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鸽联(F.C.I.)主席德国信鸽协会(DV)主席拜访上海市信鸽协会

  在这喜悦的金秋十月,秋高气爽,惠风和畅,一鸽林则宇总裁,国际鸽联(F.C.I.)主席兼匈牙利信鸽协会主席依斯特凡·巴窦斯(Istvan Bardos)携夫人,德国信鸽协会(DV)主席马丁·理查德·格罗斯(Martin Richard Gross),FCl主席及DV主席闪电造访中国,主要为视察南京鸽展筹备工作。于10月21日返欧之前特别再拜访上海市信鸽协会交流。

  上海信鸽协会秘书长张雷,副会长马卫国,戴建民 副秘书长:俞桑云鸽会领导人员热情欢迎了巴窦斯等人的到到来。

  席间并和上海市信鸽协会达成合作共识,上海市信鸽协会会员于12月2日参加南京鸽展,凭会员证免费入场并将获得精美礼品。









标签:国际鸽联 F.C.I. 德国信鸽协会 DV 上海市信鸽协会
免责声明:本网凡是由用户发布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资料,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自行承担,并负法律责任。赛鸽资讯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关注赛鸽资讯网微信
鸽友评论
用户名: 密码:     立即注册


赛鸽资讯网声明:
1.本网站所发布的文章及评论仅代表赛鸽资讯网网友的个人观点,不代表赛鸽资讯网的立场。
2.凡本站注明“原创”字样的所有稿件,未经赛鸽资讯网及作者本人同意,不得剽窃、篡名、转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使用。若经本站或作者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署上作者的名字,同时注明“来源:赛鸽资讯网”字样,否则,本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仅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剽窃、抄袭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的监控能力,他人在我站的任何剽窃行为,所引起的法律纠纷,概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网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谩骂、污蔑、诽谤。
5.网友应自觉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国家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
6.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信息内容;对于严重违反发布条款的网友,网站管理人员有权屏蔽其账号。
7.网友应对所发布的信息承担全部责任。
8.网友发表文章或评论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