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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市虹口区第二届金纶杯幼鸽特比环大奖赛附加赛

来源:虹口区信鸽协会   发表时间:2011-10-02 21:07:27   浏览数:1041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2011年上海市虹口区第二届金纶杯幼鸽特比环大奖赛附加赛

“金纶超级杯”规程

(全市开放)

一、监督单位:上海市信鸽协会

二、主办单位:上海市虹口区信鸽协会

三、为丰富信鸽竞赛活动,打造精品赛事,增强激励机制,提升优胜鸽的价值,提高信鸽竞赛的公正性、趣味性、竞争性和参赛会员的积极性,应广大鸽友要求,特设此奖赛。

四、本届比赛的附加赛按顺序号认购足环,认购最高限额为1000枚。

五、比赛为2011年上海市虹口区第二届金纶杯幼鸽特比环大奖赛附加赛,比赛方法详见2011年上海市虹口区第二届金纶杯幼鸽特比环大奖赛规程》,并执行此规则。

六、参赛办法

参加附加赛的会员必须报名参加金纶杯幼鸽特比环大奖赛。每名足环在大奖赛50/枚的基础上,每枚250元整,最高限额为1000枚。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2011虹口区第二届幼鸽特比环大奖赛附加赛“金纶超级杯”售环截止115售环800(06-0001­­06-070006-090106-1000),根据竞赛规程规定,录取名次仍为80名,奖金分配如下

  1               5万元

  2               3万元

  3               1.5万元

46             5000

710            3000

1120           2000

2150           800

5180           500

2凡参加附加赛的会员,大奖赛获得得奖名次及附加赛获得得奖名次均各自计算得奖额。

(二)本届比赛在司放当日有效报到时间内,因各种原因,如无一羽参赛鸽归巢,比赛即行取消,总奖金由参加决赛的参赛鸽平均分配。

(三)如果在报到有效时间内名次额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获奖名次的参赛鸽平均分配。

(四)奖金属个人偶然所得,所得税由得奖个人自理。

(五)赛项录取前3名颁发奖杯。410名发奖牌一块,各获奖者发奖状一张。

(六)获奖鸽主领奖日期为201112252012120,逾期不领者,作自动放弃权。

八、申诉和纪律

(一)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2000元。如胜诉,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退给其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不予退回。从公布成绩后24小时内位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二)参照执行“2011年上海市信鸽竞赛规程”规定纪律条款中的有关规定。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虹口区信鸽协会

20111

2011-6-2 13: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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