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鸽吸金,组织者获刑
2018-02-07 9:30:13 来源:
爱鸽之人 文章出处:
北京晨报网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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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黄晓宇)近日,市三中院二审审结了一起以举办赛鸽比赛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组织宣传者蔡某、刘某被判有期徒刑3年和有期徒刑1年,并分别判处罚金10万元、4万元。
2011年4月底,被告人蔡某组织成立了丰登伟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其在朝阳区等地以投资代理公司名下金羽腾鸽业项目、举办赛鸽比赛,并有高额返利为名,通过业务员介绍、推介等公开宣传招揽投资人。据了解,该公司还开设了专门的网站,投资人有投资意向后,公司与投资人签订《流通代理协议书》《金羽腾限量会员项目契约》,让投资人成为公司的VIP会员,并获得一个赛鸽的号码。公司定期进行赛鸽比赛,根据赛鸽的名次不同可以获得不同的奖金。此外,会员还可以定期获得分红。
公司宣传说,该项目18个月能够获得10倍收益。蔡某作为公司负责组织、管理的经理,负责向投资人讲解项目。2012年4月至2013年间,他吸引了20多名投资人共计170余万元投资款。被告人刘某在自己投资之后,还被吸纳为公司的业务员,向他人介绍、宣传该项目,吸引几名投资人共投资22.5万元。
2013年4月之后,投资人基本拿不到任何收益,丰登伟业公司的网站也无法登录,办公地也人去楼空。后投资人向朝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2016年7月,蔡某、刘某被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3年,罚金10万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罚金4万元。两被告不服,上诉至市三中院。二审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对被告人蔡某、刘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事实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裁定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市民,当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越来越多,投资人一定要擦亮眼睛,切莫相信不切实际的高额回报,同时也不要陷入一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公司的陷阱,为了获得一些分红而帮助公司做虚假宣传、发展其他投资人,一不小心会堕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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