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信鸽协会处理决定

处 理 决 定

 扬鸽字(2011年) 第4号


  据查,江都市鸽协会员张哓明及扬州城区会员张圣平、姚正余于今年5月14日国家赛比赛日,试打扬州联通公司市鸽协声讯报到台,其中张晓明会员在受到警告后仍于11时20分再次试打,干扰比赛,产生恶劣影响。现根据《扬州市信鸽协会奖惩条例》,经研究决定:
   一、责成张哓明会员向江都市鸽协做深刻检查,停止张哓明2011年上半年参赛资格。
  二、对张哓明会员罚款(200元~500元)。由江都市鸽协根据其检查研定。
  三、给予张圣平、姚正余二人警告处分。责成张圣平、姚正余二名会员向市三元倶乐部作深刻检查。
  如张哓明、张圣平和姚正余三会员,不服以上处理决定,可于十日内提交书面申诉报告。


扬州市信鸽协会
2011-5-19

抄报:扬州市体育总会

标签:扬州 信鸽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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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5-29 9:21:40
处理会员的第2条,二、对张哓明会员罚款(200元~500元)。由江都市鸽协根据其检查研定。好相协会没有罚款权,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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