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公棚到底需不需要监管

20101226日黄剑的发言在各信鸽网络上转刊后,在鸽网上引发了新一轮的监管大讨论。两个月的时间里为如何规范和监管,广大的网络朋友提出了很多的高见,有法律、法规方面的论说,其中最为有影响力的就是甘先生和米先生的对搏。我对各高手的观点进行了全面的拜读,就自己学习的感受提出来同大家共同探讨,不妥之处敬请大家批评。

其实大家探讨的问题之一是公棚、俱乐部的性质问题;问题之二是需不需要监管、如何监管、用什么来监管的问题。

在国内数以百计的公棚中,通过国家行政机关办理了合法手续的应该都是养殖性质的审批手续,而审批的机关是农业部门而不是体育管理部门或社团机构。但是公棚举办的是以信鸽比赛为主而饲养管理为辅助的养殖业,所以公棚举办的信鸽比赛是否合法就一目了然,由于办理行政许可的机关是不管理比赛的,就形成了公棚的成立处于一种无序的真空状态。

那么公棚又是通过什么来进行组织比赛的,其实大家都很清楚,通过一个所谓的“比赛规程”。比赛规程上都印上了监证单位,监证单位大到省、市级的社团单位,小到一般的县级社团单位,所以所谓的监管就如同虚设,这就为比赛的公正、公开、公平埋下了隐患。有利的时候大家利益共享,无利的时候风险和责任就是广大的参赛鸽友买单。

公棚拟定的“比赛规程”是什么,我认为它应是甲乙双方应该共同遵守的一个合同文本,但是他没有甲乙双方的共同签字,所以责任和义务就进一步被淡化,“比赛规程”上的一句本规程由本中心负责解释就进一步“完善”了甲乙双方的权力。就为我想怎么办就怎么办披上了一件美丽的外衣,为公棚霸王条款和黑公棚的不断出现创造了机会。在众多公棚的“比赛规程”中,广大的参赛鸽友注意最多的是参赛奖金和录取名次多少的问题,忽视了公棚对赛鸽饲养管理及训练的问题,公棚为降低赛鸽饲养管理成本,导致了比赛训练的过程中大量失鸽。又成为对公棚监管的又一空白。在比赛过程中,由于在高额奖金的利益驱使下,一些主办者为获得高额的利润,忽视了广大的参赛鸽友的利益,用弄虚作假来谋取利益的最大化,致使广大的参赛鸽友的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失,种种不良行为的出现,就决定了靠公棚的自律来完善公棚的三公是很难实现的。

公棚需不需要监管、如何监管、用什么来监管,我认为首要解决的是公棚的性质问题,必须明确的是饲养性质还是比赛性质,如果是比赛为目的,就应该依法监管,通过法律的形式来保护广大的参赛鸽友的利益,通过执法部门来加大赛鸽饲养管理及训练比赛中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完善“比赛规程”中甲乙双方的责、权、利三者的关系,应用法规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坚决打击比赛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不法行为的发生,切实依法依规维护参赛鸽友的利益。对公棚的监管实行严格的资金监管和红、黄牌警告制度,对赛鸽饲养管理及训练比赛中出现弄虚作假不法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只有这样,我们的公棚事业才可能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中华30万之众的信鸽事业才可能兴旺发达,还蓝天一片洁静,给赛鸽比赛一个公平,让我们期待中华赛鸽事业的春天更加美好。

 

标签:公棚 监管
免责声明:本网凡是由用户发布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资料,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自行承担,并负法律责任。赛鸽资讯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关注赛鸽资讯网微信
鸽友评论
用户名: 密码:     立即注册


    2011-02-24 22:55:55
公棚到底需不需要监管 ? 不需要 正如现在的"特色中国" 有监管与无监管都一样
赛鸽资讯网声明:
1.本网站所发布的文章及评论仅代表赛鸽资讯网网友的个人观点,不代表赛鸽资讯网的立场。
2.凡本站注明“原创”字样的所有稿件,未经赛鸽资讯网及作者本人同意,不得剽窃、篡名、转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使用。若经本站或作者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署上作者的名字,同时注明“来源:赛鸽资讯网”字样,否则,本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仅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剽窃、抄袭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的监控能力,他人在我站的任何剽窃行为,所引起的法律纠纷,概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网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谩骂、污蔑、诽谤。
5.网友应自觉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国家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
6.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信息内容;对于严重违反发布条款的网友,网站管理人员有权屏蔽其账号。
7.网友应对所发布的信息承担全部责任。
8.网友发表文章或评论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