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 “与奥运同行”暨“天体鸽业杯”信鸽大奖赛规程
发表时间:2007-12-26 1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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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 “与奥运同行”
暨“天体鸽业杯”信鸽大奖赛规程
蒙鸽字[2008]2号
一、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信鸽协会
二、 赞助单位:天津市天体鸽业
三、 承办单位:各盟、市信鸽协会
四、 竞翔时间:2008年9月20日-10月20日
五、 竞翔路线距离:路线各盟、市自选,距离500公里级,不得低于475公里。
六、 参赛办法:
1、由内蒙古自治区鸽协统一发放“与奥运同行”暨“天体鸽业杯”大奖赛足环,以后在内蒙古自治区比赛中认可。
2、由各盟、市自定发放足环标准。(价格自定)
3、可与其他赛事一并放出。
4、比赛时可同时套有两枚足环(全国统一足环和大奖赛足环)也可以是一枚大奖赛足环,此环在每年自治区举办的比赛中全部认可但不能报中国信鸽协会举办的全国赛事。
七、录取与奖励:
1、自治区统一录取前500名优胜鸽,各地根据实际制定各地录取名额和奖金。
2、各盟、市报前50名,由自治区鸽协统一排名。
3、单鸽1-30名发奖杯,31-500名发奖牌,前500名发证书。
4、团体奖励前三名的盟、市协会组织者,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1000元。
内蒙古自治区信鸽协会
二○○八年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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