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二O一一年全疆信鸽比赛规程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03-24 1: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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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鸽协会文件
新鸽字(2011)03号 签发人:马士平
关于下发二O一一年全疆信鸽
比赛规程的通知
各地、州、市信鸽协会、及有关基层信鸽协会:
现将《新疆第27届信鸽品评赛规程》与《第三届全疆鸽王赛规程》下发给你们,希望你们做好宣传工作,认真组织会员积极参赛。
附件:
1、新疆第27届信鸽品评赛规程
2、第3届全疆鸽王赛规程
自治区信鸽协会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第三届全疆鸽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
各地、州、市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
2011年4月15日——2011年11月10日
四、竞赛项目及评选条件
A组:短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1年度所获得的5次最好的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100——40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以及2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5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75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B组:中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1年度所获得的4次最好的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300-60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以及2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4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4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C组长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1年度所获得的3次最好的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必须超过500公里。每次比赛得有150羽参赛鸽及20信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3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65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鸽羽数的20%。
五、各组别评选得分计算方式
(一)A组、B组鸽王评选得分计算方式相同:
(录取名额 — 获奖名次+1)
×100=本次比赛得分
录取名额
其中:录取名额=总参赛羽数×20%。
短距离鸽王需5次最好比赛成绩得分的总和,总分不超过500分,分值高者名次列前。
中距离鸽王需4次最好比赛成绩得分的总和,总分不超过400分,分值高者名次列前。
(二)C组评选得分计算公式:
获得名次÷参赛羽数×1000=本次比赛得分
分值低者名次列前。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鸽协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以地、州、市协会为单位组织参加年度全疆鸽王评选活动。参加评选活动的地、州、市协会须于4月15日前将比赛规程报送自治区信鸽协会,并于10月1日前交纳鸽王评选费200元。
(三)各地、州、市协会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工作,负责选派裁判员执裁,集鸽、运输及比赛期间本单位(含所属地区协会)工作人员及参赛鸽的安全保卫及医疗救护等工作,并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四)鸽王赛资格:由地、州、市信鸽协会举办的比赛中产生。
(五)各地、州、市协会评选的各组别前10名赛鸽(含两羽候补名次鸽)成绩须在11月15日前按要求(见附表1、附表2)报送自治区信鸽协会,逾期不予排名。
地址:乌鲁木齐市河南东路7号、新市区图书馆转自治区信鸽协会
邮编:830011 传真:0991-7839501
七、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鸽王奖录取前10名,前3名颁发奖杯,所有获奖鸽均颁发证书;
(二)各地、州、市协会评选的各组别前10名入选鸽、两羽候补鸽均有资格参加本年度全疆品评赛;
(三)各地区比赛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自定。
新疆第27届信鸽品评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自治区信鸽协会
二、比赛时间:2011年11月上旬
三、地点:待定
四、参赛单位:各地、州、市及有关基层信鸽协会
五、竞赛项目:
短距离组(100 —400公里) 中距离组(300 —600公里)长距离组(500公里以上)
六、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信鸽协会审定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比赛分常规赛组和鸽王赛组。在各协会举办的常规赛中获得前六名者;在鸽王赛中获得前十二名者,均可参加。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每个组别雌、雄各录取前10名,不足10羽(含10羽)减半录取。
2、前三名颁发奖杯,4—10名颁发证书。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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