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崇州市三鑫赛鸽中心
2013年第十一届春季大奖赛规程
主办单位:四川省崇州市三鑫赛鸽中心
监赛单位:成都市信鸽协会
比赛监督:由裁判与鸽友代表组成,同时入驻公棚,监督整个赛事工作。公棚提供吃住,每人每天100元补助。
本届赛鸽医疗保健由西安爱丽丝有限公司——王震畜牧兽医师全程跟踪保健调整。
为体现“三公”原则,预赛上笼前到决赛,由监赛单位委派裁判及鸽友代表进驻公棚,进行执裁与监督,公棚只负责日常饲养管理!预、决赛所有参赛鸽均加盖暗记章,决赛均使用一次性防伪密码帖,如比赛归巢鸽密码帖破损,则比赛成绩无效!
本次比赛已经获得成都市信鸽协会监赛批准并备案,所有比赛参与者应当服从成都市信鸽协会就比赛过程和结果的一切裁决。
一、参赛条件
1、凡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参加。赛鸽一经入棚,即为合同生效,双方均严格执行本规程。
2、参赛鸽必须佩带2012年国家、地区正式足环一枚。
3、参赛鸽必须是健康正常的25—40日龄左右幼鸽,凡育出地有疫情者概不接收。
4、参赛鸽由本中心统一接种疫苗,鸽主自行接种疫苗请交鸽时说明。
5、本中心收鸽时即佩带电子比赛足环并通过互联网向参赛鸽主提供参赛鸽的相关情况,接受参赛者的查询。网址:http://3xingp.chinaxinge.com
6、本届比赛采用实名制,请鸽友交鸽时采用实名参赛,并留下具体联系方式。
二、比赛时间、地点
1、预赛:2013年4月上旬,距离:不低于280公里;
2、决赛:2013年4月下旬, 距离:不低于450公里;
注:具体比赛时间视天气情况而定,并提前电话和互联网通知鸽主。
三、参赛费用和交鸽时间、地点
参赛鸽每羽收费1400元(交鸽时先缴饲养费,训放至彭州后再收取参赛费)
具体交费方式如下:
1、鸽友交鸽时请同时缴纳饲养费每羽200元,否则拒收。(参赛鸽在市鸽协清棚前损失,饲养费可直接转入参赛费)
2、参赛费缴纳时间:训放至彭州后(由成都市信鸽协会委派司放裁判及鸽友代表随同前往监放),归巢后由市鸽协委派裁判清棚,15日内交清存棚参赛鸽参赛费,每羽1200元,超过规定时限仍不缴费者,视同鸽主自动放弃,由公棚自行处理!
3、参赛费可直接存入以下账户(手续费自理),汇款后请务必将汇款单注明参赛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给中心以便查询。
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舒金海 帐号:95599 8046 21455 09412
中国工商很行 户名:舒金海 帐号:62220 2440 20386 26705
电话:028-82250988 传真:028-82250998
4、交鸽时间:2012年7月3日至11月30日。
5、交鸽地点:崇州市新光华大道延伸段(鸽乐苑内崇州市三鑫赛鸽中心)
成都市区鸽主提前预约,工作人员可上门集鸽;外省、市鸽友也可将参赛鸽空运至双流机场、成都市各长途汽车站或火车站,但须办好相关手续并提前电话通知本中心,以免发生误接、漏接或检验、检疫等方面的问题。
公棚联系人:李艳江13882202580;
成都市各长途车站接鸽人:万大友 13348951296 028-84123751
6、外省、市各地区代收点:
绵阳:蓝诗海 0816-6678888 15881655888 顾旭义13881122968
西安:韩涛 13484599898 陈发才 15809213223
南充:杜子俊 0817-3694660 15298200899 尹安庭 15298200788
略阳:杨小强 13630201661 汉中:廖明正 13992624356 资阳:丁旭 13982969199 广汉:肖忠国 13508023299
金堂:罗光福 15884451407 广元:肖林 13308126676 乐山:刘东 15182289555 德阳:王洲洪 15883418191 什邡:潘先明 15328103888 遂宁:廖林 15983052355 合川:高建平13883153578 重庆:李虹 13708329192
绵竹:刘罡 15883837058 宜宾:代全祖 13086555577 江津:周飞 13609410781 九寨沟:张立奎 13990422836 江油:杨卫 13795959536 威远:彭晏刚 13018160697
内江:林春桦 13708257399 勉县:蔡建云 13509169255 自贡:成金河 13990020381 重庆:谢林 13708381516
达州:廖蓬 13982800025 汉源:陈锦博 13982800025
广汉:冯利军 13990236950 青神:张继洪 13679668568 眉山:徐俊 13890383537 沈阳:刘红海13842090007 陕西宝鸡:李勇 13992738181 兰州:王明武13519614707
四、比赛录取名额及奖励规则
1、预赛,取前200名
冠 军:30000元、亚 军:15000元、季 军:10000元
4-10名各3000元
11—200名各1400元
预赛设团体奖,取前5名
冠 军:10000元、亚 军:8000元 、季 军:5000元
4—5名:各奖4000元
2、决赛,取前400名 ,(前10名均发奖杯一樽)
冠 军:160000元、亚 军:80000元、季 军:50000元、
4-10名各20000元、
11—50名各12000元、
51—400名各10000元
3、团体奖,取前15名,(前10名均发奖杯一樽)
冠 军:80000元、亚 军:40000元、季 军:20000元、
4—15名:各10000元
4、鸽王奖,取前10名,(均发奖杯一樽)
冠 军:15000元、亚 军:10000元、季 军:5000元、4—10名:各奖3000元
注:相关税费鸽主自理。
五、竞赛规则
1、执行中国信鸽协会下发的《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
2、由成都市信鸽协会选派国家级裁判员负责审定比赛场地、设施及比赛全过程,比赛监督(鸽友代表团)监督整个赛事工作情况。
3、2012年11月30日前参赛鸽发现死亡、丢失,我中心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强训期间家飞与训放期间发生游棚、死亡按自然淘汰处理,我中心不负责赔偿。
4、本中心在各站训放及预赛归巢后,为保证参赛鸽的竞技状态,仍将进行正常的家飞训练,在此期间发生的参赛鸽飞失或病亡属自然淘汰,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中心使用中鸽协认可电子扫描计时系统按分速排列名次,若发生故障和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按中国信鸽协会的竞赛规定,由本次比赛裁判组做裁决,鸽友可通过互联网或电话查询相关信息。
6、预赛有效期为放出至当日20时止,如当日未报满,则由预赛获奖鸽均分剩余奖金;决赛成绩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晚20时止。如决赛放出当日无赛鸽归巢,则终止比赛,决赛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如决赛报到期内获奖鸽名次未满,获奖鸽不足获奖名次50%(含50%),剩余名次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如获奖鸽获奖名次超过50%,剩余奖金由决赛获奖鸽均分;如预、决赛报到期内团体名次未满,由团体获奖鸽主均分剩余团体奖金;如报到期内未产生团体名次,则由决赛具有团体参赛资格的上笼鸽均分团体奖金!
7、团体参赛办法:8羽为一组,交鸽8羽均有资格参与团体赛,超过8羽且为8羽的倍数应分为A、B、C....参赛,如余下未满一组(不够8羽),则无参赛资格!清棚结束后参赛鸽友须确定团体赛参赛鸽足环号码和组别,一经确定不可更改。并将编组确认单传真至本公棚,电话编组不予受理。未编组和未传真者,本中心视为自动放弃。团体获奖以预赛、决赛报到有效期内获奖羽数多者为胜,须入围2羽以上(含2羽),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羽先归为胜;如参赛鸽友未自选组别由我中心按电脑次序自动分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8、鸽王参赛办法:同一羽赛鸽在预、决赛二关中必须获奖,且分速相加之和高者排前,若分速相同的参赛鸽,以决赛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六、参赛鸽赛后事宜
1、所有获奖鸽及境外归巢鸽均由我中心在比赛结束后组织进行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我中心。
2、所有获奖流拍鸽,鸽主需缴纳起拍价的40%取回,所有迟归鸽,鸽主可凭参赛卡缴纳100元手续费领回;拍卖结束7天内鸽主不来领取的,视为放弃,由我中心处理;为了方便外省市鸽友,拍卖会结束后,我中心可负责发运迟归鸽与流拍鸽,但鸽友需及时与我中心联系,费用自理。
七、其他事项
1、在集鸽中或比赛期间发生无法预见的因素(如政府禁令、疫情、自然灾害)造成公棚无法运行或比赛无法进行,根据体育比赛的原则,比赛自动取消,若发生变化可重新进行比赛,何时比赛详见主办方的临时通知,欢迎鸽友随时关注;
2、四川省崇州市三鑫赛鸽中心以公平、公正、公开诚信鸽友的原则,欢迎参赛鸽友提出宝贵意见并热忱欢迎大家监督。
3、为使比赛更严谨、更规范,处理比赛期间出现的问题,特成立比赛组织委员会(由裁判组与鸽友监督组,共同组成),组织委员会待预赛前组成并上网公布。
4、参赛鸽主如对本次比赛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向成都市信鸽协会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向市鸽协交纳申诉费2000元,如胜诉,申诉费退还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不予退回。从公布成绩后24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和补充权属四川省崇州市三鑫赛鸽中心。
成都市信鸽协会
四川省崇州市三鑫赛鸽中心
201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