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际赛鸽中心2012年第四届350万春季四关大奖赛规

 

山东省国际赛鸽中心

2012年第四届350春季四关大奖赛规程

金牌国际大舞台,广大鸽友展风采

办单位:南思特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办单位:山省国际赛鸽中心 
监赛单位:南市信鸽协会,各地鸽友代表
一、参赛条件
1、参赛鸽必须是25天-40天鸽龄的健康幼鸽,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1年正式足环(凡有疫情的地区不得参赛);
2
、参赛鸽由承办单位统一接种疫苗(新城疫、沙门氏、鸽痘疫苗),已经自行接种过疫苗的参赛鸽,鸽主交鸽时请主动说明,交承办方备案
 
3
、承认本规程的境内外职业鸽舍、赛鸽俱乐部,各大公棚等信鸽爱好者均可参赛。

4、鸽友将参赛鸽交入承办单位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生效,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

5、本届比赛限收参赛鸽6000羽,无论集鸽多少,比赛照常举行,奖金全额发放。

6赛鸽入棚即佩戴电子环,并封环。

7、杜绝协议鸽。

8、参赛鸽必须填写实名制不得更改。
二、参赛费用及探视日期 
1、每羽参赛费1000/交鸽时无需任何费用。交鸽一组(8羽)带2羽预备鸽。探视时按存棚羽数全部交清参赛费1000/,游棚或死亡的参赛鸽在收鸽期内本中心及时通知鸽友补交。注:参赛费用谢绝拖欠,一视同仁,请鸽友谅解。同一参赛单位或个人名下参赛鸽不得单只交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
、探视日期:训放60公里后探视付参赛费,探视日期另行通知。在训放时丢失的赛鸽按自然淘汰处理,本中心不做任何赔偿。
 
3
、鸽主需在探视日结束的一周时间内交齐所有参赛费,逾期视为无主鸽,由本中心自行处理,也可以由其他鸽友参赛缴费,重新冠名并获所有权益。
4
、境外鸽友参赛交纳等值外币,报关、检疫费自理。
三、交鸽时间及地点 
1、交鸽时间:20116120111231。收鸽期间本中心24小时为您服务。(节假日不休息)
2
、交鸽地点:
山东省国际赛鸽中心(济南市长清区平安店平安南路平安供销社东邻)
3
、交鸽方式:外地鸽友可以将赛鸽空运至济南机场,也可以通过铁路及长途汽车托运,但须提前通知本中心接鸽。
四、竞赛办法及时间 
1、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最新《信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2
、清棚、四关赛均由省、市鸽协委派裁判现场执裁,同时欢迎鸽友代表对清棚及四关赛进行全程监督。
3
、比赛采用中国信鸽协会认可的电子扫描计时系统排列名次。网上直播、室外显示器同步显示,当众公布成绩,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本次比赛成绩由裁判组最终裁决。
 
4
、各项比赛时间、地点

第一关比赛120公里20124月上旬左右。

第二关比赛200公里20124月中旬左右。

第三关比赛280公里+5%),20124月下旬左右。

第四关比赛460公里+5%),20125月上旬左右。

竞赛时间视天气情况而定。地点按济南市常规赛线比赛时公布。
5
、收鸽后如遇自然灾害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本中心不承担责任。如第四关比赛与第三关比赛因天气情况间隔时间过长,我中心将增加路训,路训造成赛鸽丢失,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6
、报到截止日期:第一关、第二关、第三关截止到当日19时止。第四关有效期截止到次日19时止。
7
、团体赛
:探视后7日内交清参赛费且交费鸽满8羽方可参加团体赛,8羽为一组,多者可分 ABC…组。鸽主将详细分组情况传真或电话通知我中心,以便及时上网公布,已经公布不得更改。没有确认分组的,中心将按电脑自行分组,团体赛成绩以决赛400名之内获奖羽数计算,多者为胜。遇同等羽数,第一羽名次先者为胜。(入围不能少于两羽)
8、四关鸽王赛: 综合四关鸽王将同一羽参赛鸽在一、二、三、四关中的成绩相加,分速高者列前,如分速相等,以决赛名次高者列前。

9、指定鸽收费及奖励另行通知。
五、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

第一关:取前50名。

冠军5000亚军3000季军20004-50名各奖1000元。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 

第二关:取前50名。

冠军5000亚军3000季军20004-50名各奖1000元。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 

第三关:取前100名。

冠军30000元;

亚军20000元;

季军10000元;

4-100名各奖1000元。10名各发奖杯一樽

第四关:取前400名。

冠军150000元,

亚军100000元,

季军50000元,

4-200名各奖10000元,

             201-400名各奖3000元;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团体奖:奖前10名,冠军:50000元;亚军:30000元;季军:20000元;4-10各奖5000元,各发奖杯一樽。

四关鸽王奖冠军10000元,亚军10000元,季军10000元,4-10名各奖5000元,各发奖杯一樽。
第四关赛如在有效期内获奖名次鸽未报满,由第四关上笼而未进奖位鸽均分。本届比赛不设伯马制。
六、获奖鸽及归巢鸽归属
 
   决赛两周后本中心举行发奖(奖金的税费由获奖鸽主自理)及优胜鸽拍卖会。境外获奖鸽及境外迟归鸽必须参加拍卖,领取奖金凭参赛卡领取。拍卖款凭《拍卖款领取卡》领取。
    
拍卖获奖鸽前300名,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本中心。301-400名获奖鸽应鸽主要求也可参加拍卖,拍卖收入分配同前300名,流拍鸽由鸽主交起拍价的40%领回,未参加拍卖的获奖鸽鸽主交200/羽领回。如需交个人所得税由获奖鸽主自理。未获奖的归巢鸽在拍卖后15日内由鸽主凭参赛卡免费领回。逾期不领由本中心自行处理。
 
七、联系方法及汇款方式
  
 外地鸽友可将参赛费直接汇入本中心账户。(手续费自理)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保存并传真到本公棚。  
农业银行    户名:李洪光    账号: 

工商银行    户名:李洪光    账号:

建设银行    户名:李洪光    账号:
本中心联系电话:0531-87413577     0531-87412566(传真)     15553161177
联系人:先生 

接鸽人:13864040133闫先生      13176650305先生

八、意外情况处理:赛鸽在比赛时,如遇不可抗拒力,出现疫情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等而导致比赛无法进行,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如赛鸽在该次比赛时,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等因素致赛鸽最终归巢羽数达不到下关名次鸽羽数导致后面比赛无法正常进行,剩余奖金(不包括团体奖)由该次上笼鸽均分。

九、 主办方按企业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山东国际赛鸽中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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