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吉友赛鸽公棚
2011年第三届竟翔规程
主办单位:吉林省长春吉友赛鸽公棚
监赛单位:吉林省长春市信鸽协会
一、参案条件:
1、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参赛。
2、参赛鸽必须是出生35—60天的健康幼鸽,佩带当地国家及地区2011年正式
足环一枚,凡所在地区有疫情均不接收。
3、参赛鸽入棚时即佩戴电子环,并由公棚统一接种新城疫、鸽痘等疫苗,如自
行接种疫苗,请在交鸽时注明。
二、参赛费用、交鸽时间、比赛时间及地点
1、本公棚限收4000羽正式鸽,每羽参赛鸽收取饲养费150元和参赛费400元,交鸽时先交150元饲养费,一视同仁,绝无例外,每交2羽参赛鸽可交预备鸽1羽。
2、交鸽时间:2011年4月1日—6月20日。(节假日不体息)
收鸽人联系方式:13756684352 姜先生
3、交鸽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吉友赛鸽公棚。外省市鸽友可运至长春市火车站、
客运站及长春机场,但需提前通知本公棚,以便及时接站。
4、参赛费收取
本公棚视全棚幼鸽换羽及当年天气情况,择机开始训放,100公里训放后,及时将存棚鸽上网公布,同时安排探视时间,鸽主看鸽后须一次性交齐本人名下所有存棚鸽参赛费及未替补预备鸽的饲养费。
5、未交参赛费鸽的处理
本公棚不设冠名,探视期结束后,鸽主仍未交费,视为鸽主自动放弃鸽主权益,本公棚将自行处理。
6、比赛时间、地点
第一关:吉林省双辽站 (150公里±5%) 2011年9月中下旬。
第二关:内蒙古通辽站 (280公里±5%) 2011年9月下旬。
第三关:内蒙古巴林右旗站(500公里±5%)2011年10月上旬。
三、竞赛办法
1、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公棚管理规定》。
2、第一关录取前30名(前三名颁发奖杯),第二关录取前100名(前3名颁发奖杯),第三关录取前500名(前10名颁分奖杯),三关鸽王录取5名并颁发奖杯,团体赛录取前20名(前3名颁发奖杯)。
3、团体赛分组以交鸽6-8羽(含预备鸽)为一参赛单位,超过6羽可另分为A、B、C……组,交鸽时即指定每组环号,公棚将在集鸽结束后公布分组情况,不得更改。团体赛以第三关500名有效名次内单组入赏羽数多者(两羽以上含两羽)列前,羽数相同则以第一羽名次高者列前。
4、如遇恶劣气侯本公棚将择机进行比赛,届时公棚将在网站通知比赛日期。
5、500公里比赛有效报到时间为放飞日第一羽赛鸽归巢起24小时内有效,如有效报到期内未报满,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
6、裁判员由长春市信鸽协会指派,负责一、二、三关比赛集鸽、司放、监放和成绩审定。赛鸽使用电子竞翔系统自动显示排名,若计时遇同分同秒,以系统排列顺序为准,如发生线路等故障,名次由现场裁判裁定。
四、奖金分配
第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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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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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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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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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名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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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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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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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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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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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0名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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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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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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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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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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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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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名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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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00名 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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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00名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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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关团体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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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 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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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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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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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名 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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鸽王赛
三关鸽王:由第一关100名、第二关200名、第三关500名赛鸽中评选,以三关名次相加,总名次高者列前。如有相同,则以第三关比赛名次高者列前。
五、其他事项
1、第三关比赛一周后举行颁奖及拍卖会,第三关获奖鸽前300名参加拍卖,拍卖顺序300名—1名,其他参加本公棚比赛鸽主可自主申请拍卖。
2、第三关比赛300-51名获奖鸽起拍价500元;50-11名起拍价600元;10-4名起拍价1000元;第三关比赛前三名及鸽王前三名起拍价5000元。拍卖收入的60%归鸽主,40%归本公棚,参加拍卖的获奖鸽主须提前准备好血统书,或者在拍卖会现场在获奖证书上填写。
4、留拍鸽由鸽主凭参赛卡交拍卖底价的40%领回,其余获奖鸽交100元、归巢鸽交50元,由鸽主本人凭参赛卡,在颁奖会后3日内领回,逾期未领由本公棚自行处理。
5、获奖鸽友收益个人所得税由鸽主依法申报。
6、收鸽期结束前参赛鸽发生死亡、游棚的,本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于7月1日前补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收鸽期结束后赛鸽发生死亡、游棚属自然淘汰,因不可抗因素或意外事故造成赛鸽损失,本公棚不赔偿任何损失。
7、为保证比赛的透明度,本公棚继续实行实名制,请鸽主在交鸽时留下准确的联系方式,便于联系及短信群发通知,如鸽主更换联系方式时,请及时通知本公棚。
8、凡交代收点的参赛鸽,鸽主必须将参赛费亲自汇至公棚。汇款后请将鸽主姓名、足环号码、联系电话写在银行回执单上及时传真至公棚以便核对。
9、2011年参赛卡必须本人使用,可免除参赛鸽的饲养费、参赛费及新一年的差价。
10、本规程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长春吉友信鸽公棚。
收鸽人联系电话:13756684352 姜先生
联系电话:13596083799 李先生
13624304447 尹女士
0431_85031377
帐号: 中国工商银行;6222 0242 0000 5280 278 (尹慧媛)
中国农业银行:6228 4805 3017 9196 510 (尹慧媛)
传真: 0431—85031369
长春吉友赛鸽公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