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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四平浩展赛鸽中心2013年
(第十一届)竞赛规程(稿)
一、主办单位:吉林省四平浩展赛鸽中心
二、监管单位:吉林省四平市信鸽协会
三、集鸽、司放、时间、地址:
1、集鸽时间:201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止,节假日不休息。
2、赛鸽中心地址: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四梨公路杏山10公里处。
3、司放时间:(1)、150(±5%)公里热身赛:2013年9月16日,放飞地址:吉林省双辽市。
(2)、300(±5%)公里预赛:2013年9月22日,放飞地址:内蒙古科左右旗开鲁县。
(3)、500(±5%)公里决赛:2013年9月30日,放飞地址:内蒙古科左右旗林西县。
(4)、插组赛:汽车大奖赛(500公里决赛):放飞地址:内蒙古科左右旗林西县。分A(800元/羽)、B(500元/羽)、C(300元/羽)三组。
(5)、黑、白、花、红(含红纶)四组彩鸽组(500公里决赛)。
(6)省赛鸽王奖录取每省或直辖市第一名(500公里决赛)。
四、参赛鸽竞赛须知:
1、参赛鸽必须是鸽龄25—50日左右,佩戴2013年国家或地区信鸽协会承认的正式足环的健康幼鸽。境外和外省市参赛鸽可以托运至长春、沈阳、四平客运站或四平告诉服务区、或空运至长春国际机场;同时赛鸽中心可以上门取鸽。
2、参赛鸽每羽饲养费人民币100元,交鸽时即行交纳;参赛费每羽500元,于2013年9月10日120公里训放之后三日内一次性交齐,迟归鸽于归巢当日公布,交费顺延一日。
3、团体赛每12羽一组,交鸽时必须注明参赛组数及足环号码、羽毛,对未能及时提供的,参照120公里信鸽训放归巢排名顺序,将自然排列团体赛参赛名单。
4、插组赛A、B、C三组参赛鸽羽数均限定在400羽以上,未达到参赛羽数奖金不足时,按参加插组赛信鸽的实际收款金额由参加各组插组赛的第一名获得。
五、参赛鸽奖励规则:
1、150公里热身赛,奖励前20名,前3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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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 军 |
亚 军 |
季 军 |
第4-10名 |
第11-2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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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500元 |
500元 |
2、300公里预赛,奖励前40名,前6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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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 军 |
亚 军 |
季 军 |
第4-10名 |
第11-4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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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
5000元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3、500公里决赛,奖励前700名,前10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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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 军 |
亚 军 |
季 军 |
4-20名 |
21-100名 |
101-200名 |
201-70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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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元 |
50000元 |
30000元 |
10000元 |
4000元 |
3000元 |
2000元 |
4、团体赛奖励前10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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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3—4名 |
第5—1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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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
10000元 |
5000元 |
3000元 |
5、黑、白、花、红(含红纶)四组彩鸽组,奖励各组前3名,各组冠军颁发奖杯一樽。参赛鸽羽毛纯度必须达到80%以上,每组彩鸽均以同一羽毛500公里入笼参赛鸽羽数参赛费的10%作为奖金。
6、插组赛(汽车大奖赛):A组800元/羽、B组500元/羽、C组300元/羽。均奖励第一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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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组:奖励本田歌诗图 |
2.4尊享版轿车一辆 |
价值298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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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组:奖励本田雅阁 |
2.0标准版轿车一辆 |
价值2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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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组:奖励本田锋范 |
1.5精英版轿车一辆 |
价值116800元 |
7、省赛鸽王奖,参赛鸽200羽以上的录取各省或直辖市第一名,各奖励2000元奖金及奖杯一樽。
六、决赛获奖信鸽、境外信鸽、归巢信鸽的归属办法:
1、决赛获奖信鸽的300名和各插组赛第一名、各彩鸽前三名、省直辖市鸽王第一名,于决赛次日上午9:38分进行拍卖,拍卖前预留奖金的10%作为拍卖运作费用,拍卖所得100%归获奖鸽主所有;第301-700名获奖信鸽于拍卖次日上午9:00时进行展卖,展卖前预留10%奖金作为展卖费用,展卖所得100%归鸽主所有,不参加展卖可以由鸽主免费领回;境外归巢鸽同日参加展卖,必须交纳10%的展卖底价作为展卖费用,展卖所得100%归鸽主所有。以上预留费用不再另行退还。参加拍卖和展卖的信鸽于拍卖、展卖前,应当提供详尽的血统书或证明,以便该活动顺利组织和进行。
2、未能获奖的其他参赛信鸽由鸽主凭参赛卡交纳80元管理费,于拍卖次日起七日内自行领取,外地鸽友托运费用自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赛鸽中心有权自行处理。
七、参赛鸽竞赛规则:
1、赛鸽中心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信鸽公棚规则》、《信鸽竟翔规则和裁判法》的相关规定。
2、采用国际先进电子扫描计时系统,滚动大屏幕显示,如因电脑发生故障不能排名时,取消当次比赛,择日重新进行比赛;如比赛发生名次并列以名次在前者为胜。
3、因天气原因或特殊情况,造成比赛无法进行时,可以顺延比赛时间或择日重新进行比赛。
4、赛鸽中心对比赛集鸽、放飞等程序全程拍照、摄像,届时网上公布;同时邀请各级协会及鸽友在集鸽、司放、比赛过程中全程现场监督!
5、集鸽期间参赛鸽发生丢失、死亡等情况,赛鸽中心及时通知鸽主补交,逾期视为自然淘汰,不承担赔偿等责任。
6、对未能按时交纳参赛费用的参赛信鸽,一律取消参赛资格,不得更名入笼参加比赛或者由鸽主认领。
7、汇款方式:开户银行:中国邮政银行,户名:牛广武 卡号:6210982400015223111
中国工商银行,户名:牛广武 卡号:4518112083005751,请参赛鸽友在汇款后,必须慎重的将鸽主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汇款银行具体名称全部书写于汇款单上,传真至赛鸽中心以便核查!!!并来电告知,双方进行认真核对,以免发生误差,取消比赛资格!!!
8、参赛获奖鸽主的个人所得税等相关费用自理。
9、本竞赛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吉林四平浩展赛鸽中心所有。
中国信鸽信息网址:jlsphz.chinaxinge.com
联系电话:赛鸽中心0434-5299887、东北地区13154344955
13154344977、国外及其他地区:13504745000或与当地代理商联系。
传 真:0434-5299500
吉林四平浩展赛鸽中心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