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规程

沛县2015年秋幼鸽大奖赛规程

发表时间:2015-10-15 15:24:17   浏览数:1258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沛县2015年秋幼鸽大奖赛规程

一、竟赛日程: 线路( 西)

站次

空距(KM)

施放费()

集鸽时间

集鸽地点

备注

1

60

1.00

1010 日周六6-7

明珠园

 

2

60

1.00

1017日周六6-7

明珠园

 

3

120

2.00

1023 日周五晚19-20

明珠园

 

4

200

3.00

1030 日周五下午19-20

明珠园

 

5

350

12.00

116日周五下午12-14

明珠园

资格赛

6

500

15.00

1113日周五下午12-14

明珠园

决赛

二、奖励办法

1、前10名奖杯各一樽。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至十名

第十一至三十名

6000

4000

2000

1000

400

2500公里幼鸽团体赛 取3名:奖杯各一樽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1000

800

600

三、规程:

1500公里 笫一羽信鸽归巢到第二天下午6:00截止。(含笫一羽归巢当天,如不能报满剩余奖金决赛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22015年幼鸽大奖赛,使用全国统一足环,加一枚内环,后四位号码相同,每枚100,录取名次:500公里取30羽(售环300枚后每增加5枚增加一个名次奖金400元)。

3、资格站(350公里)由2名协会裁判手抄足环号码加盖印章,资料留存协会待查。未参加资格赛取消大奖赛资格,可以参加普赛。

4、本次大奖赛购环10羽以上有权参加此次团体赛,进入决赛获奖羽数多者胜,如羽数相同该团体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先者为胜,录取前三名。凡交本协会2015年会费者所有大奖赛信鸽可享受速度赛、决赛普赛奖项。

5、参加比赛信鸽必须是健康鸽,病鸽严禁入笼。决赛站,所有采用1163平台报道参赛鸽一律再次由鸽主填写竞翔单要规范填写,如有涂改、漏写、佩戴足环破损变形、底单与足环、年号、环名有一处与表格不一致等情况,则成绩取消,会员领奖凭足环证。(决赛上笼鸽再次手工抄录足环号码备案)

6、所有获奖鸽一律参加拍卖,拍卖日期暂定决赛2周后,获奖鸽鸽主需于拍卖之前提供详细准确的血统书,以准备拍卖用。

7、如获奖鸽不参加拍卖,一律拒发奖金,如获奖鸽死亡,鸽主需尽快提供此鸽及足环证并带到协会验证。

8、获奖鸽起拍价定为:131000元,4-10500元,11-30名以后200元。

9、协会提取每羽拍卖价的百分之十五用作当日拍卖费用,如流拍则按起拍价提取。

10、本规程解释权归沛县信鸽协会,

(售环日期:201522----72日,联系人:姜淮  18651349566   15996893818

 

咨询电话;  13270287981

 王洪武 13852025659

  15312676288

 

沛 县 信 鸽 协 会

20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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