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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信鸽协会2007年春季竞赛规程

来源:宿迁市信鸽协会    发表时间:2007-03-21 18:54:04   浏览数:4770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宿迁市信鸽协会2007年春季
  第八届信鸽国家赛、江苏省信鸽联赛、洪泽湖公棚杯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江苏省信鸽协会。
  二、参赛单位:宿迁市信鸽协会。
  三、竞赛项目:400、500、800、2500km。
  四、集鸽时间及收会标准:

  项    目          集  鸽  时  间 收费标准 司放时间 备    注
  商丘          3月24日16时止 3元/羽 3月25日 阴雨顺延
  洪泽湖公棚杯(郑州) 3月30日14时止 10元/羽 3月31日 阴雨顺延
  国家赛(郑州) 5月10日14时止 15元/羽 5月12日 特殊天气另行通知
  全民健身运动会(临潼)5月23日14时止 15元/羽 5月25日 特殊天气另行通知
  2500km省联赛(哈密) 6月中旬          38元/羽 6月中旬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集鸽报到地点:金属公司院内二楼(白云餐厅南50米)
  电        话:4213717。

  五、竞赛办法及规定:
  1、严格执行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各县区鸽会必须统一使用规则规定的表格(a4页面);洪泽湖公棚杯的参赛费用,各县区鸽会不得增收,全市统一价格。
  2、参赛鸽必须佩带市鸽会发放的统一足环,外地足环不得参赛,一鸽一环。
  3、参赛者必须是正式会员,gps测量到户,并认真填写清楚竞翔报名单内的所有内容。
  4、有效报到时限:400、500km  2日内有效;800km  3日内有效;2500km  20日内有效。
  5、竞翔报名单:国家赛一式四份,报中鸽协、省鸽协各一份、市鸽协一份;省联赛一式三份,报省鸽协一份、市鸽协一份;洪泽湖公棚杯一式二份,交市鸽会一份资;格站一份,交市鸽会。
  6、互派裁判:各市二人,其中一人随车前往司放地,协同监放,另一人与当地裁判员负责查棚验鸽。
  宿迁—      宿城—泗洪    沭阳—泗阳    双沟—洋河
  7、具体细则:
  (1)参赛鸽在运输途中遭遇不可抗力,如车祸、火灾、暴风雨等无法预见的意外事故造成赛鸽伤亡,主办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2)参赛鸽必须与鸽主姓名、棚号、鸽棚地址相符,不得为他人代放赛鸽,一经发现取消其比赛成绩,停赛一年。
  (3)集鸽员要遵守时间、纪律,服从指挥,如因个人行为,超出鸽会管辖范围,造成不良影响,一切后果自负。
  (4)比赛期间设立举报电话:4213717,欢迎广大会员对比赛中出现的舞弊行为监督举报,经查证落实后,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并为其保密;参赛者有权对竞赛中出现的有异议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上诉,上诉时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如数退还,申诉时间为自公布比赛成绩之日起,三日内,过时不再受理。
  (5)洪泽湖公棚杯说明:洪泽湖公棚杯,由泗洪县洪泽湖公棚总裁闫知民先生鼎力赞助,对决赛前10名获奖者,奖励奖杯各一樽、参赛卡各一张,希望全市会员积极踊跃参赛。
  (6)希望各县区鸽会能仔细研究规程,认真实施本季比赛。
  六、报到办法:
  采用实时报到系统和鸽钟报到,取消持鸽报到;鸽钟第一格为空格,第二格和第一格的时间差不得超过10秒钟;跳格、漏打成绩无效,密码软环必须粘贴在鸽钟塑料柱上;各县区见第1羽归巢鸽,立即电告市鸽会;对各项目前10名,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查棚验鸽,对其余名次进行抽查,任何鸽友不得拒绝,正常天气情况下,比赛出现超常规成绩,由信鸽协会调查研究后,仲裁解决。
  七、录取名次:
  1、国家赛400、500km各录取前100名,报省鸽协进行综合排名。
  2、省联赛录取前100名,报省鸽协进行综合排名。
  3、洪泽湖公棚杯,录取前150名。
  八、奖励办法:
  1、400、500km国家赛:市会取综合前100名发奖金、证书,前10名发奖杯。
  2、洪泽湖公棚杯:取前150名发奖金、证书,前10名发奖杯。
  3、全民健身运动会:市会取前100名发奖金、证书,前10名发奖杯。
  4、2500km省联赛:市会取前100名发证书,前3名发奖杯。   
  5、奖金分配:
  洪泽湖公棚杯奖金分配见下表(9900元)
  名次 1名 2名 3名 4-20名 21-50名 51-100名 101-150名
  奖金 1000元 500元 300元 各100元 各80元 各50元 各30元
  国家赛、全民健身运动会奖金分配见下表(5300元/项目)
  名次 1名 2名 3名 4-10名 11-50名 51-100名
  奖金 800元 500元 300元 各100元 各50元 各20元
  6、省鸽会奖励办法见省规程。
  九、组织委员
  主    任:王  艳(市体育局)
  副 主 任:王晓红(市体育局)  尤希亚  朱  彬  沈建民 
  唐文全  王群先
  竞翔主任:尤希亚 
  副 主 任:虞世全  高孝全   沈成斌
  裁 判 长:杨思义   
  副裁判长:黄新才  李培金  陆  军  白玉林    
  集鸽裁判长:李培金
  集鸽裁判员:贺  磊 张晓军 王振迎 王玉军 徐新华 吕  欢
  司  放  长:张新民 (另一名由县区人员担任)
  中心电脑操作员:夏震寰
  仲  裁  委  员:张  武 吴继忠 王永坤 杨思义 张庆荣 朱  彬 沈建民
  王群先 唐文全
  本规程解释权属宿迁市信鸽协会。


  宿迁市信鸽协会
  2007年3月1日

  抄报:省信鸽协会、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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