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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二楼养鸽,五楼邻居告上法庭

来源:来源现代快报   发表时间:2017-09-16 6:19:00   浏览数:4165   转到我空间  分享到随写  分享到鸽友社区
大爷养了20多只信鸽在家里,邻居不堪其扰告上法庭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秦研 记者 邓雯婷)张大爷是南京市信鸽协会会员,在自家封闭阳台养了20多只信鸽。邻居李女士无法忍受鸽子的咕咕声和排泄物难闻的味道,多次协调无果。于是,李女士将张大爷告上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要求把所有鸽子撤走。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张大爷养的鸽子都是有固定棚号的信鸽。1993年,他原本将鸽笼建在楼顶。后因养信鸽与邻居发生纠纷,2009年在公安机关的协调下,他答应三年内将信鸽数量减少,三年期满不再于顶楼饲养鸽子,并将鸽笼拆走,养在自己家中。

  李女士住五楼,她发现家里的遮阳棚出现了一些破损,加上鸽子咕咕的吵闹声和排泄物难闻的味道,十分生气。李女士多次向社区反映情况,由于张大爷养的是信鸽,社区只是劝他不要扰民并没有解决纠纷。后李女士将张大爷告上法庭,要求张大爷将鸽子撤走,赔偿自己经济损失200元。

  李女士认为,张大爷的鸽子每天飞到她家窗台屋顶打闹拉屎,又将遮阳蓬捣烂,致使家中阳台漏水。鸽子早晚不停叫,更严重的是鸽子身上携带多种病菌,禽流感期间国家明令禁止鸽子放飞。养鸽子是张大爷的个人爱好,但严重影响到她的生活。

  张大爷认为,他是信鸽协会会员,养的鸽子都是信鸽。而且信鸽养在二楼,她家在五楼,不会侵扰到她家,她家遮阳蓬损坏不是信鸽造成的。

  审理过程中,张大爷做出让步。他表示考虑邻里关系,保证平时不将信鸽放出,只在每年4至5月、10至11月比赛期间,每日放出两次。一次是上午7至9点期间,一次是下午4至6点期间。但双方分歧还是很大,并未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

  法院认为,张大爷在自己家中饲养信鸽,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其应当遵守文明养鸽的相关规定,不得敞篷驯养,必须每日定时驯放,每日清扫、定时消毒,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主动搞好邻里关系。他已承诺平时不放出信鸽,仅在比赛前后定时放出信鸽,将对邻居的影响降到最小,李女士也应当本着邻里之间团结互谅的精神,对一定的社会关系特别是邻里关系应具有适当的容忍度,处理好邻里之间的关系。据此,李女士要求清除张大爷所有鸽子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李女士要求张大爷赔偿遮阳蓬2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她说家中遮阳蓬于2008年安装,虽然确有破损,但并无证据证明破损系张大爷饲养的信鸽造成,故李女士的该项主张法院亦不予支持。

  最后,法院驳回了李女士的诉讼请求。(文中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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