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鸽会2016年冬季“龙湖杯”大奖赛售环通知
发表时间:2016-04-14 14: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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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鸽会2016年冬季“龙湖杯”大奖赛售环通知
一.售环细则:
1.2016年冬季“龙湖杯”大奖赛足环定于2016年5月1日10时在鸽会出售。(总数1050套,正副环各一枚)以实名制登记持环卡。每套300元(运费加电子足环30元/羽),寄养棚可提环100套(每会员最多30套)。并定于2016年6月6日-10日交参赛表并每羽交参赛费300元。2016年8月1日-3日止或2016年9月5日-6日止提幼鸽到鸽会幼鸽检并足环录入系统(幼鸽检时幼鸽须具幼鸽形象且羽翼可盖印章、参赛鸽滚章存档)
2.自上网公布之日起,欢迎广大鸽友预定(辉:13380405432)。大奖赛售环保底额为1050套,如至售环日之前预定环数超出1050套,增加至1200套封顶,则多出售每十一套增奖一名次(奖金为6000元)以2016年6月6日-10日缴表计,如不足十羽照常增奖一名次。定环定至售环日即5月1日则不再增加(缴表后网上公布超出足环号)预定足环自售环之日10日内没领取视为放弃。
3.竞赛项目、参赛规定与奖励办法:
⑴大奖决赛:奖前40名,前三名各奖奖杯一座,第四至十名各奖奖牌。
奖金:冠军:10万;亚军7万;季军:4万;第4名至第10名各奖2万,第11名至第20名各奖1万;第21名至第40名各奖6000元。
⑵预赛:奖前10名,前三名各奖奖杯一座。
奖金:冠军1500元,亚军1300元,季军1000元,第4名至第10名各奖600元。
⑶团体赛:奖前3名,凡一鸽舍购买10枚足环为一团体(需连码尾数1-10),购买足环时需填表确认。以决赛获奖有效名次内羽数多者为胜(团体必须1羽或1羽以上)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名次先后排名。如无鸽归巢,奖金累积到下季团体赛。
奖金:冠军1.5万元;亚军1万元;季军5000元。
⑷精英赛:每羽收参赛费1000元。95%奖决赛前3名,各奖奖杯一座。
①凡佩带本次大奖赛足环均可参赛。
②凡购买团体赛,必须1羽参赛,号码可自由选择(提环填表确认)。
奖金:冠军45%;亚军30%;季军20%。
二、训赛时间表:(各站开笼时间为早上6时至8:30时,训放站风雨无改;预、决赛如施放日施放地天气,中雨,大雨,暴雨,改期顺延1天。小雨,阵雨不改期,如改期下站日期顺延。司放地司放日天气以http://www.weather.com.cn中国天气网白天天气,以集鸽日上午8时为准)。
地点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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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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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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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鸽时间,请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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汫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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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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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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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晚9-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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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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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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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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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晚9--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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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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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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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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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晚9-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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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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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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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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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晚8-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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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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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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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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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下午3-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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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6年冬季比赛线路11月10日晚集鸽后抽签决定赛线(福安、广州)。
注:具体详细规程以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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