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鑫鑫赛鸽公棚
2012年第二届春赛420空距争霸赛规程
一、公棚宗旨:
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二、参赛条件:
1、凡承认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参加,赛鸽一经入棚,即为合同生效,双方均严格执行本规程。
2、参赛鸽须佩戴2011年国家、地区正式足环一枚。
3、参赛鸽必须是健康正常30日—50日龄的幼鸽,凡育出地有疫情者概不接收。
4、参赛鸽由本公棚统一接种疫苗,若鸽主自行接种疫苗请在交鸽时予以说明。
5、本届比赛采用真实姓名,请鸽友交鸽时留下地址、联系电话。
三、比赛时间、地点
1、预赛时间:2012年4月中旬 距离:不低于220公里
2、决赛时间:2012年5月上旬 距离:不低于420公里
注:具体比赛时间视天气情况而定,并提前电话和互联网通知鸽主。
四、参赛费用和交鸽时间、地点:
参赛鸽每羽收费850元(含饲养费150元)
具体收费方式如下:
1、鸽友交鸽时请同时缴纳饲养费每羽150元,谢绝拖欠,否则拒收,查棚前赛鸽死亡或游棚,饲养费可转入参赛费。
2、参赛费缴纳时间:由监赛单位委派司放员和裁判及鸽友代表随同司放,以训放30公里(由于洪雅地处山区给放飞带来一定难度,凡愿交鸽者始为规程有效)后3天对归巢鸽逐一扫描后的总数为最终清棚参赛羽数,10日内交清参赛费,每羽700元,超过规定时限仍不缴费者,本公棚视为鸽主自动放弃,其参赛鸽由公棚统一处理。凡片区集鸽不按时交纳参赛费,一律不在网上公布赛鸽训放成绩。
3、参赛费可直接存入指定帐户(手续费自理),汇款后请务必将汇款单注明参赛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给公棚以便查询。
中国农业银行:卡 号:6228 4640 9000 7019 616 户名:廖治明
中国工商银行:卡 号:6222 0223 1300 2239 981 户名:廖治明
联 系 电 话: 廖治明 15282306699 鲜术良 15282305599
028—37494968 传 真: 028—37494968
4、交鸽时间:2011年5中旬到2011年12月30日止。
5、交鸽地点:洪雅县红桔林度假村内(洪雅县鑫鑫赛鸽公棚)。
6、集鸽期间:公棚工作人员将于每周六上午在成华鸽协集鸽,成都市州区鸽主可提前预约上门集鸽,省内鸽友可通过本地客运班车运至洪雅客运站,省外鸽友可通过航班空运至双流国际机场,请电话提前告知本公棚联系人接鸽(运费鸽主自理)。以便与鸽主核对送鸽羽数。
公棚联系电话:028—37494968
成都市各长途车站接鸽人:万大友 13348951296 028—84123751
五、比赛录取名额及奖励规则。
1.预赛录取名额100名 3。团体奖录取名额10名
冠军 4000 元 冠军 30000元
亚军 3000 元 亚军 20000元
季军 2000 元 季军 10000元
4—100名各 1000元 4—10名各 6000元
(注:前3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注:前3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注:相关税费由鸽主自理) (注:相关税费由鸽主自理)
2.决赛录取名额360名 4。鸽王奖录取名额10名
冠军 60000元 冠军 8000元
亚军 40000元 亚军 6000元
季军 20000元 季军 4000元
4—10名各 10000元 4—10名各 2000元
11—50名各 8000元 (注:前3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51—300名各 6800元 (注:相关税费由鸽主自理)
301—360名各 1000元
(注:前10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301—360名不参加拍卖。)
(注:相关税费由鸽主自理)
六、竞赛规则:
1、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下发的《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
2、鑫鑫赛鸽公棚向省、市、县申请,由省、市、县指派国家级裁判员到棚监督执裁。
3、2011年12月1日前参赛鸽发现死亡、丢失、本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补交,在零公里查棚后家飞与训放期间发生游棚、死亡按自然淘汰处理,本公棚不负责赔偿。
4、本公棚在清棚后至决赛,为保证参赛鸽的竞技状态,仍将进行正常的家飞训练,在此期间发生的参赛鸽飞失或病亡属自然淘汰,本公棚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公棚使用中鸽协认可电子扫描计时系统按分速排列名次,若发生故障和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按中国信鸽协会的竞赛规定,由本次比赛裁判组作裁决,鸽友可以通过互联网或电话查询相关信息。
6、预赛有效期为放出当日20:30分止;决赛有效期为放出后的次日20:30分止。如决赛有效期内归巢鸽不足设奖名次50%,则由所有参加决赛的上笼鸽均分剩余奖金,如超过50%,但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则由获奖鸽均分。
如报到期内团体名次未满,由团体获奖鸽主均分剩余团体奖金;如报到期内未产生团体名次,则由决赛具有团体参赛资格的上笼鸽均分团体奖金!
7、团体参赛办法:8羽为一组,清棚8羽有资格参加团体赛,超过8羽且为8的倍数应分为A、B、C……参赛,如余下未满一组(不够8羽),则无参加团体赛资格!收鸽结束后参赛鸽友须确定团体赛参赛鸽足环号码和编组,一经确定不可更改(不得跨姓名组合),并将编组确认单传真至本公棚,电话编组不予受理。未编组和未传真者,本公棚视为自动放弃。团体获奖以决赛获奖前300名内羽数多者为胜,须入围2羽以上(含2羽),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先后排名;如参赛鸽友未自编组,由本公棚按电脑顺序自动编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8、鸽王参赛办法:同一羽赛鸽在预、决赛二次比赛中必须获奖,二关分速相加之和高者排前,若分速相同的参赛鸽,以决赛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七、参赛鸽赛后事宜:
1、所有获奖鸽及境外归巢鸽均由本公棚在比赛结束后一周进行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我公棚。
2、所有迟归鸽鸽主领回不收任何费用,流拍鸽鸽主可凭参赛卡缴纳300元手续费领回;拍卖结束20天内鸽主不来领取的,视为放弃,由本公棚统一处理。
3.获奖鸽主领取奖金时必须携带获将鸽的血统表,凭参赛收据和参赛卡,方可领取奖金。
八、其他事项:
1、在集鸽中或比赛期间发生无法预见的因素(如政府禁令、疫情、自然灾害)造成公棚无法运行或比赛无法进行,根据体育比赛的原则,比赛自动取消,若发生变化可重新进行比赛,则比赛时间详见主办方的临时通知,欢迎鸽友随时关注;
2、本公棚为体现“三公”原则,欢迎参赛鸽友提出宝贵意见并热忱欢迎鸽友监督。
3、为使比赛规范严谨,特成立比赛监督执行组,名单在预赛前网上公布。
4、参赛鸽主对本次比赛裁决不服要求申诉,须向比赛监督执行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申诉受理时效为比赛成绩公布后24小时内,逾期不予受理。
5、凡参赛鸽奖金(包括外围赛)和拍卖鸽所得收益的相关税费均由鸽主自理。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和补充权属洪雅县信鸽协会、洪雅县鑫鑫赛鸽公棚。
四川省洪雅县鑫鑫赛鸽公棚
二O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主办单位:四川省洪雅县鑫鑫赛鸽公棚
监管单位:洪雅县信鸽协会
比赛监督:裁判组与鸽友代表团同时进驻公棚,监督整个赛事工作,公棚拒收任何协议鸽;弃权鸽一律不认购、不参赛;清棚后至决赛由裁判组、鸽友代表团全程监督!
网址:HTTP://SCXX.CPIGEON.COM
为了方便外地鸽友参赛,特委托各地代收:
云南大理州 邓国平 13608727288
凉山甘洛 王开全 08347812675
凉山西昌 高安华 13908151348
雅安 郭 洪 13056570277
汉源 刘汉龙 18981629901
成都 谢 兵 13088099691
成都 狄佐培 13540654265
成都 王仁发 15008271118
彭州 胡加兴 13547939800
郫县 金成贵 13558786417
大邑 乐凤辉 13568887822
新津 刘顺华 13398176880
蒲江 老 罗 13198545333
广元 肖 林 13308126676
巴中 李世林 13518471588
达州 廖 蓬 13982860025
德阳 王洲洪 15883418191
广汉 冯利军 13990236950
资中 周继元 15908456180
重庆 杨坤云 13368080015
重庆 王 华 13808321358
遂宁 汪 洪 13219209999
铜梁 刘大坪 13640508389
蓬溪 蒋 勇 13808263006
大英 能 师 13982599826
南充 杜子俊 08173694660
绵阳 顾旭义 13881122968
双流 李治其 02885827638
自贡 陈旭戈 08135581559
内江 林声富 1366835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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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 刘 东 15182289555
资阳 江 勇 13880480266
眉山 老 甘 13890391366
青神 小 张 13679668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