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饲养管理费每羽100元,参赛费每羽560元,于100公里训放后一起交纳,交鸽时每位参赛鸽
主必须交纳参赛保证金660元,100公里训放后,保证金转为参赛费及饲养费,如100公里训放前
赛鸽全部丢失,返还保证金。赛鸽入棚立即佩带电子足环,如参赛鸽在2011年7月15日前发生病
亡、游棚丢失等情况,本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本公棚不负责赔偿赛鸽。
100公里训放结束后七日内按实际存棚羽数,参赛鸽主必须全部交清同一名下的赛鸽饲养费和参赛费,方可参加比赛,如鸽主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交款手续,则视为鸽主自动放弃赛鸽所有权,主办单位有权作任何处理(处理办法:当场废环,保证金不予返还)100公里训放届时将聘请裁判及鸽友代表监督训放全部过程,参赛鸽主可自愿报名参加。100公里训放结束后,为保证参赛鸽竞技状态,将进行短途训练,如遇丢失未上笼,主办单位将不负任何责任。
2、交鸽时间:2011年3月15日-2011年6月30日
3、交鸽地点:辽宁营口市水源镇华兴村
4、外地鸽友可汽运至营口市长途客运站或火车站,但须提前通知本公棚接收。
5、参赛费用可直接存入以下指定账号,汇款后将汇款单传真至隆翔赛鸽公棚。
中国农业银行卡:622 84805 7045 8636216 王伟
中国交通银行卡:622 26004 3000 2577531 王伟
中国邮政储蓄卡:622 18822 8000 3698351 王伟
联系人:王伟: 15009845757 教练: 王瑞琪:15009861987
电话:0417-5151866 传真: 0417-5151868
6、境外鸽交纳等值外币。报关费、检疫费、运费自理。
三、奖金分配及录取名次
1、预赛300公里取前5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5000 元 亚军:3000 元 季军:2000 元 4-50名:各660元
2、决赛500公里取前50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12 万元 亚军:7 万元 季军:4 万元
4-10名:各 2 万元 11-100名:各7000元 101-200名:各5000元 201-500名:各3000元
3、团体赛取前20名,从决赛前500名获奖鸽中产生,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1万元 亚军:1万元 季军:1万元 4-20名:各6600元
4、鸽王取前6名,各发奖杯一樽;以二关成绩相加,分速高者为胜。
鸽王1位:1万元 鸽王2位——鸽王6位:各6600元
四、竞赛项目、时间、距离
1、本次比赛设:预赛、决赛、团体赛、鸽王赛。
2、预赛距离:300公里;放飞地点:吉林四平;时间:2011年10月初
3、决赛距离:500公里;放飞地点:吉林德惠;时间:2011年10月中旬
5、团体赛:100公里训放后编组,每10羽一组,多送10羽的倍数则另算一组。编A、B、C...以
此类推。以决赛获奖前500名内羽数多者为胜,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名次先后排名。
一经指定不可更改,及时在网上公布。网址:中国信鸽信息网
6、鸽王赛成绩计算方法:将同一羽参赛鸽在预赛和决赛中的分速相加,分速高者为胜,如分速
相同,按500公里名次前者为胜。
五、竞翔办法
1、本届比赛将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和《信鸽公棚规则》。
2、各项比赛由国家级或国家一级裁判员组成裁判组,负责各场比赛的集鸽、司放、监放和成绩
审定。比赛使用电子计时系统,自动显示排名,若计时同分同秒,以系统排名顺序为准。若遇电
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本场比赛取消,7日后重新集鸽比赛。丢失的参赛鸽
按自然淘汰处理。
3、决赛集鸽均由裁判组(裁判员)逐一读号核对,集鸽。
4、决赛报到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晚18时结束,如报到期内归巢鸽获奖名次未满,
剩余名次的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5、集鸽至比赛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比赛不能正常进行,主办单位将退还鸽主参赛费。
六、获奖鸽、归巢鸽归属办法
1、获奖鸽将择日进行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本公棚,参加拍卖的获奖鸽主需提前准
备好血统书。
2、起拍底价500元,流拍鸽由鸽主交纳200元领会,迟归鸽凭参赛卡交50元领回,如比赛结束后
15天内鸽主不来领取,视为放弃,鸽子由本公棚处理。
3、获奖鸽奖金和拍卖收入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获奖鸽主自理
七、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营口市隆翔赛鸽公棚所有
郑重承诺:本次比赛无论集鸽多少,奖金总数不变,规程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