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云 外 水 庄 赛 鸽 中 心
2014年(第六届)秋季幼鸽大奖赛竞赛规程
坚持诚信阳光理念,塑造公平公正平台,追求共赢美好愿望!
监赛单位:江苏省信鸽协会
主办单位:江苏云外水庄赛鸽中心
协办单位:泰州市信鸽协会
一、参赛规定及参赛费:
1、凡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参加。
2、必须佩带所在国家(或地区)信鸽协会发行的2014年统一足环一枚。
3、本规程视为合同,鸽友将信鸽送至本中心,即视为合同生效,双方均应严格执行规程各项条款。
4、鸽龄为25-60天的健康鸽。凡有疫情地区的信鸽概不接收。
5、交鸽实行实名制(或以鸽舍名称加鸽主姓名)。参赛鸽由本中心统一接种疫苗,如果鸽主已接种疫苗请交鸽时说明。
6、参赛鸽每羽收费1500元(含饲管费200元在内)。(其中参赛费1300元,饲管费200元)。参境外鸽每羽收取等值人民币(报关费、检疫费、运费自理)。
7、境外鸽须出示或交验进关凭证,并留存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8、无论集鸽多少羽,总奖金不变。
二、参赛办法、录取名次与奖励:
(1)预赛:300公里。司放地为安徽。时间为2014年11月上旬。
(2)决赛:500公里。司放地为河南。时间为2014年11月中旬。
(3)团体赛:(1)小团体:参赛鸽主名下送鸽羽数满8羽以上(含8羽)为一个团体,就具备参赛资格。录取方式:以500公里决赛获奖鸽前400名内,以鸽主名下单项小团体组别的入赏获奖鸽羽数最多者为胜,如遇羽数相同,则以决赛第一羽领先者为胜。(2)大团体。参赛鸽主名下送鸽羽数满30羽以上(含30羽)为一个大团体,就具备参赛资格。录取方式:以500公里决赛获奖鸽前400名内,以鸽主名下入赏获奖鸽羽数最多者为胜,如遇羽数相同,则以决赛第一羽领先者为胜。
在收费时开始正式编组,根据实际扫描公布出来的清单数据,自公布之日起10天期间内,鸽主必须确定小团体赛和大团体赛参赛鸽足环号码和组别,如超过组别数量,则小团体赛以编组A、B、C....和大团体赛以大1、大2…组依此类推,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如过编组期,则由本中心以电脑自动按序编组。
(4)鸽王赛:以同一羽赛鸽预赛、决赛(300公里和500公里)综合分速相加,分速高者为胜,如遇分速相同,则以500公里决赛鸽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预赛: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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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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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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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名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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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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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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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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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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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
冠军
|
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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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
4-10名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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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名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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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0名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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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00名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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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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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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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
|
20000
|
15000
|
12000
|
10000
|
双关鸽王: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22名各
|
30000
|
20000
|
10000
|
5000
|
小团体: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22名各
|
30000
|
20000
|
10000
|
5000
|
大团体: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30000
|
20000
|
10000
|
三、交鸽时间与汇款方式
1、交鸽时间:自2014年3月18日起至5月18日止。
2、收鸽期间所有参赛鸽不收取饲管费,查棚(清棚)根据公棚训放到40公里归巢后进行,在7天内一次性交清参赛费每羽1500元整(包括饲管费在内)。如在7天内未交,视为鸽主自动放弃赛鸽所有权,公棚有权处理未交费鸽所有权。
3、如有鸽友以汇款方式交纳参赛费,请在当地汇款银行柜台上汇至以下帐户(柜台上汇款能查阅到汇款详细名称与时间,以便能核对资料),并在汇款单凭据上签署参赛名称、鸽主姓名、电话、地址后,及时传真至本中心,以便核准后开具参赛卡。
开户行:江苏江阴市月城镇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高峰 帐号:6228480431036353016
中 国 银 行 户名:高峰 帐号:601382610203888577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户名:高峰 帐号:6221503000006159170
公棚联系人:庄力军15061778030、18936065058
电话:0523-87811101 传真:0523-87815550
网址:http://jsywsz.chinaxinge.com
公棚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宣堡镇
四、竞赛规定
1、将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颁发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2、上述预赛、决赛日期,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如期进行,将择期举行,并上网公示和发短信告知。
3、查棚(清棚)上笼扫描由省鸽协与市鸽协共同委派裁判进行执裁,并及时公布上网,欢迎广大参赛鸽友监督。比赛所需的裁判,预赛由江苏省社会体育中心委派泰州市信鸽协会裁判执裁、决赛由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委派裁判员负责执裁。预赛后至决赛期间由江苏省信鸽协会委派裁判进驻本公棚。
4、查棚前信鸽死亡、丢失,本中心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清棚后家飞、游棚、训放中飞失或死亡的赛鸽按自然淘汰处理,本中心不负责赔偿。
5、比赛前本中心将进行8-15次训放。
6、比赛使用电子扫描记时系统按分速排列名次,若系统出现故障,由裁判组做出最终裁决。
7、有效报到期:预赛自司放开始至当日18时止。决赛必须贴有防揭动密封不干胶软环,自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晚18时止。如报到期内归巢鸽获奖名次不足录取名额的50%,剩余名次奖金由上笼鸽均分;如归巢鸽获奖名次达到或超过50%,剩余奖金由决赛获奖鸽均分。
8、如对比赛成绩有异议,需提出书面申请仲裁的,将委托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一经裁定即为终审裁决。
五、获奖鸽与归巢鸽归属
1、获奖鸽和外籍、港澳台归巢鸽,由本中心统一组织拍卖,请鸽主将获奖鸽血统书在决赛后一周内交(或快递)至本中心,境外拍卖鸽须出示进口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予发放奖金及领取拍卖款。
2、获奖鸽拍卖暨颁奖大会,将在决赛结束20天左右将举行(具体日期将上网公告或发短信告知)。
3、拍卖鸽在拍卖成交后才能按成交款的60%归鸽主,30%归本中心,10%用于公杂费。
4、流拍鸽(拍卖未成交鸽)归鸽主所有,但必须向公棚交纳拍卖底价的40%费用后才能领回。
5、迟归巢鸽,在决赛结束后10天内交50元领回,逾期不领取的则视为鸽主放弃,由本中心有权自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1、如遇获奖鸽奖金和拍卖收入所产生的相关税项,由获奖鸽主按规定交纳。
2、江苏云外水庄赛鸽中心严格遵守企业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民事责任及经济责任。
3、本中心所有人员,均不得以直接或间接的形式参加本中心比赛。
本规程解释权归江苏云外水庄赛鸽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