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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潇湘大众赛鸽中心第三届大奖赛规程
多达370余个获奖名额!
交鸽每满5羽,赠送一羽免交饲养费的参赛名额。
例:交鸽5羽,则可多送1羽参赛鸽免交饲养费。交鸽10羽,则可多送2羽参赛鸽免交饲养费。依次类推。
主办单位: 湖南潇湘大众赛鸽中心
监赛单位:各地区信鸽协会及参赛鸽友
一、参赛条件:
1、凡国、内外信鸽爱好者,承认本规程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电脑登记入棚后即套电子环。2013年1月13日起开放所有鸽友预定。
2、参赛鸽必须配带一枚所属国家、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3年正式足环壹枚。请参赛鸽友务必在交鸽时登记正确的手机号码,以便主办单位能与您及时联系。
3、参赛鸽须是出生30至60天的健康幼鸽,公棚统一接种疫苗。如鸽友已为幼鸽接种疫苗,请在交鸽时说明。凡所在地区或鸽舍有疫情的信鸽恕不接收。
4、参赛鸽佩戴电子环扫描,封环入棚。
5、本中心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一律不准参加本次比赛。
二 、比赛方向:北方;比赛时间与距离、比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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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身赛 |
150公里 |
湖南长沙 |
2013年10月上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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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赛 |
240公里 |
湖南岳阳 |
2013年10月中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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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 |
450公里 |
湖北孝感 |
2013年10月下旬 |
注:如比赛日遇恶劣天气时,比赛时间将适当提前或顺延,具体时间网上公布;决赛报到有效期限:冠军到达后第二天18点截至。
三、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按公棚赛清棚后交费赛鸽羽数预算。预设缴纳参赛费2300羽计算:预赛录取50名,双关鸽王赛录取10名,团体赛录取10名,决赛录取300名。预赛、团体赛、双关鸽王赛的奖金固定不变。
1.决赛奖励前300名,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所有获奖鸽颁发国家公棚赛获奖证书。
冠军5万 亚军3万 季军2万 4-10名1万
11-50名5000 51-100名3000 101-300名2000
决赛按预设缴纳参赛费2300羽的分配预案,实际交费无论高于或低于2300羽,决赛录取名次300名不变,奖金按实际缴费羽数发放。
计算公式:实际奖金=对应名次的上述奖金(X)实际交参赛费的参赛鸽羽数(÷)2300羽
例如:实际交参赛费赛鸽为1500羽,300名的奖金=2000×1500羽÷2300羽=1304元
其它名次奖金以此类推!
2、预赛: 录取前50名,冠、亚、季军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4-50各500元
3 、团体赛:录取决赛前10名,冠、亚、季军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 季军:2000元;第4-10名各1000元;
4、双关鸽王赛:录取前10名,冠、亚、季军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 季军:2000元;第4-10名各1000元;
5、地区排名赛:凡参赛鸽超过50羽的地级市区域,于决赛时,对地级市区域冠亚季军排名鸽,各颁发奖杯一樽。
四、收鸽时间与地点:
1、收鸽时间:自2013年2月1日起,截止到6月30日。本公棚全天24小时收鸽,节假日不休息。
2、收鸽地点:湖南省攸县潇湘大众赛鸽中心。外地鸽友请电询我们,将提供给您代收点联系方式。外地鸽友通过空运铁路、长途汽车托运参赛鸽时(费用鸽主自理),请提前通知本中心确认接收。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15717331505、15873332006
办公电话/传真: 0731-24551110
五、参赛费用及交费方式:
1、交鸽时缴纳饲养管理费每羽150元(谢绝拖欠),2013年8月1日20公里清棚后收参赛费,须缴清名下所有存棚鸽参赛费每羽500元,参赛费交费截止日2013年8月10日(逾期未交纳参赛费的信鸽均视为鸽主自动弃权,取消比赛资格)。本中心于2013年8月13日至14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邀请参赛鸽友上手自己的赛鸽。未缴费参赛鸽剪除比赛足环,本中心全权处理,并上网公布相关信息。
2、收款户名及银行账户:
1.建设银行:6227 0029 4238 0157 499
行名:株洲市攸县建设银行交通路分理处
行号:105552209241
户名:胡爱平
2.农业银行:6228 4811 0088 6764 510
行名:株洲市攸县农业银行攸洲商城分理处
行号:103552212771
户名:胡爱平
3.邮政储蓄:6221 8855 2000 9611 271
行名:株洲市中国邮政储蓄有限责任公司攸县支行
行号:403552200534
户名:胡爱平
六、获奖鸽和归巢鸽的归属方法:
1、决赛1--300名的名次鸽、双关鸽王前10位以及归巢之境外鸽,统一拍卖。请鸽友留意网上及短信通知。拍卖收入的60%归鸽主,30%归属本公棚,10%为拍卖费用,流拍鸽鸽主交40%领回。届时网上另行公布拍卖规则。
2、拍卖结束后,迟归鸽由鸽主凭参赛卡50元/羽领回。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由本公棚统一处理。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本中心办理托运等手续,运输费自理。
3、获奖鸽奖金和拍卖收入所产生的相关税项,由获奖鸽主自理。
七、 其它附属说明:
1、本公棚一切训放、比赛将遵照中鸽协《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热身赛、预、决赛前,本公棚组织遵守自愿原则邀请各地区参赛鸽友组成裁判组全程亲自参与、监督操作比赛全过程。决赛时邀请预赛63、133名、333名获得者安排人员,随车监放。一次性补助费用每人每天200元。
2、参赛鸽在养、训、比赛期间任何时间段发生丢失、病亡、游棚等情况的,属自然淘汰,本中心不予赔偿及退费。如在收鸽截止日前出现上述情况,本中心会主动联系鸽友补交参赛鸽(补交鸽不再另收饲养管理费,不补交者不再退还饲养费),如在清棚缴费探视上手期间,家飞损失,缴费鸽不在棚,退还该羽参赛鸽的参赛费。获奖鸽的奖金和拍卖返回款在拍卖日起30日内由鸽主凭参赛卡全部领取。
3、鸽王成绩计算方法:同一羽参赛鸽在预赛、决赛双关的分速相加,分速之和高者为胜。
4、团体赛资格及成绩计算方法:交鸽满10羽并缴齐饲养管理费,获得团体资格。清棚后10日内进行编组。参赛鸽分组一经指定不可更改,资料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如鸽主未按时编组,则以电脑自动排列的顺序作为团体赛的参赛鸽组别。以决赛前300名内获奖鸽羽数多者为胜,如获奖鸽羽数相同,则按第一羽获奖名次先后排名。
5、收费期后归巢的游棚鸽,本中心通知鸽主可以选择放弃本届比赛,联系本中心取回赛鸽、或一周内交清参赛费继续参加之后的比赛。
6、比赛成绩按电脑排列名次顺序为准,遇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意外状况时,由现场裁判人员作出最终裁决,手动记录排列名次。
7、本次比赛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决赛司放当天无鸽归巢,取消本次比赛,奖金由上笼鸽均分;有效归巢期内归巢鸽达不到规程录取名额的二分之一时,余下的奖金由上笼信鸽均分;有效归巢期内归巢鸽达到或超过录取名额二分之一,但未报满录取名额时,余下的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各赛站所发生有争议的问题交由本次大赛裁判组仲裁解决。
8、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者,须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仲裁委员会一经裁定即为终审裁决。意外事件均按最新《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如遇政策性及不可抗力等特殊性问题,不能比赛时,公棚扣除每羽150元饲养费,鸽主领回赛鸽。
9、本中心将全程采取先进的防作弊措施,杜绝作弊现象的产生。
10、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湖南潇湘大众赛鸽中心。
湖南潇湘大众赛鸽中心
201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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