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福建省三明市瑞云赛鸽俱乐部秋季瑞云杯、铭仕杯大奖赛规程
来源:福建瑞云赛鸽俱乐部
发表时间:2007-02-19 22: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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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福建省三明市瑞云赛鸽俱乐部秋季瑞云杯、铭仕杯 大奖赛规程
2007年瑞云赛鸽俱乐部秋季瑞云杯、铭仕杯大奖赛规程
主办单位:瑞云赛鸽俱乐部
监赛单位:庆龙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一、竞赛项目、时间、距离:
1、时间和距离:
①资格赛:泰宁 约80公里 9月22日
②预赛: 南城 约180公里 9月29日
③决赛站:南昌(高安) 约320公里 10月6日
2、本次赛分为两项:第3届“瑞云杯”和首届“铭仕杯”
①瑞云杯:3羽为一组(2羽为正选,1羽为预备)。
②铭仕杯:3羽为一组:1羽为正选,2羽为预备。预备鸽预赛后可任意选择竞赛项目,并按时补交报名费(9月30日止)。如规定时间内未补交报名费的参赛鸽,主办单位有权将足环号码上网公布,由其他鸽友或单位认购参赛。
3、训放、预、决赛若遇不适放飞的天气或不可抗拒的因素,中心有权更改训飞时间,届时可通过互联网或电话咨询相关信息。
4、8月25日由兄弟信鸽协会指派裁判,并邀请和欢迎参赛者到场监督查棚。
二、参赛条件:
1、境内外信鸽爱好者承认本规程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鸽必须佩戴一枚国家或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07年正式足环(瑞云杯从3月1日-5月1日接受鸽友认购统一足环)。
3、参赛鸽由主办单位统一接种疫苗,鸽主自行接种疫苗的必须事先说明;
4、为公平、公正,便以监督,凡参加铭仕杯赛鸽必须送铭仕赛鸽中心统一饲训。每组交600元饲训费。
三、参赛费用
1、瑞云杯:每组报名费人民币400元。
2、铭仕杯:每组报名费人民币1000元(200元为瑞云杯、800元为铭仕杯,不含饲训费)。
四、竞翔办法:
1、严格执行和参照中国信鸽协会颁布的《信鸽竞翔规则和裁判法》和《信鸽公棚规则》;
2、资格赛、预赛、决赛裁判工作人员由兄弟信鸽协会指派,负责查棚、集鸽、饲放、监、成绩审定;
3、铭仕赛鸽中心,比赛成绩使用先进的电子计时系统自动显示排名。若计时同分同秒,以系统排列顺序为准。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本次比赛成绩由裁判计算排名。
4、决赛有效期为比赛开笼当日北京时间19时正结束。本次比赛不设伯马奖,如在规定时间内获奖名额未报满,获奖鸽只领取本名次奖金,再参与决赛下笼鸽平分剩余的奖金。
5、瑞云杯、168信息台与电子计时系统均可报到,报到后在1小时内应持归巢鸽到俱乐部检验。
6、为保证参赛鸽的健康,铭仕杯赛,限收150组,欢迎广大鸽友预订。如达到限量数后,中心将不再收鸽,望鸽友见谅。
五、奖金分配:
1、瑞云杯:第1名1.5万元,第2名0.8万元,第3名0.3万元,第4至第10名各0.1万元,11-15名各600元。如奖名额取不满,余奖金由决赛入笼鸽均分。
2、铭仕杯:10%录取得奖名额。第1名20%,第2名15%,第3名10%,7-10名均分30%,剩余名额均分25%。如奖名额取不满,余奖金由决赛入笼鸽均分。
3、本次总奖金额在决赛前公布。
4、特设团体奖1名,独得奖金3000元(五羽为一组)。
5、俱乐部抽取总奖金的5%作为费用,奖金税费由得奖者自理。
六、获奖鸽、归巢鸽归属及办法:
1、比赛结束后次日举行颁奖会,之后进行获奖及境外鸽拍卖,拍卖收入70%归鸽主,20%归主办单位,10%拍卖公务费用。
2、未拍出的获奖鸽及归巢鸽,比赛结束后20天内鸽主未来领取的,视为放弃,主办单位有权处理。
3、报名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交清,如鸽主未办理交款手续,本中心将视为鸽主自动放弃,中心有权做出任何处理。赛鸽一经转让,比赛奖金、拍卖所得、赛鸽所有权全部归新鸽主所有;
4、获奖鸽奖金和拍卖所得相关税费由获奖鸽自理。
七、其他事项:
1、铭仕杯交鸽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7年3月1日-5月1日
地点:三明市劲松路军分区教导队院内。
联系人:汪长安 电话:013507597299 0598-5171362(传真)
厦门地区:蔡伟奇 手机:13950185888
晋江地区:吴金辉 手机:13600737150
泉州地区:李立志 手机:13505025415
台湾地区:吴秋鸿 电话:0086-29606743 手机:912828222
帐号:(三明工商银行)4580 6550 3800 1849
2、为感谢鸽友对俱乐部的支持和信任,凡认购第3届瑞云杯比赛足环的鸽友,如是参加第1、第2届俱乐部赛的,均赠送瑞云杯赛环1枚,可正式参赛。
3、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瑞云赛鸽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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