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棚动态

2013年四川明鸿赛鸽中心第二届春赛竟翔规程

发表时间:2012-05-24 17:59:54   浏览数:2783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2013年四川明鸿赛鸽中心第二届春赛竟翔规程
审批单位:四川省眉山市信鸽协会
监管单位:四川省丹棱信鸽协会(已交监管单位押金20万元整)
主办单位:四川明鸿赛鸽中心
本公棚预赛、决赛清棚请各地鸽友代表(5—10人)全程监放

参赛条件
1、 国内外信鸽爱好者,承认本规程者均可报名参赛。
2、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本公棚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参赛。
3、 参赛鸽必须是30天—50天的健康幼鸽,并佩带所在国家或地区2012年正式足环一枚,病鸽拒收。
4、 参赛鸽由本公棚统一接种疫苗(新城疫、沙门氏、鸽豆疫苗),参赛鸽已接种疫苗的请在交鸽时主动说明。
5、 鸽友将参赛鸽交入公棚起,本规程即视为双方认可合同并即时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条款。比赛规程按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最新《信鸽竞赛规程及2010年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执行。为确保赛事公开、公平、公正及透明度,本公棚拒收任何协议鸽,预赛、决赛上笼由监管单位及参赛地区鸽友代表参与盖暗章等。
集鸽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 时间:2012年5月28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 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三苏乡
3、 外地鸽友可通过本地客运班车运至眉山客运站,外省鸽友可通过航班空运至双流国际机场,请提前电话通知我公棚接鸽联系人(运费请自理)
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棚传真:028-38680676   接鸽人:王先生—13990603568     13658141216
成都市接鸽点:万大友   13348951296
5、 汇款方式:(汇款后请电话告知我公棚并将汇款凭单传真至我公棚以便查询)
中国农业银行:6228 4805 2214 5052 315   户名:王忠明(13550568880)
中国建设银行:6227 0036 5155 0030 753   户名:王忠明
参赛费用
参赛鸽每羽收费700元整(人民币)。交鸽时请鸽主交纳150元饲养费,剩余550元参赛费在50公里清棚后10日内以实际存棚数一次性交清。未交费参赛鸽,本公棚将视为鸽主自动放弃所有权,我公棚有权做任何处理,并在网上公布。
竟赛项目、地点及奖金设置
1、 预赛300公里,地点:江油;录取前200名(前三名各发精美奖杯一樽)
冠军:3000元; 亚军:2000元; 季军:1000元;4—200名:700元
2、 决赛450公里,地点:陕西勉县;录取前400名(前十名
各发精美奖杯一樽)
冠军:50000元; 亚军:30000元; 季军:20000元;
4—10名:8000元;11—300名:5000元;301—400名:1000元
3、  综合鸽王,录取10名(各发精美奖杯一樽)
     冠军:4000元; 亚军:3000元; 季军:2000元; 4—10
     名:1000元
     以同一羽赛鸽预赛、决赛分速相加,分速高者名次列前。。
4、   组羽奖(6羽赛鸽为一组),(前三名各发精美奖杯一樽)
冠军:6000元; 亚军:5000元; 季军:4000元;进奖均为:3000元(名额不限)
同一鸽主清棚时存棚6羽赛鸽均有资格参赛,不跨名组合超过6羽分为A—Z组;凡决赛进奖鸽300名(含300名)内羽数多者为胜,须入围2羽(含2羽)以上,如获奖羽数相同则按决赛名次先后排名
5、  汽车大奖赛待定
竟赛办法
1、 比赛规则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和《信鸽公棚规则》。查棚、验棚、监裁、监放、成绩评定有四川省眉山市信鸽协会选派国家级裁判执法。
2、 训放、比赛全程上网同步在线直播公布。
3、 不设伯马制,有效录取时间内(开笼到次日20时止),名次未报满150羽,获奖鸽按名次发奖,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如当天不见鸽,比赛结束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
4、 录取名次均以电子环扫描排定为准,若计时为同分同秒为并列名次,奖金按所获名次顺序奖金相加均分。如发生线路故障,由现场裁判裁定为准。
5、 参赛鸽在比赛前将进行5到150公里的训放。为保证赛鸽的竞技状态,在50公里训放清棚后,仍将进行正常的家飞、训放,赛鸽因飞失或病亡视为自然淘汰。
获奖鸽及归巢鸽
1、 决赛获奖鸽前300名进行拍卖,拍卖60%归鸽主,40%归公棚。流拍鸽按起拍价的40%领回。
2、 迟归鸽由鸽主凭交鸽单据或本人身份证交100元(人民币)领回。拍卖结束7日内未领取视为弃权,由本公棚自行处理。
其他
1、 凡参赛鸽在集鸽至比赛期间出现游棚丢失、病亡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和意外造成无法参赛属于自然淘汰,我方不承担赔偿。在有效期内我方会通知鸽主补交(不再收取饲养费)
2、 训养、训放、比赛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和意外造成赛鸽不能比赛。公棚扣除150元饲养费,退还参赛费。
3、 参赛鸽所获奖金和拍卖所得收益的相关税项,均由鸽主承担。
4、 未尽事宜,网上另行通知。
5、 本规程解释权归四川明鸿赛鸽中心所有。
 


 监管单位:四川丹棱信鸽协会

     
 
 主办单位:四川明鸿赛鸽中心

免责声明:本网凡是由用户发布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资料,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自行承担,并负法律责任。赛鸽资讯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相关文章
评论列表
用户名: 密码: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