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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阳光赛鸽公棚2013年第五届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河北阳光赛鸽公棚 二、监赛单位:所有参赛鸽友 三、参赛鸽规定要求
1、所有参赛幼鸽必须佩戴2013年所属国家、地区正式足环1枚。参赛鸽友须承认本规程。赛鸽一经入棚即视为合同生效,鸽友交鸽后不能要求公棚中途退鸽,双方均按本规程执行。 2、参赛鸽必须是25-40天的健康幼鸽,凡所在地区有疫情均不接受。训养期间发生丢失病亡,属自然淘汰,本中心不予赔偿。
参赛报名条件 (1)鸽友个人交鸽羽数不限 (2)团体报名参赛条件:凡交鸽8羽以上(含8羽)者方可参加团体赛,多交者可分A、B、C、D组,100公里训放结束后,鸽友按实际归巢羽数自行编组,未编组者,本中心有权按电脑自动编排顺序编组。编组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缴费及奖励办法 1、 收鸽结束验棚后鸽友按实际存棚羽数一次交清训养费每羽300元,验棚后10日内未交清训养费公棚按鸽友弃鸽处理,公棚有任何处置权。 2、参赛收费采取每关收费,如鸽友自愿一次交纳3关参赛费,第二关或第三关未上笼,公棚退还参赛费。1-3关鸽友必须参加,4-6关鸽友自愿参加,如前三关鸽友不能按时按关交纳参赛费者,公棚有权单关转让,转让后,赛鸽权宜归第三方所有。 3、1-3关比赛未结束,鸽友不能中途领取迟归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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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关300公里 |
第二关400公里 |
第三关50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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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奖金120万
(按2000羽计算奖金) |
总奖金120万
(按1500羽计算奖金) |
总奖金100万
(按1000羽计算奖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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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奖金以第一关实际上笼羽数,每羽参赛费600元的总和,前10名奖金固定 |
总奖金以第二关实际上笼羽数,每羽参赛费800元的总和,前10名奖金固定 |
总奖金以第三关实际上笼羽数,每羽参赛费1000元的总和,前10名奖金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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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费600元/羽 |
参赛费800元/羽 |
参赛费1000元/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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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
30000元 |
冠军 |
30000元 |
冠军 |
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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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
20000元 |
亚军 |
20000元 |
亚军 |
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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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
10000元 |
季军 |
10000元 |
季军 |
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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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
各5000元 |
4-10名 |
各5000元 |
4-10名 |
各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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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0名 |
各1800元 |
11-300名 |
各2400元 |
11-200名 |
各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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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棚收取管理费10%,三关鸽王奖15%,团体归巢奖8%,如交费羽数每增加4羽增加一个末位奖,每减少4羽减少一个末位奖。 |
公棚收取管理费10%,三关鸽王奖13%,团体归巢奖8%,如交费羽数每增加4羽增加一个末位奖,每减少4羽减少一个末位奖。 |
公棚收取管理费10%,三关鸽王奖13%,团体归巢奖8%,如交费羽数每增加4羽增加一个末位奖,每减少4羽减少一个末位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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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关综合鸽王、团体归巢奖奖金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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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综合鸽王 |
三关团体归巢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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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
50000元 |
冠军 |
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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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
30000元 |
亚军 |
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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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
20000元 |
季军 |
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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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
各5000元 |
4-20名 |
各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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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名 |
各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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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关450公里 |
第五关520公里 |
第六关560公里总鸽王排名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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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奖金60万
(按600羽计算奖金) |
总奖金30万
(按300羽计算奖金) |
总奖金18万
(按180羽计算奖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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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奖金以第四关实际上笼羽数,每羽参赛费1000元的总和,前10名奖金固定 |
总奖金以第五关实际上笼羽数,每羽参赛费1000元的总和,前10名奖金固定 |
总奖金以第六关实际上笼羽数,每羽参赛费1000元的总和,前10名奖金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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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费1000元/羽 |
参赛费1000元/羽 |
参赛费1000元/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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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
30000元 |
冠军 |
20000元 |
冠军 |
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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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
20000元 |
亚军 |
10000元 |
亚军 |
9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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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
10000元 |
季军 |
8000元 |
季军 |
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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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
各5000元 |
4-10名 |
各4000元 |
4-50名 |
各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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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0名 |
各3000元 |
11-120名 |
各2400元 |
51-N名 |
发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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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棚收取管理费10%,三关鸽王奖14%,团体归巢奖8%,如交费羽数每增加4羽增加一个末位奖,每减少4羽减少一个末位奖。 |
公棚收取管理费10%,三关鸽王奖10,团体归巢奖5%,如交费羽数每增加4羽增加一个末位奖,每减少4羽减少一个末位奖。 |
公棚收取管理费10%,三关鸽王奖13%,团体归巢奖5%,如交费羽数每增加4羽增加一个末位奖,每减少4羽减少一个末位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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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六关综合鸽王、团体归巢奖奖金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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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综合鸽王 |
三关团体归巢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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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
30000元 |
冠军 |
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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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
20000元 |
亚军 |
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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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
10000元 |
季军 |
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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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
各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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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综合奖金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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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冠军 |
5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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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亚军 |
3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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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季军 |
2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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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
1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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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N名 |
发证书 |
收鸽时间、地点要求
(1)收鸽时间: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6月31日止(节假日不休息)。 (2)收鸽地点:河北阳光赛鸽公棚 河北省大城县毕演马开发区(大城县乘3路公交车到毕演马下车)。
(3)本中心负责接机接站,鸽友爱好者交鸽运费自理。
指定鸽
1、每关均设指定:300元组,500元组,1000元组,公棚收取管理费10%,交鸽之日起开始报名,收鸽结束后,鸽友按清棚数据指定环号。 2、每关均设一把抓: 300元组,500元组,1000元组,每组只奖一名,奖金90%,公棚管理费10%。
竞翔办法 (1)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最新《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及本中心规程。 (2)裁判员由信鸽协会和鸽友代表组成,负责集鸽、饲放、监放、成绩审定。比赛采用先进的电子计时系统计时,以电脑按分速排列成绩为准。若计时遇同分同秒,以打印顺序为准。公棚欢迎鸽友报名参加每关监笼监放。
(3)1至6关报到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至次日18时止。超过报到有效期的归巢鸽可参加团体归巢奖评定,但不能参加综合鸽王及总鸽王评定;有效报到期内归巢不足100羽(含100羽),比赛自动取消,有效报到期内名次未满,剩余名次奖金由当关获奖鸽均分。如比赛期内无赛鸽归巢,奖金由参加当关上笼赛鸽均分。比赛期间,如发生其它故障,以现场裁判裁定为准。
(4)1-3关、4-6关及6关总鸽王录取办法按分数相加,分数高者为胜。 (5)团体归巢奖获奖者必须参加一、二、三关比赛,一、二、三关团体排列获奖名次以一、二、三关本组内报到有效期内归巢羽数多者为胜,羽数相同则按第三关第一羽排列名次为准;四、五、六关团体排列获奖名次以四、五、六关本组报到有效期内归巢羽数多者为胜,羽数相同则按第六关第一羽排列名次为准。(最少2羽以上归巢为团体) (6)第一关结束后至第六关比赛前,本公棚正常家飞训放,由于家飞训放造成赛鸽飞失、碰撞等一切意外原因,本中心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公棚赛鸽管理
(1)为使赛鸽达到竞翔状态,一关前路训不少于8次。 (2)幼鸽交鸽当日加戴电子足环。在观察棚进行观察,经过观察、整理和接种疫苗后进入大棚。在训放和比赛上笼时,公棚发现电子足环有不灵敏或损坏的,为了鸽友和公棚的共同利益,公棚有权及时更换电子足环并告知鸽友。 (3)为对外保密鸽友信息,公棚从集鸽、比赛对外一律显示鸽友姓名、羽色、电子环号(不显示足环号)。
获奖鸽拍卖及迟归鸽处理
(1)公棚进行2次拍卖,第一次拍卖对象:第一、二、三关获奖鸽及前三关鸽王;第二次拍卖对象:第四、五关获奖鸽,后三关鸽王和第六关所有归巢鸽。参加获奖鸽拍卖羽数及拍卖底价由公棚决定,另行公告通知。拍卖所得60%归鸽友,40%归本中心,流拍鸽鸽主以起拍价40%领回,否则本中心自行处理。 (2)迟归鸽鸽主凭交费凭证缴纳100元管理费15日内领回,15日后本中心不再办理迟归鸽的认领工作,请鸽友谅解。 (3)公棚不再邮寄参赛卡,鸽友凭交款或银行汇款凭证领取奖金及流拍鸽、迟归鸽。外地及国外鸽友赛鸽返回运费自理。
其它说明
(1)鸽友获得奖金和拍卖款请按政府相关规定,个人依法纳税。 (2)本合同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禽流感,政府突发规定)等,造成停赛,本中心退还参赛费,不退还训养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本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河北阳光赛鸽公棚。
交款及联系方式
汇 款 帐 号:
中 国 工 商 银行:622202 041000 5534541 毕纪增 中 国 农 业 银行:622848 100105 3565518 毕纪增
汇款后请在汇款单上注明申报的鸽主名称和联系电话后传真至本公棚 电话:0316-5960006 传真:0316-5962258 接鸽电话:15076461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