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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贵州天河赛鸽中心首届大赛竞赛规程

发表时间:2005-12-25 17:45:27   浏览数:949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2006年贵州天河赛鸽中心首届大赛竞赛规程

贵州天河赛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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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贵州天河赛鸽中心
二、监管单位:贵州省信鸽协会
 
三、司放地点:时间和距离
1、预赛:南线240公里(±5%)2006年9月中旬(如遇雨天顺延)。
2、决赛:南线500公里(±10%)2006年9月下旬(如遇雨天顺延)。
 
四、参赛条件:
1、信鸽爱好者,并承认本规程者均可参赛。
2、参赛鸽必须是25—45天内未出棚的健康幼鸽,对所在地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3、必须佩戴一枚中鸽协指定的2006年统一足环。
4、贵州天河赛鸽中心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参加比赛。
 
五、参赛费用,交鸽时间及地点:
1、参赛鸽每6羽为一组,每羽360元,赠送一羽不收费(即交2280元交7羽)单羽收鸽(不足一组)每羽380元,交鸽时付清参赛费,清棚前未交费的鸽主按中鸽协规定取消参赛资格,参赛鸽归本中心处理。
2、交鸽时间为2006年2月16日起至4月18日。
3、交鸽地点:贵州天河赛鸽中心(天河潭公园大门右侧兰苑山庄内,河滨公园公交车站乘座211次公交车即到。)贵阳市内鸽友也可电话联系上门收鸽。
4、外地参赛鸽友可用空运、火车托运,直接通知本中心接鸽,省内各地州、县、市也可由当地鸽协统一时间通知本中心上门收鸽。
5、联系电话:0851-3308088
   传    真:0851-3308366
   联 系 人:张  勇   13908501793
             郭  林   13985528900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持卡人: 张勇 
   卡    号: 9558  8024  0210  4944315  
   网    址:gztianhe.chinaxinge.com
 
六、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信鸽协会审定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划与裁判法》及补充规定。
2、必须由贵州省信鸽协会委派裁判组成裁判组,负责检查比赛场地,配套设施及比赛时集鸽、运输、监放、成绩单审定等,执行裁判工作。
3、清棚日期:6月18日由贵州省信鸽协会委派裁判进行清棚、查棚、验鸽等工作。
4、比赛时使用中鸽协认可的电子扫描自动计时系统,自动显示排列名次,立即当众公布。
 
七、奖励办法:
总奖金58万.
1、预赛:南线  240公里  ±5%
冠军:3800元.   亚军:2600元.    季军:1800元.
4—30名:300元.   前三名奖杯一樽
2、决赛:南线  500公里  ±10%
冠军:88000元.   亚军:36000元.    季军:26000元.
4—10名 10000元.    11—20名 8000元.
21—40名 5000元.    41—60名 3000元.
61—100名 1000元.   101—120名 500元.
          前10名发奖杯一樽,11名至120名发奖牌一块。
3、团体奖:
参赛鸽10羽为一组,参赛者必须是10羽以上方有资格参加,以决赛有效名次内归巢羽数多者为胜排定名次,若羽数相同,以该组分速相加高者为胜。团体赛的组数由训放到第七站后确定组别,确定后不能更改。团体赛共取6名。
冠军:16000元   亚军:10000元    季军:6000元
4—6名各3000元
预决赛均与冠军鸽归巢2日内为有效期,如有效期内前120名未报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如有恶劣气候,顺延预决赛时间。
4、本中心在正式收鸽前将总奖金58万元存入银行,由贵州省信鸽协会和本中心双方共同管理。
 
八、赛鸽管理办法:
1、幼鸽进棚前必须加包密封足环,隔离观察五天后正常无事,方可接种疫苗,十天后正式进棚(如已接种疫苗请在交鸽时说明。)
2、赛鸽训放不少于10站,每个训点必须由贵州省信鸽协会指定裁判随行监督。
3、按中鸽协相关规定在交鸽期截止后15日内如发现游棚或丢失鸽,本中心及时通知鸽主补交。如当年没有幼鸽可第二年补交,清棚后丢失的参赛鸽属自然淘汰。
 
九、归巢鸽处理办法:
1、预赛完后请鸽主在十天内函寄参赛鸽血统表到本中心,以便拍卖使用。
2、决赛完后第二日举行颁奖大会及获奖鸽的展拍会,前100名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5%回鸽主,35%归本中心。
3、其它归巢鸽凭参赛卡交50元管理费方可领回。
4、所有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如需本中心代交者,可书面委托本中心代理缴纳。
 
十、本规程的解释权归贵州天河赛鸽中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贵州天河赛鸽中心
                                     200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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