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戈麻辣烫】赛鸽实体下乡 准备好了吗

发表时间:2007-04-16 15:44:15   浏览数:1561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赛鸽实体下乡 准备好了吗
                         文/蔡文龙
  
前  言
随着大城市对养鸽的限制措施越来越多,赛鸽活动在部分城市有萎缩的趋势,而产生了向城市周边地区转移的现象。这些到基层办规模鸽业,建赛鸽公棚的赛鸽实体,在实施堪称向基层进行战略转移重大举措的时候,有三个因素值得考虑,本人就此深有体会。

人文环境因素
本人曾在寻找养鸽环境的时候,因受到周边民风的影响,被迫废止了自己的计划。由于我一直想有一个宁静舒心的养鸽环境好的地方。1999年,我重新具备养鸽的工作、生活条件,并重新操弄鸽事时,带着寻找一个适宜自己养鸽的阿连栋克的想法,在离武汉不足100公里、交通便利的小城镇买了一块360多平米的宅基地。按理这样充裕的土地用于个人建住宅,搭鸽棚的条件是十分优越的。然而,这块上世纪90年代初就被当地村组转让出使用权,原买主因调往深圳工作,转让予我手中后,我用近一年时间,花3万来元费用通过多家政府职能部门过好户,待准备投入建设时,却受到村组百般刁难和找各种理由收取费用。同时,要按个人意愿做房建鸽棚,还面对村民敲竹杠,强拉强卖各种建筑材料等变着花样弄出的各种麻烦。对此,作为一位追求和平、和谐心境的养鸽人,屡屡历练上这些扯不清白的凶蛮遭遇后,早把在这儿平静琢磨鸽事的心绪抛到九霄云外。一气之下,致使我被迫把土地低价转让了出去。我在同属一个地区的情况尚且如此,那么,从外地大城市来投资的鸽业商家,到这样的环境搞商业投资活动,能够顺利地进行吗?而且,在较为强悍的社情民风之下,后续的鸽子能养得好、经营得住吗?

政策环境因素
对于赛鸽实体而言,到一地开拓鸽业,对当地的政策环境作好深入的调查研究很重要。对于有的地方急功近利超越国家政策颁布的地方优惠政策,要进行辩证的分析。否则,容易陷入被有些地方形容的“关起门来打狗,围进圈内宰羊”的境地。对此,本人也有过经历体验。前几年,本人曾主持过作为中央垂直单位在地方上征用建设用地的工作。因为是争取上面的资金在地方上搞建设,我所在单位征用的25亩土地被列为了招商引资项目,与当地政府有关方面拟订了享受一系列优惠条件的协议,向政府指定的机构支付了包括所有税费的几百万土地款。后来,与有关方面拟订的包干税费并不能全部兑现,有的职能部门照样拿着国家的政策规定,依法征收了土地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税费,有的征收单位甚至动用了法律手段督促我们照章交纳税费。结果,我们原想节省一点投资的项目,付出了在当时而言更大的代价。所以,赛鸽实体初时面对有些地方上的诸种优惠条件,甚至无偿划拨场所、用地的承诺,可不得不慎。

法制环境因素
纵观时下赛鸽运动的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要求已经成为赛鸽得以生存发展的基础,而要达成"三公"目标,除了赛鸽实体自身努力之外,面对成分复杂的鸽事活动参与主体,良好的法制环境更是有力的支撑与可靠的保证。但是,由于有的地方安全环境不尽人意,甚至存在养猫不捕鼠,盗抢案件频发而得不到有效控制等现象,必然给赛鸽实体的正常营运带来极大隐患。如本人前述的土地被迫转让后,竞被接手的一建筑包工头在不过户的情况下,改变用地性质搞了房地产开发。本人为避免这种在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耳目下“走偏门”,搞违建给我个人带来的诸种风险,同时在追讨转让土地的余款近两年无果后,将失信与违法包工头的违规建设与拖款赖帐情况诉诸于当地法庭,但法庭受理案件后却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不开庭。本人将此投诉于上级法院院长,得到督办批示后,又被拖延好几个月才开庭,直到受理案件近两年时间后,基层法庭竟把上级批示的材料丢到一边,就法庭内部在长时间搁置与人员调整、工作交接中产生的过错问题,最终对本人提出的诉讼避不做是非曲直的裁决,让无视法律者逍遥法外。后来,就此问题我继续向法庭上级领导进行了投诉,但至今无果。赛鸽实体在拓展事业的时候,如果参与主体成分复杂多元、运作过程中纷争难以避免的情况下,正常经营的维护与协调是应该考虑法制的有力保障的。
影响赛鸽实体运行的外在环境问题当然不止以上几点。笔者在此一方面意在提醒赛鸽实体做好下乡前的硬件准备的同时,不要忽视所到之处诸如对外部环境等软件的调查分析和可行性研究,进而在下乡选点上慎重行事;另一方面又是想通过披露各种环境不佳的地方正视影响发展的诸方面不足,促使其切实理顺、规范、完善投资环境。若能收到上述双重效果之万一,则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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