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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宗旨 诚信、透明的阳光原则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阳光赛鸽中心 监赛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信鸽协会
一、参赛条件及费用
1、国内外所有信鸽爱好者承认本规程均可参赛。
2、凡交鸽至本中心视为认同本章程,并接受为双方有效法律文件。
3、参赛鸽必须是40-50天龄健康鸽,佩戴2013年国家(或地区)信鸽协会颁发并承认的统一足环。
4、参赛鸽由本公棚统一接种疫苗,如已接种疫苗的必须在交鸽时主动说明。
二、交鸽时间与付款方式
1、收鸽时间:2013年3月1日至6月15日(节假日不休)。
2、收鸽地点:全国各地代理收鸽点,如空运、铁路、公路托鸽,请预先与本中心联系,详细说明航班、车次,以便我们及时接鸽。
联系电话: 18961268383 18961208383 13814788661
公棚电话:0519-82898383 传真:0519-82831515
3、参赛费1000元/羽,饲养费200元/羽,清棚一周内一次性缴纳参赛费及饲养费1200元整,逾期未缴纳的,一律视为放弃,由本中心另行处理。
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沈为民 卡号:6228 4804 1243 6929 316
中国建设银行: 户名:沈为民 卡号:6227 0012 6500 9606 352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1、比赛按中国信鸽协会最新颁布的《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2、清棚收费站:句容市黄梅(空距50公里)。
3、训放及预赛:2013年9月下旬至11月中旬,预赛站为安徽蚌埠东;空距233公里。
4、决赛:2013年11月中下旬,站点为河南商丘东服务区;空距466公里。
5、预赛由监赛单位委派裁判提前两天进驻本中心监督管理,直至决赛比赛结束。
6、预赛、决赛由鸽会委派裁判及各省、市代理商选派鸽友代表集鸽、扫描、上笼,随车监放比赛等全过程。
7、本中心工作人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不参与预、决赛集鸽、扫描、上笼等工作。
四、公棚管理
1、幼鸽入棚即佩戴电子环,预赛前训放不少于8-12次,并网上直播。
2、清棚前后,正常家飞及强制家飞中发生游棚、病亡鸽视为自然淘汰本中心不负责赔偿。
3、送满30羽为一个大团体,送满10羽为一个小团体(大团体含小团体),清棚后一周内鸽主进行团体编A/B/C….组,鸽主未编组的由本中心系统自动编组。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无论集鸽多少羽,总奖金如数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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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赛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4-10名 |
第11-10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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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
20000 |
10000 |
5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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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4-10名 |
第11-150名 |
第151-30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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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 |
100000 |
50000 |
20000 |
1000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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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4-1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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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
30000 |
20000 |
1000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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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4-1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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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
30000 |
20000 |
1000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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鸽王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4-10名 |
第11- 2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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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
20000 |
10000 |
5000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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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鸽王按预、决赛两次平均分速高者录取,如有相同,按决赛成绩先者为胜。
3、团体按决赛进入有效名次多者为胜,如入赏羽数相同,按第一羽先者为胜。
4、预赛前10名、决赛前10名、大团体前10名、小团体前10名、鸽王前10名、指定鸽前3名、将分别颁发奖杯一樽。
5、决赛当日未见鸽,比赛即时取消,奖金将由参加决赛上笼的赛鸽均分。
六、获奖鸽颁奖、拍卖及归巢鸽处理
1、决赛名次鸽将由本中心统一拍卖(时间、地点待定),鸽主在决赛后一周内将获奖鸽血统书速递或传真至本中心;否则不予发放奖金及领取拍卖款。
2、按惯例拍卖费60%归鸽主,30%为公棚发展基金,10%作为会务等费用。
3、决赛之日起15日内,鸽主凭参赛卡交50元人民币将归巢鸽领回,如需托运,费用由各鸽主自理,逾期不领将由本中心统一处理。
七、其他
1、涉及个人所得税自理。
2、如赛事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被迫更改,将由监管部门作出裁定,确保双方利益。
3、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常州市阳光赛鸽中心。
4、未尽事宜将在网站及短信平台公布,敬请留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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