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志华赛鸽中心2016年第十届秋季竞赛规程
 

贵州志华赛鸽中心

2016年第十届秋季竞赛规程

收费800元,决赛取450

末尾奖金6000

主办单位:贵州志华赛鸽中心

监赛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信鸽协会

监放单位:贵阳市观山湖区信鸽协会

监放单位:贵州省凯里市信鸽协会

一、 规程总则

 1、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组织竞赛。

2比赛执行《中鸽协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0公里资格赛由监赛裁判和鸽友代表全程监督,清棚逐羽扫描,按实际归巢鸽收取参赛费。

3本届赛事设热身赛、预赛、决赛、加站赛无论集鸽羽数多少比赛正常举行,保证奖金全部兑现。

二、竞赛项目、竞赛时间、竞赛距离:

1、第一关赛、热身赛(规程待定) 2016 9月上旬,180公里(贵州兴仁境内) +5%公里

2
第二关赛  9月中旬300公里(云南曲靖境内) +5%公里

3、第三关赛  2016 9月下旬,450公里(云南玉溪境内) +5%公里
4
附加赛201610月上旬,500公里(云南玉溪境内) +5%公里
5
、若遇恶劣天气,比赛时间根据天气顺延、调整,相关信息将在网站上公布。
6
小团体奖参赛鸽每交6羽为一个小团体。鸽主有多组小团体资格的按ABCD依次编组,以此类推。为公平起见,训放80公里后进行团体分组,一周之内鸽主完成分组并通知本中心;鸽主没有按时分组的,将由电脑自动分组,并上网公布。小团体奖分组名单一经公布后不得更改,在决赛获奖鸽中产生,按两羽以上多者为胜,获奖羽数相同的,以第一羽成绩鸽排列名次高者为胜。
7
鸽王奖单羽赛鸽以热身赛、预赛、决赛三关有效名次100名以内分速相加,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如分速相同,以决赛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8
大团体奖交鸽20(含20羽)方有资格参加大团体奖。在决赛获奖鸽中产生,同一参赛鸽主名下以归巢羽数多者为胜,若羽数相同,以第一羽快者列前。

9、其它奖赛另外确定,具体规程另出。

三、奖金分配和录取名次:
1预赛: 取100名前3名发奖杯一樽
冠军:10000
亚军:6000
季军:3000

4-100名各1000
2、决赛:取45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160000
亚军:80000
季军:50000
4-10
名各20000
11-100
名各10000
101-450
名 各6000
3、小团体奖:10  3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30000
亚军:20000
季军:10000
4-10名:各4000
4、鸽王奖:取3名各发奖杯一樽

 军:10000
第二名:8000
第三名:5000
5、大团体奖:取3名各发奖杯一樽。
第一名:20000
第二名:10000
第三名:5000

四、 参赛条件:

1、凡认可本规程的国内外赛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鸽一经入棚,即视为参赛鸽主与本中心合同成立、生效。双方须共同遵守。
2
、交鸽时参赛名称必须填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3
、参赛鸽必须是30天至50天鸽龄的健康幼鸽,幼鸽必须配带一枚所属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6年正式足环。
4
、参赛鸽由公棚统一接种疫苗,鸽主自行接种疫苗的交鸽时必须说明,本中心拒收病鸽,
若在观察期间出现病情,本中心将通知鸽主无条件退回,其病鸽死、残由鸽主自负。并及时通知参赛鸽主补交;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参赛的赛鸽本中心通知参赛者领回
5
、 贵州志华赛鸽中心工作人员和直系亲属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参加本赛鸽中心比赛。

6、残疾人,现役、转业退伍军人,人民警察以及见义勇为对国家和人民作出贡献的英模凭证书凡在2016年交10羽以上的清棚后免交一羽参赛费;近两年来连续在本公棚交多羽参赛的鸽友,凡在2016年交10羽以上的清棚后免交一羽参赛费。

五、 参赛费用、交鸽时间、地点
1
、参赛鸽每羽收费800(其中含参赛费600、饲养费200)。以训放20公里后裁判查棚清单为依据,在查棚后15日内交清同一名下的参赛费和饲养费。

2、正式收鸽时间:201611531节假日不休息。
3、 交鸽地点:
1) 贵州志华赛鸽中心,联系电话:  0851-84748158
 
                     接鸽电话: 李承举13765107702
2)贵阳市博爱路88[鸽具经营部]。联系人:张达英  135119513280851-85814157

3)青云路278号鸿鸿运汽车租赁公司,

   联系电话:0851-85963599   周 敏  15885313611

4)外地鸽友可将赛鸽空运到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或托运至贵阳火车站、贵阳各客车站。托运时,请提前通知本赛鸽中心。
4)贵阳市二环以内参赛者交鸽6羽以上,可提前预约。本中心派人上门收鸽。

本中心开户银行:
农 行 户名: 张达志 卡号:9559 9811 9033 3266 813
工 行 户名: 张达志 卡号:6222 0024 0210 1185 957
建 行 户名: 张达志 卡号:5522 4571 0004 1466
信用社户名: 张达志 卡号:6228 9300 0100 4080 226

本中心网址:中国信鸽信息网http://gzzh.chinaxinge.com
传真:0851-84748166    qq:758053392
六、竞赛办法:
1
本规程规定之外的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15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
训放20公里, 由监赛单位派裁判监放,三天后进行逐羽扫描清棚。并及时上网公布清棚的实际羽数。在清棚后的15日内,参赛鸽主须按实际存棚羽数交清个人名下赛鸽的参赛费、饲养费,已缴费的赛鸽方有资格参加比赛。未交费赛鸽不得转让,收费结束由公棚自行处理,鸽主不得对弃权鸽提出任何异议。
3
0-100公里训放不少于10站,比赛由监赛单位派裁判进行验鸽、装运、监裁、监放、成绩审定等一系列工作。
4
、比赛使用电子扫描计时系统排列名次,若电子显示屏出现故障,以电子扫描和电脑排定名次为准;如电子扫描系统出现故障,由本次比赛监赛单位裁判确认。一经对比赛取消,奖金上笼鸽均分。决赛赛鸽均加贴密封环,如比赛归巢时,密封环被人为开启或破损、成绩无效。
5
、为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竞赛原则,本中心有大型电子显视频供现场观看并及时上传网上。
6
预赛归巢有效期为放飞当日20时结束。①如有效期内获奖名次未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有效期内的有效归巢鸽均分;②如放飞后当日20时内无归巢鸽则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7决赛归巢有效期为:第一羽归巢鸽归巢后至次日20时之内为有效。如有效期内获奖名次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不包括小团体、鸽王、大团体奖)由参加决赛的上笼鸽均分。

8、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比赛邀请知名人士和鸽友参加,并由预赛前一站训放的7名、77名、777参加预赛监放;再由决赛前一站的7名、77名、777参加决赛的监放。每人补助人民币300元(以上名次人员如本人不能参加,可委托他人参加)。比赛时可请当地鸽友参与监放。
9
若决赛归巢鸽羽数达800以上,将组织500公里加站赛,决赛未进奖的鸽子必须全部参加放飞,已进获奖的赛鸽自由参加,加站赛交费的参加有奖排名,不交费的为免费训放,加站赛综合排名前100名及加站赛进奖鸽必须参加拍卖,综合排名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决赛归巢获奖鸽除在拍卖期间关棚外,其余所有归巢鸽不关棚,正常家飞训练,在家飞训练中若有损失,我中心不作任何赔偿。具体规程另出。

七、赛鸽意外损失处理办法:
1
、本中心收鸽结束后即在网上公布入棚鸽名单,请鸽主核对。不提出异议,视为入棚赛鸽名单无误,公棚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清棚前、后,家飞、训放、赛鸽飞失,属于自然淘汰,本中心不负任何赔偿。
3
、遇不可抗拒的因素(例如:禽流感、非典、政府禁令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赛事不能正常进行,本中心将按当时的鸽主存棚赛鸽羽数退还已交参赛费(不含饲养费),本次赛事自动取消,主办单位不负赔偿责任。
八、 赛鸽的拍卖及处理办法
1
决赛成绩公示后,参赛鸽主可在拍卖前预先指定获奖鸽的起拍价并传真至本中心,未传真的由承办单位统一定价。参赛鸽主不得有异议,承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2、决赛后,择日举行颁奖大会及获奖鸽展拍会。1-450名获奖鸽、境外迟归鸽,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本中心,10%为拍卖会费用。如以上获奖鸽流拍,鸽主按拍卖底价的40%于拍卖会结束后交款取回;迟归鸽凭参赛卡,在拍卖会后一周内免费领取,运费自理,流拍鸽、迟归鸽在拍卖会后一周内无人认领的由本中心自行处理。
3
、获奖的奖金及拍卖所得收益应缴税费由鸽主自行缴纳。
4
、对比赛成绩、名次有异议的,须在比赛结束后12小时向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诉。申诉时须交纳2000元申诉费,胜诉如数退款,败诉不再退款。
5
、贵州志华赛鸽中心以诚信为本,本中心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贵州志华赛鸽中心
十、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贵州志华赛鸽中心
201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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