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儒林鸽业赛鸽俱乐部
2011年第九届春季信鸽公棚赛规程
监赛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信鸽协会
监管单位:包头市九原区信鸽协会
主办单位:内蒙古包头市儒林鸽业赛鸽俱乐部。
参赛条件:
1 、参赛鸽必须配戴所在国家 地区信鸽组织认可的2010年正式足环一枚。
2 、参赛鸽必须是25—40天的健康幼鸽。
3 、本棚统一注射疫苗,参赛鸽自行防疫,请交鸽时说明,否则,后果自负。
4 、如遇地震、禽流感疫情等不可抗力使比赛无法进行,扣除100元饲养管理费外,余款和赛鸽由鸽主领取。
参赛费用:
参赛鸽每羽人民币600元(参赛费500元、饲养费100元)三次比赛:预赛、决赛、复赛。交鸽时先交纳100元饲养费,否则拒收参赛鸽。30公里训放后存棚赛鸽交纳剩余部分参赛费用(包括损失赛鸽已交的饲养费全部计算在存棚赛鸽的参赛费中),凡10日内过期不交参赛费用的赛鸽,公棚按无主鸽处理。
外地鸽友汇款:中国农业银行 卡号62284 8088 00123 99114 户名:王振海
交鸽时间:地点:
1 、交鸽时间:2010年6月1日开始。
2 、交鸽地点:包头市建设路中段,九原开发区路,华银机械南儒林鸽业院内。
比赛时间:(三日内选择) 空距:
1 、2011年 4月 19—21日 300—310 公里 预 赛。 (横山 )
2 、2011年 4月 28—30日 480—500 公里 决 赛。 (甘泉 )
3 、2011年 5月 12—14日 490—510 公里 复 赛。 (甘泉 )
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 195万元
1 、预赛录取前100名,前10名奖杯各一樽。
冠军: 5000元 亚军: 3000元 季军: 2000元; 4-20名:各1000元, 21-100名: 各600元。
2 、决赛录取前400名,前10名奖杯各一樽。
冠军: 80000元, 亚军: 50000元, 季军: 30000元;
4—10名: 各10000元, 11—30名: 各5000元, 31—100名:各4000元, 101—400名:各3000元。
3 、双关鸽王奖励前3名,奖杯各一樽。
冠军: 6000元, 亚军: 6000元, 季军: 6000元;
此奖是录取预赛和决赛比赛都进奖的赛鸽,按双关进奖名次相加得值最小者为胜,以此类推,如得值相同,决赛名次靠前者为胜。
4 、决赛团体赛录取前10名,奖杯各一樽
冠军: 20000元; 亚军: 15000元, 季军: 10000元,4—10名各:6000元。决赛团体赛,同一鸽主交鸽8羽以上者,均有资格参赛;8-10羽为一个团体组,交鸽多羽者可分为A B C……等组,在150公里归巢后5日内划分团体组,如鸽主未提供团体名单,由电脑划定,过后不得更换,同时公布团体组名单,在获奖鸽内多者优先,如羽数相同,以第一羽先到者为胜。
决赛大团体录取前1名,奖金10000元奖杯一樽,同一鸽主交鸽30羽以上者,均有资格参赛;在获奖鸽内多者优先,如羽数相同,以第一羽先到者为胜。
5 、复赛录取前150名,前10名奖杯各一樽。
冠军: 10000元, 亚军: 10000元, 季军: 10000元;
4—10名: 各3000元, 11—30名: 各1500元, 31—150名: 各1200元,
6 、三关鸽王奖励一名,奖金6000元,奖杯一樽。
此奖是录取预赛、决赛和复赛比赛都进奖的赛鸽,按三关进奖名次相加得值最小者为胜,以此类推,如得值相同,复赛名次靠前者为胜。
7 、双关鸽王奖励前3名,奖杯各一樽。
冠军: 3000元, 亚军: 3000元, 季军: 3000元;
此奖是录取决赛复赛比赛都进奖的赛鸽,按双关进奖名次相加得值最小者为胜,以此类推,如得值相同,复赛名次靠前者为胜。
8 、复赛团体赛录取前3名,奖杯各一樽。
冠军: 3000元; 亚军: 3000元, 季军: 3000元;
同一鸽主6羽以上者,均有资格参赛;6-8羽为一个团体组,多羽者可分为A B C……等组,在获奖鸽内多者优先,如羽数相同,以第一羽先到者为胜。
获奖鸽拍卖 归巢鸽领取:
1 、决赛和复赛获奖鸽,当日报满,第三日上午发奖和拍卖,起价人民币300元,60%归鸽主,40%归公棚。未拍出奖鸽交100元人民币由鸽主领回。
2 、复赛归巢鸽鸽主凭参赛卡足环证交人民币50元领取,在10内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公棚处理。
竞赛规则:
1 、比赛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 ,内蒙古自治区信鸽协会关于信鸽公棚管理的有关规定。
2 、2011年3月中旬由鸽协派裁判组与鸽友代表监督30公里训放后逐羽扫描清棚,公布扫描存棚羽数。
3 、参赛鸽上笼后家飞、训放、比赛及300公里、500公里比赛至复赛期间家飞损失属自然淘汰,公棚不负任何责任。
4 、本公棚及管理人员,一律不准直接或间接参赛并敬请广大鸽友监督。
5 、电子扫描计时系统,大屏幕显示。如发生故障执行中鸽协《竞赛规则》。
6 、决赛和复赛有效期当日至次日20:00时,如名次未满决赛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复赛剩余奖金由复赛上笼鸽均分,各级别比赛在棚鸽均有资格参赛。
7 、奖金、拍卖所得的发放、迟归鸽认领等一系列赛后事宜均以参赛卡为准。
其它:
1 、凡送交参赛鸽者,既本规程视为双方合同生效,双方应遵守合同条款.
2 、参赛者所获收益税费自理.
3 、本规程经包头市公棚管理委员会核准,上报内蒙古自治区信鸽协会批准,解释权归包头市儒林鸽业赛鸽俱乐部。
中国第一春棚承诺:诚信公正 管理规范 科学饲养 比赛到位
电话: 0472—7145979 (传真) 13474973516 1394724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