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第九届(2015秋)特比环暨“猛龙杯”大奖赛规程
发表时间:2015-01-03 15: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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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第九届(2015秋)特比环暨“猛龙杯”大奖赛规程
本届特比环暨“猛龙杯”大奖赛由猛龙公棚赞助50000元。
承认本规程并按时交纳会费的会员,均可购环参赛。
1、比赛地点:龙陵境内,比赛时间和秋赛同步。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请看2015年秋赛比赛规程。
2、特比环每套100元,计划售环2000枚。现款购买特比环,特比环一经售出,不予退换,更改。
3、本届特比环设三关鸽王赛(沙桥-永平-龙陵)
(1)第一关沙桥录取10名,奖励如下:冠军1200元,亚军800元,季军600元,4-10名各奖励200元;
(2)第二关永平录取10名,奖励如下:冠军1200元,亚军800元,季军600元,4-10名各奖励200元;
(3)第三关龙陵站录取10名,奖励如下:冠军1200元,亚军800元,季军600元,4-10名各奖励200元;
(4)三关综合排名取10名设鸽王奖,(三关名次相加,数字小者列前,如相同,第三关名次快者列前),1名奖励5000元,2名奖励3000元,3名奖励2000元,4-10名各奖励1000元.
4、特比环决赛取100名,奖金分配按售环总额由鸽会提留10%后按百分比分配。即:1名6%+4000元,2名4%+3500元,,3名2%+2000元,4-10名各1%加1500元,11-20各1%,21-100名均分剩余奖金。
5、本届特比环设团体赛,取3名。每10枚为一组(可设A、B、C、、、、、、组,组赛按鸽主购环顺序满10枚编为一组,组赛只限同一鸽棚,请鸽友套环时注意),不足10枚或超过10枚部分按单鸽计算。每组以进奖羽数多者为胜。若进奖羽数相同,按分速以第一羽快者列前(冠军1000元、亚军500元、季军300元)。设“最佳鸽舍”一名,购环不论多少,最终以同一鸽棚进奖羽数多者为胜,羽数相同,按分速以第一羽快者列前。
6、比赛有效时间:第一关为放飞后5小时止;第二关为放飞后7小时止;第三关为放飞当天19时止。若有效期内名次不满,则剩余奖金由进奖鸽均分。若有效期内无鸽子归巢,奖金由上笼鸽均分(团体奖和三关鸽王奖金不在均分范围)。奖金在特比环拍卖结束后发放.不参加拍卖,取消其获奖资格,奖金不予发放。三关鸽王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决赛站前10名发奖杯一樽;团体奖1-3名发奖杯一樽, “最佳鸽舍”发奖牌一块。
7、决赛所有进奖鸽和鸽王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所得20%做组织费用,80%归鸽主,流拍鸽鸽主交起拍价20%领回。
8、比赛实行鸽会认可的扫描版和988鸽钟报到,按分速排名。
9、购环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3月30日止,本届计划售环2000枚,环售完时间自然结束,3月30日后不再售环。请广大会员按时购买。
10、各会员严格按章办事,发现作弊者,取消名下所有鸽子成绩并开除会籍。使用988鸽钟报到的鸽子归巢后密码条只需裹在钟钉上不能刮开,发现密码条刮开和不按上面操作的取消成绩请,各位会员注意!
11、本规程解释权属县鸽会。
报:县文体局、 县民政局。 发各位购环者。
嵩明县信鸽协会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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