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鸽会2015年夏季“龙湖杯”大奖赛竞赛规程
发表时间:2015-05-26 17: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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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龙湖鸽会2015年夏季“龙湖杯”大奖赛竞赛规程
总奖金70.8万
一、 竞赛规程:
1.凡承认本规程的会员,均可购环参赛,参赛即视为合同生效,双方按本规程执行。
2.必须认真填写竞翔报名单,要求书写工整,字迹清楚;环名、年号、环号漏填、错填或涂改的该参赛鸽成绩无效。
3.采用先进电子自动报鸽系统,GPS定位;自动排名次(必须用中国移动卡)。比赛报鸽系统总台如出现故障中止一切比赛。
4.比赛直播成绩仅作参考(现场直播详细网址http://www.aj52.com),待鸽会查验、核对后才能最终确定成绩。
5.参赛者需在赛前检查鸽钟、GPS、GPRS卡等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可与鸽会联系,鸽会将协助解决。为必免各鸽舍因故停电而无法扫描采集数据,请各参赛会员事前准备电池备用。如集鸽扫描赛鸽报名时,参赛者没有谨慎扫描及核对足环与羽数;在赛前未检查设备,GPRS异常而导致赛鸽成绩无法上传、GPS实时扫描当前经纬度与鸽会记录经纬度不符者成绩无效等一切后果,由鸽主自负其责。
6.凡鸽舍迁址又未经鸽会重新测距的参赛者,视同作弊,取消其比赛成绩。
7.赛鸽预赛入笼将采取密封足环防弊措施,鸽主不得擅自拆除,凡看见足环上的任何一位足环号码,(该鸽视同失格)。不允许任何个人私自在参赛鸽身上盖暗记或藏匿电话号码等,违者取消该鸽比赛成绩。
8.自训飞第一站起持鸽到鸽会集鸽统一上笼,如有缺站上笼该鸽按失格论处。
9.训赛时间表(各站开笼时间为早上6时至8:30时,风雨无改):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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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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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鸽时间,请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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汫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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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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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晚9-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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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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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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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晚9--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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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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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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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晚9-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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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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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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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晚8-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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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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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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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下午3-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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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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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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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鸽时间,请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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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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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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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晚9-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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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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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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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晚9-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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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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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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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晚9-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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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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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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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晚9-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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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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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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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晚8-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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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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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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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下午3-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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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训放站司放时间至当天19时30分止为有效分速,必须站站扫描上网,否则取消参赛资格(不计分速)。预赛、决赛有效分速(司放当天开笼2小时内公布有效分速)。例:预赛七点开笼,莆田司放坐标: 东经119.035800 北纬25.225200至本鸽会坐标东经116.42.3476北纬23.25.1097等于323.121公里,有效分速等于430.82或以上。
11.各站当天有效归巢鸽如达不到20羽(含20羽),奖金将由各站有效归巢鸽均分。指定赛、插花赛、鸽王赛、多关赛、站站加、登记赛在大奖赛决赛前40名内(含40名)录取。40名内(含40名)如鸽王赛、多关赛、站站加、登记赛无鸽归巢,参赛费由上笼参赛鸽均分。如指定、插花赛无鸽归巢,参赛费返还参赛鸽主。决赛如无鸽归巢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有“伯马”鸽,不足名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12.大奖前十名,其他赛项前三名,鸽主必须提鸽来本鸽会报到验鸽。大奖前三名,其他赛项前三名查棚、验鸽、测距,其余入赏鸽抽查验棚、验鸽、测距。
13. 验鸽时间:金平区、龙湖区80分钟、澄海区90分钟,潮安县及其它120分钟。超过以上规定时间取消比赛成绩。
14.如因运输或遇其它不可预测因素,造成赛鸽伤亡,鸽会不负担赔偿责任。
15.比赛结束,成绩公告3日内,如无异议,发放奖金,比赛结束鸽会不再受理与本次比赛相关的一切事宜。
16.2015年夏季比赛线路6月5日晚集鸽后抽签决定赛线(福安或阳江)。集鸽时间请各会员准时。决赛站邀请随车监放员为预赛站大奖冠军鸽主;预赛站邀请随车监放员为上季预赛站大奖亚军鸽主陈嘉彤。协会按司放员的标准给予补贴,若鸽主不能随车监放,可由该鸽主委托一人监放,被委托人为鸽主负责。欢迎鸽友报名随车监放,名额3人。
17.本规程解释权归汕头市龙湖区信鸽协会。咨询电话:88338986
二.细则:
1、2015年夏季“龙湖杯”大奖赛足环总数900套,正副环各一枚,号码列:222001-222900。
2、竞赛项目、参赛规定与奖励办法:
⑴大奖赛决赛:奖前40名,前三名各奖奖杯一座,第四至十名各奖奖牌。
奖金:冠军12万元;亚军6万元;季军4万元;第4名至第10名各奖2万元,第11名至第40名各奖1万元。
⑵预赛:奖前10名前三名各奖奖牌。
奖金:冠军2000元,亚军1600元,季军1400元,第4名至第10名各奖1000元。
⑶团体赛:奖前3名。凡一鸽舍购买10枚足环为一团体(需连码尾数1-10),购买足环时需填表确认。以决赛获奖有效名次内羽数多者为胜(团体必须1羽或1羽以上)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名次先后排名。决赛如无鸽归巢,成绩按预赛有效归巢鸽计。
奖金:冠军2万元;亚军1万元;季军6000元。
⑷鸽王赛、多关赛、站站加:
① 鸽王:应在6月5日交参赛表,同时确认选手鸽(每羽500元)。
② 多关:第一站(汫州、磊口);第二站(东山、仙庵);第三站(漳州、隆江)。每站每羽200元。
③ 站站加:每站每羽100元。
奖金:按集鸽金额90%奖(获奖鸽前三名各奖奖杯一座):
60羽以内(含60羽)奖前3名,第1名奖50%,第2名30%,第3名20%。
60羽以上100羽以内(含100羽)奖前4名,第1名奖40%,第2名30%,第3名20%,第4名10%。
100羽以上(含100羽)奖前6名,第1名奖30%,第2名25%,第3名15%,第4名至第6名各奖10%。
⑸双关赛成绩计算方法:同一羽参赛鸽在预赛[在当日有效分速内录取]和决赛[在获奖名次内录取]中的分速相加,总和高者为胜。如决赛无鸽归巢,按预赛成绩计算。
应在6月5日交参赛表,同时确认选手鸽(每羽500元)。奖励办法:奖金按集鸽金额90%奖;25羽以内(含25羽)奖励1名,冠军100%;35羽以内(含35羽)奖励前2名,冠军60%,亚军40%;35羽以上奖励前3名,冠军50%,亚军30%,季军20%;获奖鸽各奖奖杯一座。
⑹插花赛:预赛、决赛大奖赛足环增设”一把抓”每羽收参赛费500元。
奖金按参赛总金额90%奖给冠军,并奖奖杯1座。
⑺预赛、决赛指定A:凡佩带本次大奖赛足环均可参赛。每羽收参赛费100元。
预赛、决赛指定B:凡佩带本次大奖赛足环均可参赛。每羽收参赛费200元。
预赛、决赛指定C:凡佩带本次大奖赛足环均可参赛。每羽收参赛费300元。
奖金:按集鸽金额90%奖(获奖鸽前三名各奖奖杯一座):
100羽以内(含100羽)奖前5名,冠军35%,亚军25%,季军20%,第4名至第5名各奖10%。
101羽以上奖前10名,冠军30%,亚军20%,季军15%,第4名至第10名各5%。
⑻决赛登记赛:应在6月5日交参赛表,同时确认选手鸽(每羽100元)。获奖鸽
奖金:按集鸽金额90%奖(获奖鸽前三名各奖奖杯一座):
冠军35%,亚军25%,季军20%,第4名至第5名各10%。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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