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十届林海杯秋季特比鸽王争霸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北京得元林海信鸽养殖中心
二、参赛条件
1、所有参赛幼鸽必须佩戴2018年正式足环。参赛鸽友须承认本规程。赛鸽一经入棚即视为合同生效,双方均按本规程执行。
2、参赛鸽必须是25-40天的健康幼鸽,凡所在地区有疫情均不接受。
3、本中心将统一为幼鸽接种疫苗,接种完疫苗的幼鸽须在交鸽时提前声明。
三、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
1、参赛距离及时间:
(1)第一关260公里 日期: 2018年10月 上旬 河北
(2)第二关360公里 日期: 2018年10月 上旬 河北
(3)第三关460公里 日期: 2018年10月 中旬
河南
(4)第四关520公里 日期: 2018年10月 中下旬 河南
2、奖励办法及录取名次:
1、第一关:260公里 冠军:3万元,亚军:2万元,季军:1万元,4-10名各8000元。
2、第二关:360公里 冠军:5万元,亚军:3万元,季军:2万元,4-10名各1万元。
3、第三关:460公里 冠军:8万元,亚军:5万元,季军:3万元,4-10名各2万元。
4、第四关:520公里 冠军:10万元,亚军:8万元,季军:5万元,4-10名各3万元。
5、四关综合鸽王:冠军60万元,亚军50万元,季军30万元,4-10名各10万元,11-50名各5万元,51-200名各3万元。
6、四关综合鸽王前200名参加拍卖。
四、指定鸽
1、指定鸽金额:500元组、1000元组、2000元组、5000元组
2、奖金分配:50羽内(含50羽)录取前3名:
第一名35%、第二名30%、第三名20%;
50羽以上内录取10名:
第一名30%,第二名20%,第三名10%,4--10名各均分25%
五、收鸽时间、地点、要求
1、收鸽时间: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节假日不休息)。
2、收鸽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祁各庄村北紫祁路东。北京得元林海信鸽养殖中心。
3、北京地区的鸽友可将参赛鸽送至本公司或提前预约上门收鸽,外地鸽友可通过空运、铁路、汽运方式或与本公司联系送鸽事宜,请提前通知本公棚接收。
4、入棚当日佩戴电子环并定期向参赛鸽主提供情况。
六、参赛费、管理费缴纳办法
具体交费方式如下:
1、每枚特比环收费5000元,共售2000枚。参赛鸽须佩戴2018年正式足环方可参赛。未交上述费用者不参与奖金分配。
2、缴费时间:收鸽即缴费,概不赊欠。地点:北京得元林海信鸽养殖中心。
3、正式训放前丢失或死亡的赛鸽,公棚告知参赛鸽主,参赛鸽主可补交赛鸽。
4、汇款方式(汇款后请电话告知,以便查收)
① 中国工商银行:户名:高海博
卡号:6222020200079963829
② 中国农业银行:户名:高海博
卡号:6228480010278814917
③ 中国建设银行:户名:高海博
卡号:6227000011220107239
七、竞赛办法
1、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最新《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及本中心规程。
2、裁判员由信鸽协会指派,负责集鸽、饲放、监放、成绩审定,并邀请鸽友监督,具体方案网上公布。比赛采用先进的电子计时系统计时,以电脑按分速排列成绩为准。若计时遇同分同秒,以打印顺序为准。
八、中心赛鸽管理
1、幼鸽交鸽当场封正式足环、当日加戴电子足环。在观察棚进行观察,经过隔离、整理和接种疫苗后进入赛棚。
2、参赛鸽在收鸽结束前发生患病、病亡等情况,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收鸽结束后,发生丢失、病亡属自然淘汰,公棚不做任何赔偿。
3、每关比赛后,为保持参赛鸽竞技状态,公棚照常家飞、训放。如遇丢失、死亡现象属自然淘汰,公棚不做任何赔偿。
4、如遇禽流感或政府限令或其他不可预见不可抗力的事由发生,主办方可以终止比赛,并报请市鸽会备案,鸽主领回赛鸽。
九、获奖鸽拍卖及迟归鸽处理
1、赛鸽所获奖金和奖杯,请鸽主凭参赛卡和特比环交费收据领取,参赛卡和收据不全者不参与奖金分配。
2、四关综合鸽王前200名参加拍卖。
3、赛后两周内本中心举办发奖及优胜鸽拍卖大会,拍卖方式及地点另行通知。拍卖所得50%归鸽友,50%归本中心,流拍鸽鸽主以起拍价50%领回,鸽主放弃认领的参赛鸽本中心自行处理。
4、鸽主凭参赛卡和交费收据15日内领回迟归鸽,15日后本中心不再办理迟归及流拍鸽的认领工作,请鸽友谅解。
十、其它说明
1、参赛奖金和拍卖等相关税费根据政府相关规定,依法纳税。
2、如发生纠纷,由北京得元林海信鸽养殖中心所在地,大兴人民法院管辖。
3、欢迎鸽友在训放、预赛、决赛集鸽、登检、入笼、放飞时进行监督。
4、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得元林海信鸽养殖中心所有。
网址:中国信鸽信息网 dylh.chinaxinge.com
中国公棚网 bjdylhsggp.cn
中国鸽网 www.pigeoncn.com
接鸽电话: 高海博 13601256443
高 林 13810842586
咨询电话: 010-64432048
公棚电话(传真): 010-89273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