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扬子江赛鸽中心2011年秋赛竞赛规程
2011-06-13 17:14:35 来源:
江苏扬州市扬子江赛鸽中心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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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扬州市扬子江赛鸽中心第四届秋赛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扬州市扬子江赛鸽中心
担保单位:仪征市茂仪物流有限公司
监赛单位:江苏省 扬州市信鸽协会
一、参赛条件:
1、凡鸽协会员承认本规程的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鸽必须是25—60天的健康幼鸽。
3、参赛鸽必须佩带2011年国家正式足环一枚。
4、所有参赛鸽均由本公棚统一注射疫苗(已注射疫苗的须注明),疫情地区概不接受。
5、参赛实行实名制。
二、收费及参赛鸽意外损失的处理:
1、参赛鸽收费400元/羽(含饲管费)。
2、交鸽时须交饲管费100元/羽。
3、本公棚于8月5日进行查棚注册登记,由扬州市鸽协委派裁判员统一以电脑逐羽扫描为准,上网公布。8月5日前参赛鸽游棚或病亡,将及时通知补交。未能补送的,退饲管费。
4、本公棚在60公里训放后收取300元参赛费,收费截止日期为60公里训放结束7日内。
5、规定日期内未交清参赛费用的,视为鸽主自动放弃参赛鸽所有权益,公棚不退还飼管费,名单报监赛单位备案。
三、比赛时间、空距及司放地点:
1、预赛10月26日左右,230公里(山东临沂)。
2、决赛11月6日左右,460公里(山东青州南)。
3、如遇恶劣天气,比赛时间将进行调整,提前网上发布公告。
四、竞赛办法:
1、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审定的《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以及省市鸽协的相关规定。服从省、市、县三级鸽协的监管。
2、比赛使用电子扫描自动计时设备。赛鸽归巢以电脑扫描为准,电脑软件自动排列名次,同步打印上网公布。如报到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故障,由裁判组依规作处理决定。
3、由监赛鸽协委派的裁判组于赛前2日进场,全程执行比赛裁判工作。
4、决赛有效报到时间为放飞当日至次日下午6时截止。如决赛当天未见鸽,比赛终止,奖金由参加决赛上笼鸽均分(不含团体奖金,鸽王奖);决赛有效报到期内归巢鸽如达不到录取数1/2,剩余奖金由未获名次上笼鸽均分;名次如达1/2但未报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5、决赛成立仲裁委员会,名单由扬州市鸽协报市体总审定。
五、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1、预赛录取100名。
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4名至10名各1000元,11名至100名各500元(前十名奖杯)。
2、决赛录取400名。
冠军60000元,亚军30000元,季军20000元,4至10名各10000元,11名至50名各5000元, 51名至100名各3000元,101名至200名各2000元,201名至300名各1500元(前十名奖杯)。
3、团体赛:
A、小团体取十名。凡一个参赛会员名下交鸽10羽为一组(以交鸽为准,不认清棚后鸽数),超过10羽分A、B、C……组。查棚注册后5日内分组,分组后不得更改。凡在决赛中获奖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则以第一羽列前者为胜。冠军10000元、亚军5000元、季军3000元,第4名至10名各1500元(发奖杯)。
B、大团体取三名。凡一个参赛会员名下交鸽30羽以上有参赛权,羽数不限。决赛获奖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则以第一羽列前者为胜。冠军10000元、亚军8000元、季军6000元(发奖杯)。
(大团体可兼得小团体奖)
C、二关鸽王奖10名。预、决赛名次数字相加,少者为胜,如相等则以决赛名次分先。1名奖金5000元,2名奖金3000元,3名奖金2000元,4-10名奖金各1000元.(发奖杯)。
六、其它:
1、本公棚拟收鸽3000羽,收费如超过3000羽将按10%递增名次,如低于3000羽则按10%递减名次。本公棚承诺:无论集鸽收费多少,预赛、团体赛奖金不变;决赛冠军的奖金额和尾奖奖金额不变。所有参赛费将百分之百用于奖金发放。领奖时必须凭参赛卡和交费收据。
2、拍卖有效名次,拍卖底价参照2010年规则执行,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公棚。流拍鸽交起拍价的60%由鸽主赎回。未获奖归巢鸽的鸽主,须在决赛结束后10日内每羽交50元领回,过期不领一律由本公棚处理。
七、收鸽时间及地点:
1、收鸽时间为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此期间24小时专人接待,节假日不休息,量多可以电话联系上门取鸽。本中心诚征各地收鸽代理,有意者请速与我中心联系。
2、赛鸽中心经理:陆亚 联系电话:(0)13801446260
中心电话:(传真) 0514-83295111
本公棚咨询接鸽联系电话:
周永才:(0)13852525709
汇 款:仪征市农村合作银行 6224526411001410491收款人:陆亚
仪征市农业银行 6228480442345929214收款人:陆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