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记录 第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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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2008-04-05 13:43:04
非常赞同作者的论述,道理知者用之,不信者不强求,自然天成者为好。提出次法的作者 ,同道中人,佩服。QQ 3344217
匿名    2007-06-07 18:43:29
不可不信,也不可全信!反正我准备移鸽舍位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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