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台安圣航公棚
2011年第三届信鸽公棚赛竞翔规程
限收7000羽
主办单位:辽宁台安圣航公棚
一、参赛条件
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参赛鸽必须佩戴所在国家及地区2011年正式的足环,参赛鸽必须为25天——45天的健康幼鸽,凡所在地区有疫情均不接收。
二、竞赛项目、时间、地点和距离
1、本次比赛设热身赛、预赛、决赛、团体赛、鸽王赛。
2、热身赛:空距180公里(+10公里),比赛时间:2011年9月中旬。
3、预赛:空距300公里(+10公里),比赛时间:2011年10月上旬。
4、决赛:空距500公里(+10公里),比赛时间:2011年10月中旬。
注:预、决赛如遇恶劣气候将酌情改期,比赛时间网上及时公布。
三、参赛费用、交鸽时间和地点
1、参赛费用每羽500元人民币,交鸽时每位鸽主必须缴纳500元保证金。
2、参赛费缴纳时间,以90公里训放后,按实查棚羽数每羽交纳500元参赛费即可参赛,参赛费于验棚7日内交齐,参赛鸽主必须交清同一名下的赛鸽参赛费,方可参加比赛,如鸽主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交款手续,则视为鸽主自动放弃赛鸽所有权,(保证金不予返还),由公棚自行处理,90公里训放后如赛鸽全部丢失返还保证金。
3、交鸽时间: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
4、交鸽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圣航公棚(京沈高速台安路段出口右转可见路标)
5、联系电话 13478099444、 13504122876
电话:0412——4928369
传真:0412—4928369
网址:中国信鸽信息网公棚网页 网 址:中国信鸽信息 http://lnsh.chinaxinge.com
6、联系人:潘禹含
7、参赛费可汇入中国建设银行和邮政储蓄
建行卡号:6227000581300016542
户 名:宋彬
邮政卡号:6221882231000501163
户 名:宋彬
注:汇款后请务必将回执单传真公棚,汇款单需注明参赛名称,电话及参赛羽数,以便核对。
四、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查棚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邀请广大鸽友前来监督,参赛鸽不允许任何人上手观验(包括本公棚工作人员)。
3、比赛使用电子扫描设备自动显示和排名,如遇机械故障由裁判长按照《规则》规定办法处理。
4、预赛限当日归巢有效,决赛有效期为首羽归巢后24小时结束,报到期获奖名额未满,剩余资金由获奖鸽均分。
5、指定鸽限比赛鸽归巢前报名,参赛费用的15%为手续费,85%为奖金,届时公布具体方案。
6、团体赛:每10羽为一组,多者按A、B、C……另外分组。按120公里训放归巢名单分组。120公里训放3日后网上公布,如鸽主未进行分组,则电脑自动分组,一经公布分组不能进行更改,按决赛前500名内获奖羽数多少排名,羽数多者为胜,如羽数相同,第一羽名次在先为胜。参赛的团体赛鸽主必须注实环号,一经确认,不得任意更改。
五、奖金分配
1、热身赛奖励前50名:
冠军:3000元 亚军:2000元 季军:1000元 4----50名:各500元
2、预赛奖励前50名:
冠军:5000元 亚军:3000元 季军:2000元 4---10名:各1000元 11---50名:各500元 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
3、决赛奖励前500名:
冠军:70000万 亚军:50000元 季军:30000万
4---10名:各10000万 11---100名:各5000元
101---300名:各4000元 301---500名:各3000元
前十名各发奖杯一樽。
4、团体奖励前20名:
冠军:5000元 亚军:4000元 季军:3000元 4---20名:各2000元 前3名各发奖杯一樽
4、本公棚设立“圣航鸽王” 录取前10名:
鸽王冠军:4000元 鸽王亚军:3000元 鸽王季军:2000元,4---10名:各1000元,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以180、300、500公里累计分速高者为先。
5、赛鸽饲训:
7月中旬至10月上旬路训不少于14次,每次训放邀请第1,第9,第19名,第29名,第39名,第49名的鸽友监督,如本鸽主没有时间,可以委派他人,本公棚报销往返路费,补助200元,训放情况网上及时公布。
六、优胜鸽拍卖
1、决赛后举行优胜鸽发奖及拍卖大会。
2、前500名获奖鸽、境外迟归鸽及预赛前10名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主办单位。起拍价由主办单位视比赛情况决定。
3、流拍的获奖鸽由鸽主交纳40%管理费领回,为了弥补2010年鸽友的损失,500名以后归巢鸽由鸽主凭参赛卡免费领回。所有比赛归巢鸽应在拍卖结束后7日领回,过期不领回,主办单位将自行处理,收益归公棚。
七、其他事项
1、参赛鸽由公棚统一接种新城疫及鸽豆疫苗,如鸽主自行接种,请交鸽时声明,否则责任自负,主办单位备案。确认健康后,佩带电子足环, 上网公布赛鸽情况。
2、训放期如发现伤、病、残、亡等意外损失、由公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 ,如无鸽补交,按自动放弃处理。集鸽结束后,凡发生路训损失、游棚、病亡等意外情况,按自动淘汰处理,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责任。如出现不可抗拒的疫情和其它特殊情况,均按中鸽协指示精神执行。
3、参赛者所获收益税费自理。
4、鸽友将幼鸽交入公棚后,本规则既视为双方合同生效,双方应自觉遵守合同条款。
5、无论集鸽多少奖金不变,比赛照常进行。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属辽宁台安圣航信鸽公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