“污点”却应当引起高度重视。谋篇布局不合理、文字不通、语句干涩这些是撰稿人本身驾驭文字的能力问题,相信他们只要有热情,有干劲,通过自身的努力和编辑的耐心斧正也是能成“正果”的。当前在我们赛鸽参与者整体文化素质和理论水平都还有待提高的大背景下,这些“有德缺才”的现象不值得我们去过多评价,而有一种撰稿人却应当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也是当前大家非议最多的现象,就是──撰稿人有才无德!他们“两眼不看眼前事,一心只想欺骗人”,值事实于不顾,利用鸽刊鸽报编辑同志对撰稿人充分信任的善良之心,蒙蔽广大鸽友对鸽刊广告关注和认同之请,大势制造虚假文章、虚假消息,出于自己利益上的考虑,大玩文字游戏,公然将一些赛绩平平的鸽舍和并不十分优秀的鸽子吹得天花乱坠,无与伦比,使不少慕名前往引种购鸽的鸽友上当受骗,成为这些“缺德”撰稿人写出的虚假文章的直接受害者。让人感到悲哀的是,这些“缺德”文人除了受害者的言语谴责(他们往往不会听到)外,并不会受到其他什么惩罚,如此,他们仍然“逍遥法外”,会继续“卖”他们的虚假文章,继续谋财害人,赚取更多的昧心钱。长此以往,将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那些花钱“请”人写文章的获得效益后,将继续干这种勾当;其他没“请”人写但思想境界不高的人难以守住道德防线,也去“请”人吹自己;“缺德”撰稿人将在前两种人的抬举下,更加有地位、有市场;其他“有才”但素质不高的人“慕名”、“慕利”也将加入“缺德”文人的行列。此长彼消,如果不拿出迅速有力的措施,那么,正义的东西将在这场争斗中处于退守之势。
    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几千年优秀道德传统的国家,俗话说“国有国法,行有行规”,作为人伦道德范畴之一,遵守职业道德是舆论对人的道德评判的重要依据和准则。正如前文说言,当前对这种“缺德”文人和虚假文章惩处不够,原因两个,一是由于赛鸽这个传媒对象的特殊性,对这种虚假文章的判别标准难以确定,而且往往容易形成争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有关部门拿到也没多少办法;二是普遍意义上讲,上当受害的鸽友对这种自身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后如何申诉缺乏清醒的认识,往往是报“舍财免灾”的心态,自己安慰自己了事。如此,周瑜打黄盖──一方愿打,一方愿挨,也就起不了什么波浪,也长不了正气。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相信在我们这个法制的国度中,这些人是“兔子尾巴──长不了”。在此,笔者不想过多地去从行政手段上研讨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只想站在一名普通鸽友和撰稿人的角度呼吁:广大撰稿人要从自己做起,善待鸽事,多说真话,敢讲实话。同时也将有关撰稿人的“职业”(姑且称之)道德作如下重申,与诸君共勉。
    一、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方向。在报道中,要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主旋律。要分清是非、坚持真善美、抵制假恶丑,倡导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舆论;
    二、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宣传纪律,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要通过合法和正当的手段获取新闻,尊重被采访者的声明和正当要求。要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自觉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安全。
    三、要维护内容的真实性。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要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报实事、讲真话,不弄虚作假,歪曲事实。避免失实报到。
    四、要坚持廉洁自律,提倡勤俭作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思想,反对“有偿新闻”等不正之风,树立行业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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