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峨眉山赛鸽中心
2011年首届秋季300万元竞翔规程
主办单位:四川峨眉山赛鸽中心
审批单位:乐山市信鸽协会
监管单位:峨眉山市信鸽协会
一、参赛条件
1、凡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参加。
2、赛鸽必须是出生 30天—50天的健康幼鸽,并佩带一枚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认可的 2011年正式足环。
3、本中心统一为参赛鸽接种疫苗,鸽主自行接种疫苗请交鸽时说明。
4、鸽友将幼鸽交入本中心后,即为双方合同成立,并同时生效,双方必须认真执行。
5、本中心收鸽时即佩带电子足环,并上网公布。
二、参赛费用及交鸽时间、地点、方法
1、参赛鸽每羽收饲养费 100元,交鸽时必须交清,谢绝拖欠,2011年 7月下旬由裁判员及鸽友代表进行人工逐羽扫描清棚。清棚前游棚,死亡赛鸽饲养费退还鸽主或转为参赛费用,并结清饲养费,未交清饲养费视为鸽主自动许放弃所有权,统一由本中心作弃权处理。
2、参赛鸽每羽收参赛费880元,由乐山市鸽协和鸽友代表监放50公里归巢,并逐羽进行清棚后10日内一次性交清同一名下的参赛费,过期未交清者视为鸽主自动放弃参赛鸽所有权, 直接取消以后的训放和比赛,由本中心作无主鸽处理。
3、凡鸽友将赛鸽送达本中心的,在收取参赛费时每羽优惠50元。
4、交鸽时间:2011年1月26日至2011年6月30日。
5、交鸽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符溪镇雷场村十二组峨眉山赛鸽中心。
6、交鸽方法:
外地鸽友(无直达班车或火车)可空运至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成都市各长途汽车站或火车站,但必须提前与成都接鸽人取得联系,以免误接,漏接。
成都接鸽人:钟 进:13980882926
本中心在各地设有代收点:
成都市区收鸽人:谢 兵:13088099691、
王 波:15881126669,
其他地区代收人由本中心指定,请鸽友与本中心联系。
中心联系人:谢 嘉:13608139098
18981313655
中心电话:0833-5042496、
0833-5042498(传真)
7、外地鸽友饲养费及参赛费可直接存入以下帐户,存入后请将存款凭证注明参赛人名称,电话号码传真给中心以便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户名:谢 嘉622202 2306002239332
中国农业银行、户名:谢 嘉622848 0521855864919
三、竞翔项目、时间、距离
1、本次竞翔设预赛、决赛、团体赛、鸽王赛
2、预赛距离:不低于200公里,放飞地:罗江,时间:2011年10月下旬
3、决赛距离:不低于 420 公里,放飞地:陕西省棋盘关,时间:2011年11月上旬。
4、团体赛:凡同一鸽友交鸽 6 羽即具备参加团体赛资格,超过6羽且为6羽的倍数应分为A、B、C ... 组参赛,余下不足6羽同样具有参赛资格,编组名细必须在2011年7月下旬清棚后10日内传真给中心,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5、鸽王赛:将同一羽参赛鸽在预赛和决赛中的分速相加,总和高者为胜,如分速相同则决赛名次在前为胜。
(注:如遇不适合放飞天气或其他情况,比赛时间顺延。)
四、竞翔办法:
1、本届比赛将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和四川省下发的《四川省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
2、各项比赛的裁判员均由乐山市鸽协报请省鸽协指派,负责各场比赛的集鸽,司放、监放和成绩审定。
3、本中心在50公里训放结束至决赛上笼前,为保证参赛鸽竞翔状态,除正常的训放外,仍将进行正常的家飞训练,在此期间发生的参赛鸽飞失或病亡属自然淘汰,本中心不负责任何责任。
4、本届比赛采用中国信鸽协会批准使用的公棚电子扫描器,按分速排列名次,若发生故障,按中国信鸽协会的竞赛规定,由裁判组做裁决。
5、预赛有效期为放出当日19时止;决赛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次日19时止。如决赛有效期内归巢鸽不足设奖名次50%,则由所有参加决赛的上笼鸽均分剩余奖金,如超过50%,但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则由获奖鸽均分。
6、团体奖从决赛前300名内产生,多者为胜,须获奖2羽(含2羽)以上,如羽数相同,则按首羽归巢先后排名,如名次未报满则由入围鸽均分剩余奖金。如未产生团体奖则由参加决赛每组上笼2羽(含2羽)以上的均分团体奖。
五、奖金分配及录取名次
1、预赛取前10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尊。
冠军4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4-100名各1000元
2、决赛取前30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尊,11-300名各发奖状一张。
冠军8万元;亚军6万元;季军4万元;4-10名各2万元,11-50名各1万元,
51-300名各8000元。
3、团体奖取前10名(均发奖杯一尊)
冠军4万元,亚军3万元,季军2万元,4-10名各1万元。
4、鸽王奖取前10名(均发奖杯一尊)前3名发奖金。
冠军8000元 亚军3000元 季军3000元
(注:奖金领取时必须凭本人身份证,代领还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
六、获奖鸽、归巢鸽归属办法
1、决赛结束后本中心将择日举行颁奖和拍卖会,并对决赛前 300名获奖鸽进行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 归本中心。
2、未拍出的获奖鸽和迟归鸽,鸽主缴纳100 元手续费领回,拍卖结束10日内鸽主未领取的视为放弃所有权,由本中心处理。
3、获奖鸽奖金和拍卖所得收入的相关税费均由鸽主承担。
七、其他事项
1、欢迎鸽友在训放、预赛、决赛集鸽、放飞时进行监督。
2、在饲养、训放、比赛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和意外造成的参赛鸽损失一律不予赔偿。
3、在集鸽至比赛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比赛不能进行,比赛自动取消,主办单位将按参赛鸽主所交参赛费数目如数退归鸽主。
4、预赛前将安排 5-120公里的常规训放,有关信息网上及时公布。
5、四川峨眉山赛鸽中心以“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对待每一位鸽友,欢迎广大鸽友进行监督。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7、本规程解释权归峨眉山赛鸽中心。
峨眉山赛鸽中心
二0一一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