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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2011-03-01 9:12:28
,“还社会于民”步子应该迈得再大一些、再快一点。北京市今次公务员退出社会组织,“还社会于民”努力的亮点还在于,今后社会组织登记不用找“婆家”了。市政府将按照“一口审批、分类管理、政府监督、扶持发展”和“宽审批、严监管”的指导方针,开放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据了解,此前,北京曾试点社会组织到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今后,该制度将辐射到全市范围。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可以到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不必像以前需要找业务主管。附加条件剔除了,中间环节取消了,社会组织发展壮也就顺当了。
匿名    2011-02-28 9:27:16
请注意看新华网上有则报道《公务员退出社会组织是可喜的进步》,该文章说明了什么是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的发起及作用。社会组织的现状,今后社会组织应该发挥的作用。报道明确说:北京分步骤的在今后选举中不得再由公务员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将推出严管机制。我们的信鸽协会,是典型的社会组织,请作者认真看一看,将来鸽协和俱乐部应该以什么的关系进行相处。
匿名    2011-02-28 9:26:21
根本的区别在于:协会的资金乃至比赛所得归协会所有,即“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而俱乐部的盈利可任意装入腰包,即“取之于鸽友,用之于自已”。说白了一个是“公”,一个是“私”;一个是主流,一个是支流;一个是出了问题有人担责,一个是不受行政约束。孰优就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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