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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秋季第三届特比环重要提示

发表时间:2014-11-03 13:39:21   浏览数:721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按照唐海冀东信鸽协会2014年秋季特比环竞翔规程第条之规定:8报到期限以第羽归巢鸽为准至次日18时止,如两日内不见鸽,则全部奖金(含团体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本次比赛不设伯马制,如果报道期内有效名次不足3羽(含3羽),剩余奖金(含团体奖金未发放部分)由比赛上笼鸽均分(不含获奖鸽);如果报道期内有效名次超过4羽(含4羽)及各种原因被取消的名次鸽奖金,剩余奖金(含团体奖金未发放部分)由全部获奖鸽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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