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规程

雲外水莊-2014年(第六届)秋季幼鸽大奖赛竞赛规程

发表时间:2014-02-15 9:51:12   浏览数:789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江 苏云 外 水 庄 赛 鸽 中 心

2014年(第六届)秋季幼鸽大奖赛竞赛规程

坚持诚信阳光理念,塑造公平公正平台,追求共赢美好愿望!

 

监赛单位:江苏省信鸽协会

主办单位:江苏云外水庄赛鸽中心

协办单位:泰州市信鸽协会

 

一、参赛规定及参赛费:

1、凡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参加。

2必须佩带所在国家(或地区)信鸽协会发行的2014年统一足环一枚。

3、本规程视为合同,鸽友将信鸽送至本中心,即视为合同生效,双方均应严格执行规程各项条款。

4、鸽龄为25-60天的健康鸽。凡有疫情地区的信鸽概不接收。

5交鸽实行实名制(或以鸽舍名称加鸽主姓名)。参赛鸽由本中心统一接种疫苗,如果鸽主已接种疫苗请交鸽时说明

6、参赛鸽每羽收费1500元(含饲管费200元在内)。(其中参赛费1300元,饲管费200元)。参境外鸽每羽收取等值人民币(报关费、检疫费、运费自理)。

7、境外鸽须出示或交验进关凭证,并留存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8无论集鸽多少羽,总奖金不变。

二、参赛办法、录取名次与奖励:

1)预赛:300公里司放地为安徽。时间为201411月上旬。

2)决赛:500公里。司放地为河南。时间为201411月中旬。

3)团体赛:(1)小团体:参赛鸽主名下送鸽羽数8羽以上(含8羽)为一个团体,就具备参赛资格。录取方式:以500公里决赛获奖鸽前400名内,以鸽主名下单项小团体组别的入赏获奖鸽羽数最多者为胜,如遇羽数相同,则以决赛第一羽领先者为胜。2)大团体。参赛鸽主名下送鸽羽数满30羽以上(含30羽)为一个大团体,就具备参赛资格。录取方式:以500公里决赛获奖鸽前400名内,以鸽主名下入赏获奖鸽羽数最多者为胜,如遇羽数相同,则以决赛第一羽领先者为胜。

在收费时开始正式编组,根据实际扫描公布出来的清单数据,自公布之日起10天期间内,鸽主必须确定小团体赛和大团体赛参赛鸽足环号码和组别,如超过组别数量,则小团体赛以编组ABC....和大团体赛以大1、大2…组依此类推,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如过编组期,则由本中心以电脑自动按序编组。

4)鸽王赛:以同一羽赛鸽预赛、决赛(300公里和500公里)综合分速相加,分速高者为胜,如遇分速相同,则以500公里决赛鸽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预赛:

冠军

亚军

季军

4-100名各

30000

20000

10000

1500

决赛:

冠军

亚军

季军

4-10名各

11-20名各

21-100名各

101-400名各

180000

120000

60000

20000

15000

12000

10000

双关鸽王:

冠军

亚军

季军

4-22名各

30000

20000

10000

5000

小团体:

冠军

亚军

季军

4-22名各

30000

20000

10000

5000

大团体:

冠军

亚军

季军

30000

20000

10000

三、交鸽时间与汇款方式

1、交鸽时间:自2014318起至518止。

2收鸽期间所有参赛鸽不收取饲管费,查棚(清棚)根据公棚训放到40公里归巢后进行,在7天内一次性交清参赛费每羽1500整(包括饲管费在内)。如在7天内未交,视为鸽主自动放弃赛鸽所有权,公棚有权处理未交费鸽所有权。

3、如有鸽友以汇款方式交纳参赛费,请在当地汇款银行柜台上汇至以下帐户(柜台上汇款能查阅到汇款详细名称与时间,以便能核对资料),并在汇款单凭据上签署参赛名称、鸽主姓名、电话、地址后,及时传真至本中心,以便核准后开具参赛卡。

开户行:江苏江阴市月城镇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高峰     帐号:6228480431036353016

中 国  银 行      户名:高峰     帐号:601382610203888577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户名:高峰     帐号:6221503000006159170

公棚联系人:庄力军1506177803018936065058

电话:0523-87811101    传真:0523-87815550

网址:http://jsywsz.chinaxinge.com

公棚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宣堡镇

 

四、竞赛规定

1、将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颁发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2、上述预赛、决赛日期,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如期进行,将择期举行,并上网公示和发短信告知。

3、查棚(清棚)上笼扫描由省鸽协与市鸽协共同委派裁判进行执裁,并及时公布上网,欢迎广大参赛鸽友监督。比赛所需的裁判,预赛由江苏省社会体育中心委派泰州市信鸽协会裁判执裁、决赛由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委派裁判员负责执裁。预赛后至决赛期间由江苏省信鸽协会委派裁判进驻本公棚。

4、查棚前信鸽死亡、丢失,本中心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清棚后家飞、游棚、训放中飞失或死亡的赛鸽按自然淘汰处理,本中心不负责赔偿。

5、比赛前本中心将进行8-15次训放。

6、比赛使用电子扫描记时系统按分速排列名次,若系统出现故障,由裁判组做出最终裁决。

7、有效报到期:预赛自司放开始至当日18时止。决赛必须贴有防揭动密封不干胶软环,自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晚18时止。如报到期内归巢鸽获奖名次不足录取名额的50%,剩余名次奖金由上笼鸽均分;如归巢鸽获奖名次达到或超过50%,剩余奖金由决赛获奖鸽均分。

8、如对比赛成绩有异议,需提出书面申请仲裁的,将委托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一经裁定即为终审裁决。

 

 

五、获奖鸽与归巢鸽归属

1、获奖鸽和外籍、港澳台归巢鸽,由本中心统一组织拍卖,请鸽主将获奖鸽血统书在决赛后一周内交(或快递)至本中心,境外拍卖鸽须出示进口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予发放奖金及领取拍卖款。

2获奖鸽拍卖暨颁奖大会,将在决赛结束20天左右将举行(具体日期将上网公告或发短信告知)。

3、拍卖鸽在拍卖成交后才能按成交款的60%归鸽主,30%归本中心,10%用于公杂费。

4、流拍鸽(拍卖未成交鸽)归鸽主所有,但必须向公棚交纳拍卖底价的40%费用后才能领回。

5、迟归巢鸽,在决赛结束后10天内交50元领回,逾期不领取的则视为鸽主放弃,由本中心有权自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1、如遇获奖鸽奖金和拍卖收入所产生的相关税项,由获奖鸽主按规定交纳。

2、江苏云外水庄赛鸽中心严格遵守企业相关法律、法规,承担民事责任及经济责任。

3、本中心所有人员,均不得以直接或间接的形式参加本中心比赛。

本规程解释权归江苏云外水庄赛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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