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站赛规程
发表时间:2011-11-19 11: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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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运通赛鸽中心加站赛规程
根据本中心第一届规程第三款第四条关于“若决赛归巢鸽超过500羽则另举行500公里加站赛”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一、竟赛地点:保山市龙陵县
二、竞赛时间: 2011年11月26日集鸽,27日竞赛。
三、有效报到期为鸽子放出两天内。
四、每羽收参赛费300元,每12羽取1名,每羽奖金3000元,以此类推。若不足12羽时(例:126羽,取11名),不足部分由本中心补足奖金。
五、不参加加站赛的鸽友,必须参加加站赛的训放;如原鸽主不参加加站赛的,其他鸽友可以交费参加{其归巢鸽所有权属原鸽主}
六、如加站赛有效期内获奖鸽名次未报满,归巢10羽以上(含10羽)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不足10羽,剩余奖金由上笼打奖鸽均分。
七、 为保证鸽子的良好状态,中心将正常进行家飞,如有损失本中心将不负任何责任。
八、 获奖鸽被鸽主拍卖后也可参加加站赛。
九、 如获奖鸽达20羽以上(含20羽),本中心择日举行拍卖,
十、 训放及未获奖鸽本中心免费发至鸽友。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云南省曲靖市运通赛鸽中心
云南曲靖运通赛鸽中心
201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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