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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贵州金华赛鸽中心
监管单位:贵州省信鸽协会
金华赛鸽公棚建立一个竞翔平台,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心全意为广大鸽友服务为宗旨,踏踏实实打造一个完美的赛鸽交流天地。
一、 参赛条件:
1、 凡认可本规程的赛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鸽主将幼鸽交到本中心时,本规程即为双方生效合同。
2、 参赛鸽必须是25天——35天鸽龄的健康幼鸽,必须佩带一枚各地区鸽协认可的2010年足环。
3、 参赛鸽由公棚统一接种疫苗,鸽主自行接种疫苗的,交鸽时必须说明。拒收病鸽。
4、贵州金华赛鸽中心工作人员一律不参加比赛。
5、 参赛鸽主交鸽时必须留真实姓名和电话,所填鸽舍名称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二、 参赛费用、交鸽时间、地点:
1、 参赛费用:参赛鸽每羽交人民币420元(其中参赛费220元,饲管费200元);交鸽时每羽预交饲管费100元,剩余饲管费和参赛费清棚后10日内补交清。
2、 正式收鸽时间:2010年7月1日——12月31日,节假日不休息。
3、 交鸽地点:
(1) 贵州金华赛鸽中心(贵阳市金华镇蒿芝村养殖场)。
(2)贵阳市外参赛鸽友可将赛鸽空运到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或托运贵阳火车站、贵阳各客车站,请提前联系,运费由鸽主承担。
(3) 贵阳市博爱路刘亦清鸽具商店(贵阳海关后小桥处。电话:0851-5814157)。
三、 联系方式及开户银行
中心接待电话:0851-4748158
中 心 传 真:0851-4748166
联 系 人:张达志 1398553673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持卡人:张达志
卡号:622200 240210 1185957
中国农业银行 持卡人:张达志
卡号:95599 8119 03332 66813
信合卡: 持卡人:张达志
卡号:622893 0001 004080226
汇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鸽主自行承担,汇款后请及时通知本中心查收,并将汇款回执单复印后注明鸽主姓名、编号、联系电话等详细资料传真至本中心确认。
金华赛鸽公棚网址:http://gzjh.chinaxinge.com
四、 竞赛办法:
1、 严格执行本规程,本规程规定之外的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请鸽友代表监督。
2、根据气候由贵州省信鸽协会派裁判组监督训放5公里后清棚。鸽主必须在清棚结束后10日内按实际存棚羽数交清饲管费和参赛费。如鸽主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交款手续,视为无主鸽,由主办单位全权作出处理。
3、预、决赛由贵州省信鸽协会、公棚管理委员会派裁判组负责工作。
4、预、决赛有效鸽由贵州省信鸽协会、公棚管理委员会派出的裁判裁定。决赛加贴防伪密封环,防伪密封环被人为开启成绩无效。
5、比赛时使用电子扫描计时系统排列名次;如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本次比赛最终裁决由现场裁判人工计时和排定名次。
6、预赛归巢有效期为放飞当日结束;决赛归巢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日到第三日21时结束。如有效期内有效名次未报满100羽,剩余名次的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如有效期内有效名次超过100羽(含100羽)未报满获奖名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获奖鸽均分(不包括团体赛奖金)。
7、若在比赛期间发生无法预见的因素,如政府禁令、运输故障造成比赛无法进行,本次比赛自动取消,重新比赛另行通知。
五、 参赛鸽意外损失处理及收费截止时间
1、 清棚前丢失、死亡的参赛鸽属正常自然淘汰,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责任和赔偿,已交费用的鸽主可选择第二年补送或退回当年所交费用。病亡鸽本中心及时通知鸽主补送,当年来不及可第二年补送。
2、 清棚后为强化赛鸽体质需要,强制家飞和训练发生飞失或病亡的赛鸽属自然淘汰,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责任和赔偿, 不予退回当年所交费用。
3、收费截止时间:鸽主在清棚后10日内交清饲管费和参赛费,到期未交清饲管费和参赛费的视为鸽主自动放弃其赛鸽所有权,不予退回当年所交费用。弃权的赛鸽可由第三方认购参赛,其参赛鸽、比赛成绩、奖金、拍卖收入等所有权归第三方所有。未认购的赛鸽由公棚全权处理。
4、如遇疫情及不可抗力使比赛不能举行,本中心将按清棚时鸽主存棚参赛鸽羽数退还已交参赛费。
六、 竞赛项目、时间、距离:
预赛、决赛、附加赛。团体赛、地区鸽王杯赛和金华赛鸽公棚鸽王杯赛
1、 指定鸽赛和冠名赛(另附竞赛办法)
2、 预赛、决赛、附加赛。
预 赛:广西220公里 4月下旬(视天气状况而定)
决 赛:广西450公里 5月上旬(视天气状况而定)
附加赛:广西400公里 5月中旬(视天气状况而定)
3、 团体赛:团体赛与决赛同时进行,每交满10羽有一组团体赛资格,有多组团体赛资格的按A、B、C、D……组排列。为公平起见,在训放60公里后确定每组足环号码,一经指定,不能更改并在网上公布。团体赛每组必须在决赛有效期内200名内2羽以上归巢鸽才能计算成绩,以有效期内200名内的归巢羽数多为胜,羽数相同者以第一羽分速高者为胜。
4、地区鸽王杯赛
地区鸽王杯赛与决赛同时进行,入围成绩以鸽主所在地区或足环代码区分,同地区名次前者为赢,国外参赛鸽和港、澳、台地区全部编为一个地区;外省以各省足环代码为一个地区;火车头为一个地区;贵州省的同一地市级为一个地区;各地区交满50羽有地区鸽王杯参赛资格,超过1500羽设1-3名。同一羽赛鸽只有一次鸽王杯获奖机会。
5、金华赛鸽公棚鸽王杯赛
金华赛鸽公棚鸽王杯赛与决赛同时进行。单羽赛鸽预、决赛两关在100名以内者为金华赛鸽公棚鸽王,按两关分速相加高者排列名次,获鸽王奖赛鸽发奖杯一樽。
6、多羽奖
交鸽20羽(含20羽)以上方有资格参加多羽奖,以决赛有效名次内多者为胜排定名次,若羽数相同,以该组分速相加高者为胜。
7、无论集鸽羽数多少,比赛依照本规程执行。
8、 各赛事时间将由本中心根据天气情况确定,及时上网公布。
七、 奖金分配和录取名次:
1、 总奖金人民币108万元(含奖品)
2、 预赛奖前200名,前3名发奖杯一樽。
冠军:20000元
亚军:10000元
季军:5000元
4——100名:各1000元
101 —200 名:各500元
3、 决赛奖前200名,前10名发奖杯一樽, 1—200名各发奖状一张。
冠军:80000元
亚军:36000元
季军:20000元
4名—— 30名:各10000元
31名——50名 各5000元
51名——100名:各2500元
101名——200名:各1500元
4、附加赛每羽交费300元,录取前50名:
冠军:参赛费总额的30%
亚军:参赛费总额的15%
季军:参赛费总额的7%
4-10名:参赛费总额的15%平均分配
11-50名:参赛费总额的23%平均分配
前三名各发奖杯一樽
附加赛归巢有效期为放飞日至次日19时结束,如录取名次未报满,余下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录取名次鸽必须参加拍卖,60%归鸽主,40归本中心%。
5、 团体赛奖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军:12000元
亚军:8000元
季军:6000元
第4名:3000元
第5-10名:2000元
6、决赛地区鸽王杯总奖金10000元。
所有鸽王杯获得者均分奖金10000元,对各地区获奖鸽王发奖杯一樽。
7、决赛金华赛鸽公棚鸽王奖金6000元。单羽赛鸽预、决赛两关在100名以内的金华赛鸽公棚鸽王均分奖金6000元。
8、多羽奖3名
冠军:6000元
亚军:3000元
季军:2000元
9、 奖金及拍卖收益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鸽主自理。
10、 本中心将总奖金存入省鸽协公棚监管委员会指定帐户,保证奖金发放。
八、 赛鸽的拍卖及处理办法:
1、 决赛完后择日举行颁奖大会及获奖鸽展拍会, 200名获奖鸽和镜外迟归鸽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本中心。流拍获奖鸽凭参赛卡按拍卖底价的40%领回。
2、 请获奖鸽主准备好血统书,在拍卖前交给本中心,以便拍卖使用。
3、决赛获奖鸽200名以外的归巢鸽一周以内达到500羽(含500羽)以上时(注:200名以内获奖鸽自愿参赛),本公棚将举行附加赛,届时鸽主必须无条件参加,附加赛结束之前,鸽主不能领取归巢鸽。如鸽主不交参赛费,可由第三者认购,(但只能认购参赛权,鸽子所有权归原鸽主,需要鸽子所有权的须与鸽主协商买断,未经协商的拍卖收入归鸽主)未被认购的赛鸽视为平放,归巢后鸽主凭参赛卡交50元取回。已交费的鸽主,赛鸽归巢后凭参赛卡免费领回。归巢鸽在一周之内归巢不满500羽时,即取消附加赛,鸽主可凭参赛卡交50元领回归巢鸽。
4、所有获奖鸽和归巢鸽在网上发出领回通知后15日内未领回的由本中心处理。
九、未尽事宜,网上另行通知。
贵州金华赛鸽中心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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