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规程

2008年秋季衢州市幼鸽特比环大奖赛竞赛规程(草案)

发表时间:2007-12-18 10:08:51   浏览数:11292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2008年秋季衢州市幼鸽特比环大奖赛竞赛规程
衢鸽协第2007-7号

一、 主办单位:衢州市信鸽协会
二、 协办单位:衢州各市、县、直属鸽会及巨化信鸽协会
三、 司放距离及地点:南、北线以衢州市为中心500公里,地点由萍乡、盐城两地抽签决定。
四、 抽签时间:2008年8月31日。
五、 决赛时间:2008年11月8日。如遇恶劣天气为保护会员利益秋季大奖赛集鸽时间可作适当调整。
六、 参赛办法和条件:
1、 本次大奖赛足环为本次比赛专用铝环加市发2008全国统一环     ,足环号码:A组(2008-11-       ——2008-11-       ),B组(2008-11-       ——2008-11-        )。
2、 足环分A、B两组,A组每枚足环售价人民币150元整, B组每枚足环售价人民币50元整。包括足环成本为3元。
3、 本次比赛A组包含参加B组比赛,B组不可以参加A组比赛;A组比赛奖金单独从100元中支取。
4、 本次比赛300公里设预赛(非资格赛不分AB组)。
5、 本次比赛主副环号后四位必须对应,并且主副环不得有缺损,否则取消成绩。
6、 本次比赛决赛时单独放飞,不得夹带其它参赛鸽,司放人员在司放过程中不准单独活动,一切情况只得与会长、秘书长联系,不准泄露司放的任何情况,不准单独返衢,如有违反纪律则严肃处理。
7、 获奖鸽必须参加市鸽协组织拍卖,不参与拍卖将取消获奖鸽名次及奖金。每羽200元人民币起拍,如留拍仍按起拍价10%收费。拍卖所得90%归鸽主,10%归市鸽协。拍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 报到、验鸽办法:
1、 本次比赛第一羽参赛鸽报到48小时内为报到有效时间,七日内无鸽报到决赛入笼鸽平均分配奖金。
2、 参赛鸽使用16880118报到(如条件许可并列使用电子环),168报进后由各分会报到裁判将本会前十名向市裁判处(电话:3075215)报到,并在当天19——21时送市鸽协验鸽处(地址:荷花一路12号)验鸽。录取名次及录取名次后十名报进的信鸽必须在当晚19——21时送各分会验鸽处统一验鸽。
3、 大奖赛设监督裁判,接到当地鸽会前三名报到后,由市鸽会裁判立即派车会同当地鸽会抽查验鸽,鸽主必须主动配合验鸽。如发现有作弊现象,一经查实作开除会籍处理。
八、 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 A、B组录取名次按售环情况取5%比例,前3名发奖杯,4——10名发奖牌,录取名次鸽发奖状。并设AB组总冠军、亚军、季军杯。
2、 预赛录取前10名,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300元,4---10名各200元,前三名各发奖杯一尊,奖金及奖杯费用从大奖赛总奖金中支取。
3、 奖金分配(人民币):见奖金分配表。
4、 如果在报到有效期内名额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所有获奖鸽平均分配。
5、 本次比赛B组增设幸运奖一名,为录取名次外第一名,奖金400元。
九、 本次比赛严格按照《2002年中国信鸽协会裁判法》执行,以上规程解释权归衢州市信鸽协会。

发:直属信鸽协会
    江山信鸽协会
龙游信鸽协会
常山信鸽协会
巨化信鸽协会
转发:各协会会员

衢州市信鸽协会
200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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