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春季衢州市一岁鸽大奖赛竞赛规程
发表时间:2010-03-12 8: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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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办单位:衢州市信鸽协会
二、 协办单位:衢州各市、县、柯城及巨化信鸽协会
三、 司放距离及地点:衢州市为中心500公里,地点:湖北孝感。
四、 决赛时间:2011年4-5月,集鸽时间为决赛日前两天20:00—21:00,如遇突发事件及恶劣天气由各会会长协商决定。
五、 参赛办法和条件:
1、 本次大赛足环为本次比赛专用铝环加市发2010年全国统
一环1000枚,足环号码:(2010-11-058601——2010-11-059600)于2010年5月1日开始发售,2010年7月31日结束。(结束日前售完不增加) 2010年8月1日各分会必须把足环款上交市鸽会。
2、 每枚足环售价人民币100元整,包括足环成本为3元。
3、 本次大赛设300公里(江西九江)资格赛。
4、 本次大赛的正、副足环末五位数号码必须相互一致,凡正、副足环号码缺一或不相一致、损坏不完整、残缺不全者等均不得参加决赛,不得列入比赛排名。
5、 本次比赛司放人员在司放过程中不准单独活动,一切情况只得与会长、秘书长联系,不准泄露司放的任何情况,不准单独返衢,如有违反纪律则严肃处理。
6、 本次比赛于早晨8:00前放出,否则隔日再放。
7、 本次比赛,如遇到政府行为、地震、禽流感、车辆故障、交通事故、气候突变等不可抗力的意外情况,导致比赛不能如期举行,原则上顺延择日举行比赛。因顺延比赛,鸽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主办单位不予赔偿。
8、 赛鸽在归巢报到中,如遇网络突发故障,使比赛报到直播无法同步显示,不要进行重复报到,成绩计算以168声讯台电话报到的原始数据和电子报到系统原始数据为准。
9、 获奖鸽必须参加市鸽协组织拍卖,不参与拍卖将取消获奖鸽名次及奖金。每羽200元人民币起拍,如留拍仍按起拍价10%收费。拍卖所得90%归鸽主,10%归市鸽协。拍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 报到、验鸽办法、申诉
1、 本次比赛第一羽参赛鸽报到48小时内为报到有效时间。参赛鸽使用168和电子报到系统报到,归巢鸽在当天19—21时送市鸽协验鸽处(地址:荷花一路12号)验鸽。本次比赛司放当日,日落时间加半小时前如无一羽参赛鸽归巢,比赛即行取消。养殖费补贴总额由参加决赛的参赛鸽平均分配。
2、 大赛设监督裁判,报道同时由市鸽会裁判立即派车会同当地鸽会抽查验鸽,鸽主必须主动配合验鸽,拒绝验鸽作取消本次比赛成绩处理。如发现有作弊现象,一经查实作开除会籍处理。
3、 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500元。如胜诉,申诉费人民币500元退给其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人民币500元不予退回。从鸽会网上公布成绩后48 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 录取名次按售环情况取5%比例,前3名发奖杯,4——10名发奖牌,录取名次鸽发奖状。
2、 预赛取前二十名,前3名发奖杯,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300元,四至十名各200元,十一至二十名各100元。
3、 养殖费补贴分配(人民币):售环结束后见养殖费补贴分配表。如遇税收问题,由鸽主自理。
4、 如果在报到有效期内名额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养殖费补贴由所有获奖鸽平均分配。
5、 本次比赛增设幸运奖一名,为录取名次外第一名,奖金400元。
八、 本次比赛严格按照《2002年中国信鸽协会裁判法》执行,以上规程解释权归衢州市信鸽协会,如有未尽事宜由协会做补充。
发:柯城信鸽协会、江山信鸽协会、龙游信鸽协会、常山信鸽协会、巨化信鸽协会、
转发:各协会会员
衢州市信鸽协会
2010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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