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冠霖公棚取消未缴费赛鸽参赛资格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11-16 11: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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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冠霖公棚取消未缴费赛鸽参赛资格的通知
山东枣庄冠霖赛鸽公棚清棚清收费工作已经圆满结束,至收费截止时间,仍有部分参赛鸽未缴纳参赛费用。根据市鸽会裁判组意见及广大鸽友的要求,按照《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未交纳参赛费的信鸽,一律取消比赛资格,不得转让。未交费信鸽视为鸽主自动放弃所有权,处置权归公棚。
为保障已交费参赛鸽友权益、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冠霖公棚对未缴费参赛鸽不再组织第三方认购,并且不予上笼参加比赛,未缴费参赛鸽将在扫描上笼时由裁判组及鸽友代表监督进行剪环处理。
特此公告。
山东枣庄冠霖赛鸽公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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