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规程

安徽省万佛赛鸽中心2011年春季竞翔规程

发表时间:2010-06-08 9:31:54   浏览数:930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安徽省万佛赛鸽中心2011年竞翔规程

                              总奖金150万元

主办单位: 安徽省万佛赛鸽中心

监赛单位:安徽省信鸽协会  六安市信鸽协会  舒城县信鸽协会

一、参赛条件:

1、凡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赛鸽一经入公棚,即视为合同生效,双方按本规程执行。

2、参赛鸽必须是健康的雏鸽,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3、参赛鸽由公棚统一注射疫苗,如鸽主已做疫苗在交鸽时说明并告知注射日期。

4、赛鸽必须配带一枚所属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0年正式足环。假足环鸽子不得参赛,如验鸽时被裁判组取消该鸽成绩,责任鸽主自负。

二、竞赛项目、时间、地点:

1、设预赛、决赛、团体赛、鸽王赛

2、预赛:260公里  2011年4月中旬  安徽、宿州

3、决赛:480公里  2011年4月下旬  山东、东平

三、参赛费用及付款方式:

1、每羽赛鸽参赛费400元,饲养费100元。参赛鸽友交鸽时须缴纳信誉保证金500元。70公里训放归巢后按实际存棚羽数,参赛鸽鸽主缴纳参赛费和饲养费每羽500元,一星期内参赛鸽鸽主必须全部交清其名下所有费用方可参加比赛(信誉保证金转为参赛费)。如鸽主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参赛费用,则视鸽主自动放弃赛鸽所有权,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参赛鸽友同一名下凡交10羽参赛鸽者具备参加团体赛资格,团体赛上限15羽,多者则另算一组,编号ABC....以此类推。70公里训放后分组,请鸽主将编组确认单传真到公棚,不受理电话分组。3天内由鸽主自行编组,未确定的鸽主公棚有权按电脑自动编排顺序编组。及时在网上公布分组信息,编组确定后不得更改。

    3、团体赛以决赛获奖前300名内羽数多者为胜,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名次先后排名。

4、鸽王赛:评双关鸽王取前十名,鸽王在预赛300名内和决赛300名内的分速相加,分速高的获鸽王称号,如分速相同,以决赛中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四、交鸽时间、地点:

1、交鸽时间:2010年6月15日至11月30日止,节假日不休息。

2、交鸽地址:安徽省舒城万佛赛鸽中心(206国道舒城段原三沟收费站东500米)及本中心委托各地代收点。

  公棚联系人:  0564—8719966   13865778789    

       真:  0564--8719977   15656460658   李汉明(总教练)

3、汇款方式:

           农业银行卡号:6228482590565247218     方美

           建设银行卡号:6227001781600025578     方美

汇款后请把参赛鸽主姓名写在汇款单上并传真到0564—8719977,以便查询。

五、奖金分配及录取名次:

1、预赛:录取前100名,前十名各发精制奖杯一樽。 

冠军:5000元     亚军:3000元    季军:2000元

4——100名各500             

2、决赛:录取前300名,前十名各发精制奖杯一樽。

冠军:80000元   亚军:40000元   季军:20000元

  4——50名各10000            51——100名各5000

  101——300名各2500

3、团体:录取前二十名。前十名各发精制奖杯一樽.

 冠军:10000元    亚军:8000元   季军:6000元

4--20名各3000元

4、鸽王赛:录取前十名,各发优美精制奖杯一樽。

5、不论集鸽多少,比赛照常进行,奖金保证发放。

六、竞赛办法:

      1、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及《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

2、各项比赛由安徽省信鸽协会选派裁判员执裁。训放、比赛成绩,本公棚及时上网公布,并可电话、网上查询。

      3、比赛成绩排定以电子扫描排定为准,如发生故障,以现场裁判裁定为准。

4、预赛限当日归巢有效;决赛有效报到期为比赛当日开笼至次日18时结束,有效报到期内归巢鸽名次未满300名,获奖鸽按名次领取奖金,剩余奖金由参加决赛的未获奖的参赛鸽均分(团体奖金除外)。

5、在集鸽训放比赛期间,如发生禽流感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比赛长时延期或终止,全部奖金由存棚鸽均分。

七、获奖鸽、归巢鸽归属办法:

1、获奖鸽及外籍鸽均进行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公棚。参加拍卖的获奖鸽鸽主须提前准备好血统书。

2、流拍鸽由鸽主凭参赛卡交纳起拍价的40%领回。迟归鸽由鸽主凭参赛卡交50元领回。比赛结束后15日内鸽主不来领取赛鸽的,视为鸽主弃权,赛鸽由承办单位自行处理。

    3、本次比赛各奖项税金、拍卖收入所得税由获奖鸽主自理。获奖鸽友凭万佛公棚有效参赛卡领取奖金及拍卖款。

八、赛鸽管理办法:

     1、幼鸽进棚前,隔离观察正常后方可佩戴电子环、登记上网公告。

     2、收鸽期间参赛鸽发生游棚、病亡、意外损失的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

     3、训赛计划(8-12次):上笼训练、5公里训放、10公里训放、30公里训放、50公里训放、70公里训放、100公里训放、160公里训放、预赛、决赛。

4、赛鸽训养期间发生丢失、病亡,预赛后为强化训练正常家飞所丢失赛鸽,属自然淘汰,公棚不予赔偿。

     5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竞赛原则,参赛鸽主在清棚,训放、预赛、决赛集鸽放飞过程中都可自愿跟车同行,参加监督。

本规程解释权归安徽省万佛赛鸽中心

 

                                                         万佛赛鸽中心

                                      201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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