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凤凰山国际赛鸽中心2011年第二届秋季大奖赛规程

  

山东凤凰山国际赛鸽中心2011年第二届

秋季大奖赛规程

(总奖金78万元)

监赛单位:日照市信鸽协会

主办单位:山东日照凤凰冰山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凤凰山国际赛鸽中心

    旨:诚信、公正、公开、公平

一、参赛条件及管理

  1、所有信鸽爱好者,并承认本规程者。

2、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中鸽协认可的2011年统一足环。

3、赛鸽参赛获奖、归巢,凭参赛卡领奖,领鸽。

4、幼鸽进棚前,统一由本棚接种疫苗,在观察不少于一周,无异常方可进棚。

5、交鸽期间死亡鸽,本中心将及时通知鸽主,鸽主接通知后请迅速补送。

6、清棚后训放失鸽作自然淘汰。

7、入棚即配带电子环,预赛前不少于125-130公里训放,并在公棚网站上适时公布。

二、参赛费用:

每羽参赛费420元人民币(交鸽时不收费,境外鸽友等值人民币参赛),杜绝协议鸽,一视同仁。本中心将于路训100公里后,按实际羽数交清参赛费上手。

农业银行:95599  8233  25077  88615 帐户名:刘发贤

农村信用社:6223  1911  0088  2047  帐户名:刘发贤

建设银行:6227 0002 40060199 141 帐户名:丁兰香。

 

三、收鸽时间、地点:

时间:201131日—2011630日(节假日不休息)

地点一、凤凰山国际赛鸽中心(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凤凰山)

地点二、日照市凤凰冰山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日照市日照北路99号,日照路与山东路交汇处)

联系人:  刘发贤   13963308638

中心电话:0633-8590669

注:方圆200公里范围交鸽满30羽可上门接鸽,托运办理可到日照火车站、日照汽车总站,也可托运至临沂机场或青岛机场,提前通知接鸽。

四、比赛规则、时间及办法:

1、本次赛事严格按照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最新《信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信鸽公棚赛规则》执行。

2、为充分体现竞赛的公平、公正性和透明度,从第一关开始由市鸽会派员及前一关的第六名、第十六名、第二十六名鸽主监督集鸽上笼、运送、司放、监放,竞赛全过程,监督人员提前一天到达本中心,食宿免费,每天每人报销100元通信费。

3、决赛有效期为第一羽归巢后到次日的十七点截止,次日的十七点内归巢鸽不满录取名次,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未获奖的赛鸽均分,获奖赛鸽不参加剩余奖金分配。(以电子扫描为准)

4、赛鸽归巢时,使用自动电子扫描计时系统,自动排名。当众大屏幕显示名次,预、决赛前及时上网公布上笼参赛鸽明细表。为使竞赛顺利进行,本中心配备先进发电机备用发电。

5、比赛除遇恶劣天气和不可预料的因素,须顺延开笼外均按预定时间举行。

6、为避免竞赛时间内网鸽事件的发生,本中心将在决赛开笼后公布司放地及经纬度。

7、比赛时间:

第一关(预赛):201110月中旬。放飞西南线:空距280公里±5%公里

第二关(决赛):20111030日。放飞地西南线:空距480公里±5%公里

如遇特殊天气,比赛顺延。

五、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单鸽奖、双关鸽王奖、大小团体奖、白鸽奖、黑鸽奖。

1、第一关(预赛)取前100名,前十名发奖杯,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4-100名各800元。

2、第二关(决赛)取前400名,前十名发奖杯,冠军:50000元、亚军:30000元、季军:20000元、4-10名各6000元、11-100名各2000元、101-400名各1000元。

3、白鸽奖、黑鸽奖:在决赛有效报到时间内,名次最前的黑白鸽各一羽(注:黑白鸽羽色纯度达到90%以上),奖金各:1000元。                 

4.双关鸽王奖:取前十名,均发奖杯,冠军6000元,亚军4000元,季军2000元,4-10名各1000元。

5、大团体奖:100公里训放后每参赛会员名下存棚20羽(含20羽)以上有资格参加,在决赛获奖范围内获奖羽数多者为先,每组如获奖羽数相同,则第一羽名次靠前者为先。取前三名均发奖杯,冠军10000元,亚军8000元,季军6000元。

5、小团体奖:团体资格按100公里训放后存棚数量6羽以上10羽以下为一组,鸽主指定分组或以电子扫描自然编组,不满6羽不计团体。在决赛获奖范围内获奖羽数多者为先,每组如获奖羽数相同,则第一羽先到者为先。前三名发奖杯,冠军6000元,亚军4000元,季军2000元,4-10名各1000元。注:本中心不设伯马奖。

六、探视、交费方式、获奖鸽拍卖及归巢鸽的处理办法:

1、本中心规定探视收费时间为201110月中旬训放100公里后,交费后领鸽上手探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赛鸽主必须交清同一名下的赛鸽参赛费,若鸽主在规定时限内未交纳参赛费,则视为鸽主自动放弃所有权,其他鸽友可以缴费认购,不交费鸽一律不上笼比赛,由本中心处理。

2、决赛前400名由本中心统一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本中心,10%为拍卖费用。

3、流拍鸽鸽主可在拍卖结束后,凭参赛卡按拍卖底价40领回。400名后归巢鸽交50元领回,10日内无认领鸽由本中心处理。

七、说明事项:

1、无论集鸽数量多少,比赛均按照本规程进行。

2、鸽友将赛鸽交入中心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即时生效,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

3、获奖鸽主如需交纳个人所得税,由鸽主自理。

4、意外情况处理:赛鸽在比赛时,如遇不可抗拒力,出现疫情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冲突而导致比赛无法进行,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参赛鸽友请在拍卖前将获奖鸽详细血统书寄至或传真至本中心,以备拍卖之用。

6、本规程解释权归凤凰山国际赛鸽中心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凤凰山国际赛鸽中心

                                                        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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